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走到今天,是有錯還是有罪?韓檢指控是捏造的嗎?

阿佩呀


朴槿惠之所以能走到今天,其原因很是複雜,這既有有朴槿惠自身的問題,也有韓國政壇的亂象所致,但絕對還有美國的影子。


我們先來說說朴槿惠自身問題,自從2014年4月,世越號沉沒事件發生後,朴槿惠並沒有第一時間出現在事發現場,我們尚且不管朴槿惠在忙什麼,但她的懈怠,就給韓國民眾心裡,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這也是引發後來她因“親信干政”,韓國民眾舉行燭光集會的誘因,這是朴槿惠的“錯”。朴槿惠被彈劾後,韓國檢方對她進行了多項指控,其中包括濫用職權,洩漏公務機密,受賄,強迫和強迫未遂等18宗罪,雖然朴槿惠對韓國法院給自己所定的罪,都矢口否認,但我們從韓國法院給朴槿惠的判決上看,很多罪行並不可能憑空捏造,朴槿惠確實難逃其責。

我們再說說韓國政壇的亂象對朴槿惠案的影響,韓國政壇,由於受財閥的影響深刻,每個韓國政客都和財閥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假如沒有財閥的支持,韓國政客若是想登上權利頂峰,確實是難度很大,但畢竟“吃人嘴短”,朴槿惠案的“東窗事發”,也是和財閥企業有直接的關係的,還有就是,由於歷史的原因,韓國一直都是黨派鬥爭非常激烈的國家,再加上韓國民族特有的狹隘和極端的性格,韓國政客們為了爭奪最高權利,往往都是把對手至死地而後快,清算前任也就成了韓國政壇的“優良傳統”,而朴槿惠又是文在寅的政敵,所以,朴槿惠被彈劾,直至被判重刑,文在寅可以說“功不可沒”。

最後再說說美國的影響,我們知道,美國對韓國的影響十分巨大,在韓國,無論是在政治上,經濟上,還是在軍事上,都嚴重受制於美國,做為一個主權國家,韓國的戰時指揮權,甚至都在美國人手裡,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怪像,就是韓國的民間團體,美國都早已滲透其中,所以,朴槿惠對慰安婦問題上對日本的軟弱,和在薩德問題上的詭異表現,都是和美國的影響是密不可分的,但雖然朴槿惠最後都“聽從”了美國的“旨意”,但由於朴槿惠與另外兩個大國走的過近,所以,即使朴槿惠對美國“服軟”,但美國顯然還是對她並不“滿意”,因此,韓國政壇“中途換人”,也就是美國願意看到的結果,你看現在,別看文在寅“鐵骨錚錚”,在美國駐韓軍費問題上,一開始和美國硬抗,但迫於美國的壓力,文在寅政府最後還是滿足了美國人的要求,所以說,美國絕對是韓國總統的“領導”,這個你不會懷疑吧?
綜上所述,在大國博弈,財閥勢力影響,和韓國政壇亂象之間,朴槿惠無論怎樣做,都逃不脫被清算的命運,何況她也確實有不可推卸的“罪行”在身,所以,雖然韓國檢方對朴槿惠有些指控,顯得有些牽強,但有些事實,無論朴槿惠認與不認,朴槿惠還是推卸不了的。


海之波濤3


有一個耐人尋味的情節,在“倒樸”浪潮最高漲時,國會舉行彈劾辯論會,兩次朴槿惠都沒參加。當國會通過彈劾案後,朴槿惠給黃教安打電話說:“怎麼會是這個樣子?”之前三次對韓國民眾公開道歉,認為“對身邊的人失察”,這說明朴槿惠把彈劾所涉及的事實根本沒有當回事。2017年李在鎔在庭審時說:“總統強迫出資,我是受害者,誰能拒絕總統的要求?”朴槿惠沒有出庭。李在鎔給崔順實出資433億韓元(約合2.6億人民幣)。

後期朴槿惠拒絕認罪。在她的眼裡這都沒有什麼,充其量就是個過錯,可是在檢察官的眼裡就是犯罪了。
所以,錯和罪是在法與特權階層之間存在著不同的認知。朴槿惠從小在青瓦臺耳濡目染的“說一不二”,法律觀念是淡漠的。雖然經過18年的“苦難”,後又重新從政,當議員也好,當總統也好,都置身於在大國家黨(現自由韓國黨)的特權階層裡,再加上與財閥的關係,所謂行事朴槿惠都認為正常現象,所以往往就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像朴槿惠要求李在鎔給崔順實出資,反正自已也沒得到,構不上貪汙受賄。可是她忽略了是在用總統的權力,但檢方認定與崔順實共謀也有些牽強,檢方稱,李在鎔為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從而順利接掌三星經營權。其實,李在鎔是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的獨子,己經是三星集團實際控制人,還要什麼接掌三星經營權?檢方認為李在鎔還是有所求,要麼為什麼要給崔順實這麼多錢?而李在鎔倒不是為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併,只是總統說了無法拒絕。


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朴槿惠好像是為了報崔順實的“知遇之恩”。

做為檢方,朴槿惠的“親信干政門”事件,引起了這麼大風波,被國會和憲法法院通過彈劾案下臺,不查出些罪名如何交待?況且當時調查朴槿惠彈劾案所涉及違法事實的獨檢組成員尹錫悅被任命為首爾檢察廳廳長,就是要徹查朴槿惠而查出更多的罪名。也就是說,朴槿惠錯也好,過也好,都可以被檢方認定為罪。就像違反選舉法案,檢方認定朴槿惠計劃實施卻仍被法院判了2年徒刑。還有像國情院受賄案,國情院“上供”的35億韓元特殊經費,朴槿惠都用於青瓦臺的正常支出,可是檢方卻認定都是給朴槿惠的賄金。按照朴槿惠給法院寫的一封長信記載,前任總統都這麼做,並沒有說是賄賂,偏偏到了朴槿惠這裡就成了賄金,顯然於情於法都說不過去。所以,這個罪名又似乎強加。


其實,對於錯和罪,不是朴槿惠及律師所能決定的,關鍵是進步派人士當上了總統,而朴槿惠是代表了保守派,保守派是韓國的利益階層,在利益階層裡彼此“互動”是司空見慣的事,保守派當中並不認為這是違法。但是進步派對這種官商結合的做法是反對的,當然則視為違法了。實際上,韓國總統被清算,都是以貪腐為藉口的,關鍵是哪一派上臺。


適情雅趣


朴槿惠走到今天這種境地——淪為階下囚,從天堂迭落到地獄,她既沒犯大錯也沒犯大罪,而這是她生命中躲不過的劫數,是她將自己嫁給國家理應遭受的苦難與修行;是她身陷韓國財閥政體這個大染缸後的另一種脫胎換骨;是她遭遇了文在寅這個天然“剋星”後的政治陷害與報復。當然,朴槿惠有另外意義上的“大錯”或“特錯”,錯就錯在她是創造了漢江奇蹟的前總統朴正熙的女兒;錯就錯在她作為一介女流不應該傑出而且從政,而應該是個賢妻良母或相夫教子;錯就錯在沒有給閨蜜崔順實名正言順的青瓦臺職務,如果象美國總統特朗普一樣舉賢不避親給自己的女兒女婿以名正言順的公職,誰還能胡說“干政”二字?干政二字又從何談起?



當然,朴槿惠最最大的“錯誤”就是心太軟。心慈手軟本是一個人心地善良的品質,可對從政者來說卻是大忌中的忌諱。閨蜜干政案這鳥事本來就事出蹊蹺與詭譎,崔順實委託物業處理的垃圾堆的舊電腦,怎麼那麼“寸”就被電視臺的記者發現了?而且數據還恢復地那麼全面?如果背後無特殊政治勢力組織搗鼓(事後證實是反對黨及文在寅),怎麼就一下點燃了韓國人的情緒?怎麼就在寒冬臘月出現成百萬人的燭光集會?

正因為朴槿惠心軟,沒有第一時間當即立斷與崔順實切割,沒有把崔順實當作替罪羊推出去而以保全自己,才被政敵們以包庇閨蜜而上綱上線又陷入極度被動。假如,當時朴槿惠第一時間將崔順實抓捕法辦,理由當然是崔“盜竊”國家機密,這樣大義滅親,大不了自己承擔失察之責,如果再及時向國民認錯檢討,變被動為主動,或許不至於被彈劾,即使彈劾也有可能不會通過(夭折)。可是,正因為朴槿惠心太軟,過不了感情這一關,最終被私情所累。



當然,朴槿惠的心太軟還表現在處理燭光集會的手段上猶柔寡斷。或者可以說朴槿惠表現得婦人之仁。反對派及文在寅們,明顯是想借閨蜜干政事件而煽動民眾施壓,藉機製造社會動亂和騷亂。朴槿惠身為國家總統,殺伐決斷理所應當,果斷處置突發事件是份內之職,動用軍隊戒嚴是天經地義。可是,由於朴槿惠心太軟,不願或不忍看到民眾流血事件,更不願因自己而傷害國家。一念之間,一念之差,她的心軟讓局勢一發而不可收拾,也將自己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對政敵的心慈手軟就是對自己的無情殘酷。

難道這是朴槿惠是女人的緣故?不應該啊,被絕望鍛鍊了的朴槿惠,自身多舛的人生經歷與命運,讓她見慣了太多的血腥與政鬥,見慣了太多的世態炎涼與人間冷暖。她為何就過不了閨蜜崔順實這一關啊?為何就沒戳破文在寅們的險惡用心呢?要說朴槿惠失算,那也太小看了她的政治智慧與聰明才情。一個女人能當於韓國總統本身就是個奇蹟!那究竟是為何呢?答案只有一個:她犯了一個從政者最不該犯的常識性錯誤——心太軟!當然,青瓦臺的魔咒定律也決定了韓國總統都沒好下場,包括文在寅,從這個角度講,朴槿惠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既是朴槿惠個人的痛,也是大韓民國的悲。



朴槿惠有罪嗎?有,是莫須有。中國一千多年前的南宋,秦檜就發明了這個專利。而韓國作為深受儒家思想薰陶圈的小國度,當然對此運用自如。潑在朴槿惠身上的髒水很多,汙點多的數不清。政敵們莫須有式強加在朴槿惠三大罪:閨蜜干政有何大罪?朴槿惠是有錯,併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總統之職被褫奪,崔順實下了監獄。還要怎樣?至於其它的兩項罪名,誰都看得清楚,那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詞。連律師出身的文在寅都清楚,這是經不起歷史檢驗的,這是對一名政治人物的構陷,而且是以法律之名義。韓國檢方與法院只是作了文在寅政斗的工具與棋子,從朴槿惠案的節奏看,這是個上下貫通、幕後有大操盤手的系統性工程。文在寅為何要如此不擇手段迫害朴槿惠呢?兩個字:害怕。



文在寅究竟害怕什麼呢?害怕朴槿惠東山再起捲土重來,然後政治清算文在寅。從朴槿惠案足以看出,韓國特殊的財閥政治清算是非常殘酷無情的。文在寅採用的是“對落水狗要痛打”理論,僅僅把朴槿惠趕下臺是不行的,還要送進大年,讓她把牢底坐穿,或經受不住巨大打擊而精神失常或猝死獄中。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老天不絕朴槿惠,朴槿惠在獄中煎熬過了最黑暗的700天,堅強地挺過來了。文在寅們感到了無比的恐惶,因為朴槿惠案終究是個莫須有而不能成為鐵案,朴槿惠終有翻身的那一天,用朴槿惠自己的話說,真相總有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於是,文在寅通過保釋李明博而試探民眾與輿論的反映,為之後特赦朴槿惠做鋪墊。這是要亡羊補牢嗎?這是要趕緊給自己留後路嗎?文在寅不可能一手遮天,他的執政期還有3年,他構陷朴槿惠於一時而不能一世。正義會遲到但絕不可能缺席。朴槿惠被特赦那是韓國曆史的必然。即使文在寅不特敢,韓國曆史也會特赦朴槿惠,少則三五年,多則七八載,朴槿惠終會笑著回家的。說不定,朴槿惠回家之日,就是文在寅入獄之時,歷史的巧合和偶然往往是驚人的。


書中有毒


朴槿惠走到今天,政治生命也就走到盡頭。對於一個把權利看的比生命還重要的人,拘留所裡朴槿惠的內心,一定感覺自己“生不如死”;死又死不起。畢竟好死不如賴活著。

那些說絕望鍛鍊朴槿惠的內心,無比堅強的人,就是指禿子罵和尚。要把朴槿惠往死裡逼。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窮的叮噹響,欠了一屁股債的盧武鉉總統為什麼自殺?不就是李明博和朴槿惠聯手給逼死的嗎?



李樸二人在國會,指責盧武鉉說的也是冠冕堂皇,讓盧武鉉自證清白。自己證明不了自己的清白,就去死吧!盧武鉉知道自己的家人受賄了!也就無法自證清白,最後只好選擇跳崖自殺,以示個人清白。

朴槿惠是個聰明的人,當她面對韓檢的指控,無言以對時,朴槿惠摔下一句話,“讓歷史證明我的清白吧”!然後,就以健康原因,不再出席庭審。所以說,朴槿惠絕不會掉進,自己給盧武鉉挖過的大坑。自己去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把自己的清白推給歷史去證明。



朴槿惠自己不去證明自己的清白,面對韓檢指控,默默無語兩眼淚。歷史以何種方式,怎麼去證明朴槿惠的清白?

那些說朴槿惠只是犯了錯誤,沒有犯罪的人,憑藉那條韓國法律規定,說朴槿惠是被韓檢誣陷,或者是栽贓陷害的?朴槿惠和她的律師團隊,都沒有舉證說,韓檢起訴求刑書,存在證據不足之處。吃瓜看熱鬧的人,不用證據,就妄議韓檢不公?

至於說,什麼文在寅指使韓檢對朴槿惠進行“政治追殺”,更是無稽之談。韓國總統就是過問一下案情,都會被韓檢,韓法記錄在案,將來肯定會作為總統干涉司法的罪證。



朴槿惠和韓國大法院院長梁承泰,就二戰勞工問題,因為替日本企業說話,不給勞工下發判決書一事。梁承泰也進了拘留所。韓檢卻沒有追究朴槿惠干涉司法罪名。為什麼?官官相護有牽連。

朴槿惠一上臺,就下令修改中小學歷史教科書。雖然遭到韓國各界反對,遭到“教師聯合公會”的公開抵制。朴槿惠也非得強制修改。又是為什麼?

朴槿惠修改過的教科書,主要觀點就是認為:第一,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期,促進了韓國經濟發展。第二,朴正熙實行獨裁統治,促進韓國經濟發展。第三,有關“慰安婦”問題的描述,和日本右翼分子看法一樣。沒有日本強徵,只是軍方的個人行為。



朴槿惠修改教科書,和日本政府背後簽訂“慰安婦秘密協議”,這一系列親日媚日行為,早就遭到韓國各界民眾強烈反對,百萬人上街遊行示威,表示抗議。韓國媒體社論說,“朴槿惠和日本簽訂慰安婦協議,就是公開出賣韓國民族尊嚴”。韓檢對朴槿惠起訴書上面,有沒有涉及這個方面?回答是肯定的,沒有!

“世越號”沉船事故,朴槿惠明顯處理不當。許多官員因此受到追責,甚至被判刑。韓檢因此起訴朴槿惠了嗎?回答還是肯定的,沒有!就憑朴槿惠設法阻攔打撈“世越號”沉船,派人銷燬政府救援不利的證據。朴槿惠不該被追責嗎?



看看韓檢起訴求刑書,羅列的朴槿惠二十多宗罪名,不難發現,所有涉及朴槿惠工作中出現的錯誤,哪怕是民眾最為痛恨朴槿惠的錯誤,都沒有被韓檢起訴求刑。

朴槿惠揹著國會,私下和安倍簽訂有關慰安婦的“秘密協議”,肯定觸犯韓國“濫用行政權”,“拒絕國會監督”的法律。韓檢也沒有對此追責。

朴槿惠在“世越號”沉船事故發生後,撥款三百億韓元,對韓國中小學生進行“游泳逃生”訓練,這些錢沒有進行招標,就直接劃給閨蜜崔順實名下的公司。這麼明顯的“政商勾結”,韓檢對此也沒有進行追責,為什麼?



韓檢對朴槿惠起訴求刑範圍,就是違反韓國刑法的罪名,進行調查起訴。凡是涉及到政治議題的罪責,均不在韓檢起訴求刑之內。韓檢就是昭告天下,朴槿惠不是“政治犯”。

朴槿惠所有濫用職權的問題,全不在韓檢調查起訴範圍之內。那些問題全部歸納為朴槿惠執政錯誤,而不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朴槿惠周圍的人,例如大法院院長梁承泰被捕,大法院20名法官涉案。也不難看出,朴槿惠和梁承泰是至交朋友。朴槿惠被韓法批捕,被韓檢追究二十多宗罪名,梁承泰早就手下留情了!檢法兩方,確定朴槿惠一案的基調,早就準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朴槿惠她爹朴正熙獨裁統治十八年,韓國上下各方面官員,哪個不是受惠於朴正熙的提拔任用。李明博和朴槿惠先後統治韓國長達九年,韓檢,韓法各級法院,又有多少人是承蒙厚愛關照,得以晉升提拔。

朴槿惠被判重罪,朴槿惠所有的親屬,全都禁聲。包括朴槿惠的親姑父金鐘泌,站出來打圓場說,“朴槿惠完全是被她青瓦臺幾個秘書給矇騙了”!“朴槿惠在拘留所裡,應該反省自己的錯誤。”

金鐘泌作為韓國知名度最高的政治人物,曾經作為朴正熙發動軍事政變的得力干將,當過第一人情報局局長,掌控著韓國特務機關,憲兵部隊,警察局。到死沒有對朴正熙說出一句壞話。金鐘泌二次出任韓國總理。朴槿惠當選總統後,才辭去國會議員職務,宣佈退出政界。他為什麼沒有替朴槿惠喊冤叫屈?

朴槿惠的弟媳徐香凝,作為韓國有名的大律師,在韓國首爾都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為什麼不直接替朴槿惠做無罪辯護?因為她知道,韓檢對朴槿惠的起訴求刑,鐵證如山,無懈可擊!韓法判決也是手下留情了!

朴槿惠所有的支持者,包括朴槿惠的鐵桿粉絲趙震源,從來都沒有說過,文在寅和朴槿惠一案有任何牽連。甚至他從來就沒有懷疑過文在寅,能夠插手朴槿惠的案子。趙震源公開對韓國媒體發表文章,聲稱“文在寅和朴槿惠被彈劾下臺無關,是洪準杓等人的背叛,害了朴槿惠。”。想要求證趙震源的言論,只要度娘一下便可知曉。

說文在寅介入樸案的人,沒有一個是韓國人。

李明博被“保釋回家”,就可以證明文在寅左右不了韓國司法。他也無權干涉司法。文在寅對李明博的敵意和仇恨,絕不在朴槿惠之下。

文在寅面對李明博被韓國大法院判決“保釋回家”,就是十分不願意,也只能憋在心裡。連個公開反對都不敢說出來,說出來就是干涉司法案件。

文在寅面對日本安倍政府指責時,曾經說過一句話,“都是民主國家,讓司法問題,迴歸司法處理吧。”。這句話真的有一定的道理。

朴槿惠被判重罪,韓國司法必須能做到,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否則,吃不了兜著走。最後難看的還是韓國司法部門。

不管怎麼說,李明博能夠“保釋回家”,朴槿惠離回家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阿佩呀


朴槿惠走到了今天——進了首爾拘留所差半月整整二年,這就是她的今天!單說有錯也不會關進拘留所,那麼肯定有罪了。檢方指控21項罪名,如果是捏造的,一審二審法院均重罪判罰,且是二審加判,說明檢方指控有證有據,反之,她不會走到今天背服33年有期,233億韓元的罰沒款。



朴槿惠是政治家,應該對自己執政期的過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管是直接犯罪或者是間接犯罪。她的今天是為閨蜜崔順實的所作所為而該擔當責任。朴槿惠是韓國5千多萬國民的總統,是大韓民國的國家首腦,責任大如天。不能將國家權力隨便濫用,為了幫助過她,關心過她的朋友為所欲為。從她的個人意志出發,報答親情而不惜犧牲國家利益,這就是政治家的嚴重犯罪。因為,朴槿惠是女性,外表溫柔,氣質獨特,修養良好,且善良親民。深得韓國大爺大娘的追捧喜愛,國外也有不少鐵粉為她打抱不平,這都不能得到法律的同情和諒解。

朴槿惠是女中豪傑,有擔當的東亞女性,有自己的個性特質。從入監接受調查,到開庭受審,大多檢方指控都失口否認。不等於她沒有犯罪,而是持對抗法律的心態,感覺很是怨屈,一個嫁給國家的女人,怎麼樣能夠禍害國家呢!可是,你的親信和朋友們因為打著總統旗號違法犯罪,等於總統間接犯罪。說檢方捏造罪名整治她,有些言過其實。不過檢方不服判決,一次次提起上訴,窮追猛打,朴槿惠的支持者不理解很正常。成千上萬的同情支持者,每週日不停的上街遊行要求無罪釋放,是人之常情。大法院遲遲不下終判,慎重對待終判,也是對她瘋狂的支持者的尊重。三次延期羈押慎判,就是對朴槿惠的負責和法律的尊重。但是,大法院的終判,就是朴槿惠最終命運的定格,朴槿惠個人一定會理解認識,說文在寅要加害與她,讓她老死獄中報復個人仇恨,他沒有這個權力,自己也得不到一點好處,文在寅明白韓國總統下臺後不會善終,朴槿惠的政治勢力在韓國盤根錯節,特別是大財閥,大企董事長們,如果文在寅拿朴槿惠出氣洩憤,知道後果多麼嚴重。所以,檢方捏造罪名重判朴槿惠是不存在滴!文在寅加害朴槿惠,他還沒有那個膽。


何由之


朴槿惠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有自己的原因,也有他人的原因。

朴槿惠父母被刺殺身亡後,朴槿惠的歲數並不大。當時估計也是走投無路,萬般無奈之下,正好有人要幫忙。就和當年的呂不韋一樣,崔家做了政治投資。並且也成功了,唯一的區別就是朴槿惠不知道崔順實在背後勒索韓國大企業受賄的事情。
沒想到自己的閨蜜能做的這麼厲害,其次就是涉及到國家機密洩露的事情,這個完全就是朴槿惠自己做錯事情了。閨蜜再好,也得有底線,也難怪韓國人民十分憤慨,要求嚴懲。 想當年我們國家有多少領導人和科學家嚴守國家秘密,上不告知父母,下不告訴妻兒。 例如:周恩來總理夫婦、原子彈之父鄧稼先夫婦、 核潛艇之父黃旭華, 30年渺無音信,母親只能通過週刊瞭解到自己孩子做的事情。更有無數默默無聞,嚴守紀律的軍人們。他們的事蹟都將會名垂青史,讓世人所歌頌。所以,朴槿惠身為一國總統,公是公,私是私。沒有守住自己的底線,也是個人造成的。如果能和黃旭華說的那樣,對國家最大的忠,就是對家庭最大的孝。完全把祖國利益放在第一位,才是朴槿惠應該做到的,更何況她是一國總統啊。也十分慶辛我們國家能有這樣的能人志士有這樣崇高的品質。


啃泥弟1


朴槿惠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嚴重觸犯韓國法律,這是不容置疑的。所謂的錯或者罪,在朴槿惠身上已經是沒有區別了,可以說朴槿惠既犯了大錯,又犯了重罪。



朴槿惠不同尋常的身世導致她和崔順實有不一般的交情。可是就任韓國總統以後的朴槿惠,並沒有從大局出發,恰當處理和崔順實的關係,任由友情在政治中任意穿插,最後東窗事發,朴槿惠在一片反對聲中黯然下臺。個人認為,韓國檢方對朴槿惠的指控中,閨密干政這一塊兒沒有冤枉朴槿惠。



韓國政壇更像是一場循環上演的江湖恩仇錄。韓國政壇以往的政治鬥爭中,朴槿惠並沒有置身事外,獨善其身。韓國前總統盧武鉉落得個悲慘下場,就有朴槿惠的一份功勞。而文在寅是盧武鉉曾經的左膀右臂,兩人情同師徒。再加上當初同為總統候選人的文在寅和朴槿惠,在總統大選中針鋒相對,最終朴槿惠微勝文在寅。文在寅對朴槿惠可並沒有一絲好感,甚至是憎恨。



朴槿惠自己行為不檢點,身陷囹圄,文在寅當然要公事公辦,不公報私仇就算好的了。韓國檢方對朴槿惠的調查結果,朴槿惠最終的態度是默不作聲,一切聽天由命。這其中所有的指控罪名,朴槿惠當然也不會選擇性承認,因為沒有意義,所謂捏造與否,估計朴槿惠心裡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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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空奕奕


這個問題問的還是比較好的。因為很多人不瞭解朴槿惠到底做了什麼,只是從一個女人的身份來同情她,這不對。

談到錯和罪,肯定是不同的。有錯不一定有罪。

但是朴槿惠犯下了什麼?在木叔看來,錯和罪都有。

所以她被抨擊被判刑,其實並不冤屈。

第一,朴槿惠的罪是什麼?

最大的罪其實就是縱容下屬操縱國家政治。大家知道“閨蜜門”吧!

她自己的閨蜜沒有任何政治頭銜,卻成了掌控國家大事的人之一,甚至韓國媒體稱,朴槿惠的很多做法都是這個閨蜜崔順實給她出謀劃策,朴槿惠本人甚至成了傀儡一樣的人。

這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律了。

試想一國總統能把國家大事甚至是很多機密的事情,告訴一個毫無政治經驗和官職的朋友,而且把她的意見當作自己施政的指針,這在任何國家都是笑話。

別說一國總統,就是一個局長把內部高度機密的事情,隨便和身邊人交流與商量也是犯法的。

因此朴槿惠如此對國家和老百姓賦予她的權力不珍惜,甚至任意踐踏,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律。

第二,朴槿惠的錯是什麼?

其實錯誤更多是政策上的,這倒不至於成為她被判罪的理由。

比如她對美國的政策,過於親密而且立場非常右翼,結果造成地區局勢長期緊張和複雜。這個被很多韓國人詬病,當然也被反對黨也就是如今的文在寅詬病。

文上臺後繼承了盧武鉉的陽光政策,我們都看到了地區局勢有了很大緩和。

因此這在實際行動上是對朴槿惠過去政策的打臉,現如意味著過去她的政策是錯誤的。或者說是失誤的。

不少人對此不喜歡,但法律不會因此而判刑。

她的最大問題還是木叔剛才說的是觸犯了法律,作為總統不自律不檢點,這就是一種變相的貪腐行為。


木春山談天下


朴槿惠現在的問題,不是有錯的問題,而是有罪、多罪、重罪要被判重刑的問題。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的20多項罪名,韓國法院認定了10多項,朴槿惠三案等身,一共已經被判33年徒刑。


錯與罪只是一字之差,違法與犯罪只是程度的輕重不同。朴槿惠的所作所為——“親信干政”、國情院受賄、違反選舉法等,都被韓國法院認定為犯罪,被判了徒刑。在朴槿惠剛剛遭到彈劾時,韓國民眾堅決要求朴槿惠下臺,朴槿惠一直不下臺,韓國民眾就一直舉行燭光集會,直到朴槿惠下臺。朴槿惠現在已經獲刑33年,但韓國民眾依然沒有同情和原諒朴槿惠。可見,朴槿惠不僅是有錯的問題,而是罪孽深重,否則,韓國民眾不可能如此絕情。


韓國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20多項罪名,但迄今為止沒有直接罪證。客觀地說,韓國檢方是存在缺陷的,韓國法院對朴槿惠的判決也是很難讓人口服心服的。但是,不能因為朴槿惠全盤否認韓國檢方的指控,對韓國法院的審判堅稱無罪,拒絕出庭接受審判,就認為朴槿惠是清白的、被冤枉的。如果真有人說朴槿惠100%是被冤枉的,估計90%以上的人都會不服,只有朴槿惠2%-4%的粉絲才會這麼認為。


朴槿惠的案件中,既有法律關係,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朴槿惠應該受到處罰;也有政治因素,因為韓國政壇有政治清算的“光榮傳統”,加上朴槿惠包括朴槿惠的父親、韓國前總統朴正熙與文在寅盤根錯節的關係,怎麼可能沒有政治因素?文在寅上臺後,已經把朴槿惠的根根底底翻了一個遍,朴槿惠幾乎所有的錯和罪已經被晾曬在天下。


朴槿惠確實罪行不輕,這從同為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的一審刑期也可看出端倪:李明博一審獲刑15年;而朴槿惠僅是“親信干政門”案,一審就獲刑24年、二審獲刑25年,還不用說國情院受賄案和違反選舉法案了。


朴槿惠已經獲刑33年,雖然這還不是最終判決,但最終判決與這個結果應該相差不大——朴槿惠到底是有錯還是有罪,一方面,韓國法院的最終判決是一個重要依據;另一方面,韓國民眾的“表情”也是一個衡量指標。


毛開雲


[朴槿惠走到今天,是有錯還有有罪?韓檢指控是捏造的嗎?]

朴槿惠身為一國總統走到今天如此不堪憂的地步,有錯誤跟有罪現己成了鐵的事實。如果說沒錯能被檢方盯著不放過。被捕拘留兩年一二審法院判徒刑33年嗎。韓國司法檢方還認為判刑輕了上訴到韓大法院要求到嚴刑或無期徒刑,一心想著把朴槿惠置於死地,而大法院怎樣宣判為期不遠就將要對朴槿惠涉嫌案做出終判。估計朴槿惠不會輕過。

然而,朴槿惠真的是犯下十惡不赦滔天大罪嗎?象韓國檢方指控盯著非置於死地不可嗎?這樣對待朴槿惠難免讓人懷疑有人為的迫害作為了。因為韓國法院在朴槿惠涉案上改變了許多法律法規,如一審法院逾期因涉案無取證實材料,任意延長了對朴槿惠羈押期限,真實意味著非審判朴槿惠不罷休。反過來解析一下,朴槿惠執政期,因涉嫌親信干政案被圍攻彈駭下臺,被捕拘留兩個月,取證據不確鑿法院不能審判,無證據按韓法規定就得釋放。為什麼還要羈押等待取證審判,這就矛盾了,再說沒有確鑿犯錯證據,怎麼有百萬民眾圍攻朴槿惠下臺呢?顯然是一個玄機問題吧。

如果解析這個玄機,就不難得知朴槿惠犯錯多少,定罪輕重了。因為韓國是一個沒有完整制度體系的國家,多黨派存在,且爭鬥不息,你執政它圍攻,即使那個黨派執政無錯,而另一個黨派總是認為不符合要求,對他們一派無益,時不時的進行圍攻推翻。韓國前總統沒有好下場就是這樣導致的。實則是韓國的悲哀與恥辱。

現任總統文在寅,和朴槿惠是不同黨派,在十八屆韓國總統竟選中,朴槿惠比文在寅多了一票做上了總統,執政後,文在寅不服氣,藉機會推翻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完全是文在寅一手操作,佈置組織民眾圍攻在青瓦臺逼迫朴槿惠下臺。下臺後韓國總理黃教安代總統。為什麼文在寅還要上臺做總統。




說白點,黃教安和朴槿惠是一個黨派,文在寅還是不安心,自己做了總統。甚至連黃教安總理都辭退出政壇。

如果說朴槿惠無錯無罪,那有文在寅上臺,文在寅政府能逐漸辭退朴槿惠政府期許多重要官員,並將有關官員扯牽上朴槿惠而審訊問罪。這就是朴槿惠走上今天悲劇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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