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二高審判死刑,你怎麼看?

九尾金豬


觸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懲罰,這樣合情合理。對於這種社會影響很大的案件,法院肯定會斟酌再斟酌才會宣判,而且連殺三人,我認為死刑並不過分。至於什麼為母報仇,這並不能成為殺人的理由,更何況是殺了三個人,就算按照民間所說的一命抵一命,那張扣扣為什麼要殺掉王正軍的兩個家人?網絡風向被人為帶偏了,自媒體關注點不在殺人的惡劣性質,而在為什麼殺人,為殺人找理由,為殺人找藉口,自媒體為了自己的流量,點擊率故意帶節奏,而網民也是法律意識淡薄,喜歡看什麼情義恩仇,但我想說,法大於情,我希望那些為殺人拍手叫好的傻屌們,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思想。


實習樂高老師


君子報仇,二十二年不晚。我關注張扣扣案,主要是看張扣扣是個退伍兵出生。張扣扣於2001年至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隊服兵役,退役後外出務工,於2017年8月回家。大多人都對張扣扣予以同情,本人在佩服他是血性漢子外,感覺他太過於殘暴,傷及無辜,也丟下了老父親獨自終老一生。

去年大年三十發生的引起全國關注的命案,臨近春節讓人敏感。我想退伍兵張扣扣之所以選擇大年三十動手,原因如下:我想最主要是因為發現了可以報仇的最佳時機,大家還要想到年三十也是祭祀日子,張扣扣也不例外。看到王家父子要去上墳,想想自己的母親二十年前被他們所害;第二天他們王家父子一家團圓過春節,再想想自己這個破碎的家庭和遭遇,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這才是他選擇當天動手地直接原因。

說實話,冤有頭債有主,如果真是要報仇,找王正軍算賬就好,一命抵一命。要知道,殺死王家父子三人太過了,社會影響不好,法律上也不能放過他。不然,以後大家都不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都是以暴制暴了,那社會不就亂套了。

正如張扣扣庭上最後陳述:感謝律師 ,無論什麼結果都接受。說明他心裡已經做好一切準備,也知道殺了三人後,就會有此下場。不過,大仇已報,他也是死得其所,心安了!


窗外的白楊


從個人世界觀來說,我敬他是一條漢子:

信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古訓,明知必死而為之,不可謂不忠;其母被戮,隱忍十餘載,終報,不可謂不孝;只針對當年殺母仇人,其他人未犯,不可謂不仁;母仇得報,引頸待律,捨我其誰,不可謂不義。

忠、孝、仁、義皆已佔全,仿若天降的好漢,讓聽過評書、看過社戲的人們雙手舉贊。

是啊!在《水滸傳》裡,張扣扣也許憑此躋身天罡星之列,《戰國策》裡,他或許成為一地諸侯受人景仰。

然而,這是二十一世紀。

必死!!!

其一,心理學層面。

不管如何報導,張扣扣母親心態不好應該是公論,這種家庭培養的孩子,既有父(母)親由此給他帶來的便利和快感,讓他懂得軟暴力(哭、鬧等)和硬暴力(打、殺等)能夠有所收穫。

某一天,沉浸在這種美好被打破的時候,本無處理能力的他選擇了隱忍——事實上是被迫選擇。

(夜深了,明天繼續說)


半目蕭瑟半目天


此案案情大家多少都瞭解一點,此處不回顧了,只是發表本人一些看法:

從古至今,我們的社會都提倡要孝敬父母,等他們年老的時候更要照顧好他們,儘量不讓他們受委屈,更何況眼睜睜看著他們遭遇殺身之禍,動物界都存在為了自己的親人,不惜自入虎口保全親人的例子,張扣扣年少親眼目堵,這種刺激,客觀上講,不是一句我們要遵章守紀,不能觸範法律所能安撫的。

如果張扣扣作為我們的鄰居,母親被殺,個別法官循私枉法,輕判罪犯,張扣扣還無動於衷,我們是否會認為他喪失了做人的底線。

有人會說張扣扣可以走法律程序。要知道法官判決代表的是國家權力,雖然這個法官是個例,但這個危害可是極大的,作為平民百姓,我們是渺小的,走法律程序,成本巨大,時間越久,越感到無助失望,張扣扣採用簡單粗暴的方法,與法不容,與情可悲!雖不能原諒,但能理解!

張扣扣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嗎?其在二審後己表態,服從法院的一切判決就知道了,明知犯法,但我伏法,也算為人子的一個交待。

殘忍暴行,人間無法容忍。張扣扣是殘忍了,但更殘忍的是個別貪髒枉法,視法律為自家的後花園的法官,張扣扣有一點給逼上梁山的感覺。

張扣扣案為什麼會全民關注,是他觸動了我們的同情心,覺得他這麼做可惜了!

法律高高在上不可觸犯,但也可體現一些人情。


九玲瓏375


張扣扣刀殺二王一父是明案,扣扣大義大孝凜然替母報仇雪恨,敢做敢當,不愧為有血性男子漢大丈夫。

反觀22年前,三王三狼虎豹.用木棒純器還是有用別的利器群奪一壯年婦女性命,到底純器木棒是成年男王老二手摯,還是未成年人王老三手拿,還是王老頭所為,至今還是懸案!

三王沒有一張有品性,雖講法網疏爾不漏,當年又沒有天網,誰又會在場外指證,誰又敢在王家犯下彌天大罪後指出誰拿兇器的成年人。

現進入21世紀,拿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當替罪羊案例都不少,就馬路上醉駕,冒名頂替的去關上半月的司機都每天都有,何況王家有村官老大當公務員。

希望最高檢重新審查22年前三王殺一13歲孩子在場親眼見正壯年婦女生母殺死在懷抱裡後,法醫屍檢報告重查重驗重審:

誰是真正殺害一壯年農村婦女兇手!

我是搞技術出身,專門從事模具衝壓和工件受力。同理:

一位未成年男娃不可能手握一木棒打一壯實農村婦女打死,他一下下不了這大恨心,他為少年,他就有心也無力,他把握不住自已重心,所對準腦瓜奪人之命也不得那麼準確。

農村婦女頭髮較長較厚,抗一般擊打還不只於一棒打死,除非正當成年男子。要麼還有三王齊用力,法醫報告應該有所指正,要不就為不明失職。

重審抓住真實王家兇犯!這是扣扣律師和億萬網民期待最高檢重新重審兩案連續性共案,把懸案查個水落石出,還死去張氏一個青天。


易家巷


中國人對父母的孝向來是上不封頂的。從初級的子路負米、黃香扇枕到中級的哭出生筍、臥冰求鯉,再到更高級別的老菜娛親、郭巨埋兒等等

甚至曹娥救父都要顧及良多:

…死了的曹娥,和她父親的屍體,最初是面對面抱著泘上來的。然而過往行人看見的都發笑,說:這麼一個年青姑娘抱著這麼一個老頭子!於是那兩個死屍又沉下去了:停了一刻又泘起來,這回是背對背的負著。

在禮義之邦裡,連一個年幼的一一“娥年十四”而已一一的死孝女要和死父親一同泘出,也有這麼艱難。

甚至

在漫長的封建歷史中的溺子習俗也能被眾多子女們所理解,併為父母之為深表同情以至熱淚盈眶

但一個人的社會角色不僅僅是兒女,還可能是父親、母親…

從父母角度

若有在天之靈,扣扣母親的最大希望是她的兒子能活著一一健康而快樂,並娶妻生子,繁衍生息,而不是復仇;扣扣父親說,兒子錯了,但只希望他能活看…

在禮儀之邦的中國,對父母之孝本無可厚非,但超越某些界線的時候,你能感受到父母內心的淒涼與絕望嗎?

若有在天之靈,有一天張扣扣見到在九泉之下的母親,母子之間會說些什麼?

人要“孝”,別忘了“順”

一個人的“痛”可以讓歲月去撫平,“錯”總會留下疤痕


雲淡風輕9530710711140


我想說,當法律稱為恐嚇他人的工具的時候,它就會失去它原有的意義。法律是維護這個這會穩定誕生的,判刑並不是它最終的目的。

很多人說當年判刑“無誤”,“無誤”是否讓當時的參與者都得到最大化的諒解跟贊同,還是僅僅就是某一單方面的結論。所以對於網民提到了重審當年案,我個人也覺得是很有必要的。

這次的判刑並沒有讓張扣扣屈服,我想全國網民大多數也是不屈服的,它只顯示出了殺人償命,法律不能侵犯,違法必究的這樣一種思想。對整件事情相關的考量並沒有太多,特別是前因後果,判決只是讓大家看到了後果,但沒有被理解的前因是很難服眾的。

復仇是人的本性,死刑何嘗不是另一種復仇。如果當事人能夠得到良好的疏導,他不應該走這條路。另外一個人無路可走,連死都看開了,還有什麼擔心害怕的。法律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心服才能服大眾。

最後說一句:90後一定是改變這個社會最大的一代人。


渡人思遠


從國家法律層面來說沒問題,但法律是講客觀和主管因素的,張扣扣案可以說十有八九的網友都在喊刀下留人,為什麼,因為他為母報仇,沒有濫殺無辜(與那些動不動殘害學生,殘害不相識的人相比),而且他母親案是有瑕疵的,1、為什麼不讓張扣扣(未成年)迴避屍檢,對他二次傷害,2、為什麼張扣扣母親被害兇手判7年,張扣扣燒3萬元一半的車判4年,再者這麼多年,法院給大眾也沒留下,什麼好印象,從此案更能反映大眾對法律公平、公正的一種期盼,更是對執法者的一種警示。


孫家核桃扁食


看到結果百感交集,一方面是葬送在他手上的三條人命,一方面是從12歲開始他所受的所有創傷,如果能夠及早干預一下,幫助他走出執念,或許就不會搭上他年輕的生命了,相信他的母親也希望他能開心快樂的生活吧。如果大家有什麼心理問題一定儘早找專業人士指導,儘快走出陰霾。


知不道小姐


張張扣扣案件了沒有贏家,4條人命到頭來就這麼個結果,讓人無不痛心。單從張扣扣殺人來說法院量刑適當,要是和張扣扣母親被害案聯繫起來部分人感覺對張扣扣判的重了,張扣扣也說了他只對殺害自己母親的人痛下殺手不傷害別人,單從張扣扣為母報仇這一點部分人望給張扣扣留條活路。我想大家都是不想看到冤冤相報事情再次發生。我相信我們的法律會有一個公平的判決,法律對一個犯罪的的審判是不受任何情感影響的,我們的法律還在不斷完善,老百姓也期待法律天平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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