【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辽宁检察提示您:国家安全,你我有责!

来源:辽宁检察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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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设立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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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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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面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我们又该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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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公民的相关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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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家安全”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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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在此提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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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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