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安全,往往總是需要權衡取捨的……
我們都知道,露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特別是三五好友一起,在星光下、篝火旁暢談人生,縱情高歌,真真是不負少年時。
不過,露營還是得注意人身安全,畢竟有些露營都是在尚未完全開發的郊外,而且帳篷也不比房子,真有野獸或歹人要進來,可沒那麼好擋住。
比如今天要講的這個案子,就和露營有很大關係…
懸案提示
〇本案至今仍無結論〇
本案,於1960年6月5日,發生在芬蘭的埃斯珀附近的伯登湖畔(Lake Bodom,Espoo,FI )。
案子的主角一共有4個,兩男兩女,都是豆蔻年華:女孩瑪麗亞·易梅·伯克倫德(Maila Irmeli Björklund, 以下簡稱易梅),安雅·圖裡基·瑪琪(Anja Tuulikki Mäki,以下簡稱安雅),時年都是15歲;她們各自的男友賽博·安圖羅·博伊斯曼(Seppo Antero Boisman,以下簡稱賽博)和尼爾斯·威利姆·古斯塔夫松(Nils Wilhelm Gustafsson,以下簡稱尼爾斯),時年都是18歲。
提示
◎本案受害人中,有未成年人◎
換句話說,就是兩對小情侶嘛,擺脫父母的嘮叨,一起和心愛的人兒去看星星吹夜風,湖光山色,竊竊私語……可以想見,他們曾經度過了非常甜蜜的時光。
夜深人靜,當然是要睡覺咯。不過,他們只帶了一個帳篷。
呃,雖然男女混雜擠在一起,是有些不方便,但考慮到他們之間的關係,再考慮到野外的條件所限,大概也是能夠理解的吧……四個人擠進了帳篷裡,和星星互道晚安~
清晨,太陽慢慢探出頭來,露珠慢慢退去……中午11點的時候,一個當地居民在附近走過,驚訝的看到了可怕的一幕——帳篷已經塌了,地上躺著四個人,一動不動,渾身是血。
接到報警後,警方速度趕到現場。一看,四個人中,兩男一女都已經硬了(屍僵),但另一個男孩還有呼吸,遂將他立即送醫治療。同時,對現場進行了勘察。
提示
◇下有現場照片◇
三名被害人遇害現場
確切的說,現場情況是這樣的:帳篷已經坍塌,一名女子躺在帳篷的篷布上,腰部以下沒有穿衣服;一男一女並排躺在帳篷裡;受傷但還活著的那個男孩,也躺在帳篷的篷布上。
法醫很快確認,死去的3名受害人,身上都有兩種致命傷:胸、腹部都被捅了數刀,頭部還有被某種不規則的鈍器(可能是石頭?)砸過的痕跡,很難判斷哪一種在前、哪一種在後。
受害人身上都沒有束縛過的痕跡,也就是說,兇手並沒有把他們先綁起來再殺害。法醫還認為,易梅有被性侵過的痕跡。
作為兇器的刀子和鈍器,警方都沒有找到。財物方面,4個人的錢包都不見了,還有一些衣服和小物件也被偷走。
這兩個被害的女孩,當然就是我們之前介紹過的易梅和安雅;而那個被害的男孩,就是賽博。三個孩子,就在這如花的年齡,一夜間驟然凋謝了……
本案受害人(左:瑪麗亞·易梅;中:安雅·瑪琪;右:賽博·博伊斯曼)
如此喪心病狂的犯罪,還是發生在風景如畫的伯登湖畔,當然引發了當地居民的高度關注。而要抓獲罪犯,最重要的線索和證人,當然就是那個兇案的倖存者尼爾斯了。
警方在復原現場
萬幸的是,經過一番緊急的治療,尼爾斯很快擺脫了生命危險。不過,他的傷也不輕:下顎和左邊顴骨嚴重骨折,額頭和臉頰被嚴重擦傷。
在徹底回覆清醒之後,尼爾斯接受了警方的詢問。他說,當時四個人都睡了,迷迷糊糊之中,突然覺得眼前亮了,然後就看到一個成年男子站在眼前。他還來不及反抗,臉上就被重重的打了一下,接著是第二下、第三下……他很快就暈倒了。
等他醒來,已經身在醫院;但沒想到昨晚還擠在一起的三個小夥伴,居然就已經陰陽相隔……
警方又問,你還記得那個人長啥模樣不?尼爾斯搖搖頭,太突然了……只恍惚記得,那是個非洲裔人士,眼睛閃著紅光!
呃,似乎這個證詞沒啥用……不過,警方還是耐心的聽取了他的證詞,並先後畫出了多個版本的兇手模擬畫像:
尼爾斯所描繪的兇手
隨著調查的進行,警方有了兩條線索,卻讓案情更加撲朔迷離:
第一個,是目擊者的證詞:兩個觀鳥的小孩,當天早晨大約6點多鐘,從附近的小路經過。雖然隔著一段距離,但他們還是清楚的看到那頂帳篷已經塌了,所以覺得非常奇怪。這時,一個白人女子正背對著帳篷走開。
第二個,是一些衣物:這些衣物,被人隨手丟棄在林中,距離案發的帳篷大概有500米遠。經過辨認,正是四個受害人被盜物品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一件上衣(女式)、兩條褲子和一雙鞋(鞋子屬於尼爾斯)。
既然兇手偷走了衣服,為啥又把它們扔掉呢?需要強調的是,另一些被盜衣物,比如賽博的夾克衫,雖然經過了警方的反覆搜索,依然沒有找到。
這兩條線索加在一起,讓警方開始覺得尼爾斯有點可疑了:儘管他受傷也不輕,但只有臉部被鈍器擊傷,顱頂、後腦等關鍵部位卻沒有中招,更沒有被兇手用刀刺傷——而另外三名受害人都身中數刀、被鈍器砸了腦袋好多下,特別是易梅,腦袋被砸的血肉模糊,幾乎辨認不出來,為什麼對他就這麼客氣呢?
而那兩個觀鳥的小孩,看到的“白人女子”,完全可能是看錯了——從身形來看,或許那實際上就是尼爾斯?
如果真的是他,那案子的定性就完全變了:四人因為某種原因起了爭執,比如尼爾斯向易梅求歡被拒,惱羞成怒之下,失手將其殺死;為了逃避法律制裁,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乾脆將另外兩人也一塊做掉了,偽造現場,處理掉兇器,然後自傷,躺在現場等待被人發現……
而那雙在500米外發現的“被盜”鞋子,就是他來不及完全藏匿的證物嘛。
然而,這種懷疑也有致命的缺陷:證據呢?
眼看輿論高漲,人民群眾強烈要求嚴懲兇手,警方一咬牙:撈!
當時的報紙報道
於是,那年夏天,當地警方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把伯登湖好好的打撈了一遍,但很遺憾的是,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物證。
因此,儘管當時也有人懷疑是尼爾斯自導自演出了這出慘案,但警方並未對他提出任何指控。
傷愈出院的尼爾斯
警方列出了本案几名可能的嫌疑人,但都沒有可靠證據。倒是有一個名叫彭迪·索伊尼寧( Pennti Soininen )的男子,主動告訴警方,人是我殺的!但一來沒有證據,二來此人是個精神病患者,三來說不清現場的具體情況,警方也就沒理他。
隨後,1969年6月5日,也就是本案發生9週年的日子,此人在家中自殺,就更加死無對證了。
時光飛逝,這個案子漸漸的也被大眾所遺忘了……
然而,芬蘭警方可沒忘記這事,一直在努力追查。2004年,芬蘭國家調查局(FNBI)突然宣佈,他們逮捕了尼爾斯·古斯塔夫松,指控他就是44年那場血案的真兇!
呃,這倒不是因為芬蘭警方的反射弧太長,而是因為他們重啟此案調查,通過DNA比對技術,發現了新的物證:易梅留在現場的衣服上,沾有尼爾斯的DNA。
檢方重新搬出了當年的推測,認為就是尼爾斯“求歡不成,憤然殺人;波及無辜,自傷矇混。”
然而,這個指控依然非常缺乏證據。辯護人指出,首先,易梅和尼爾斯本來就是情侶,又都是青春妙齡,在露營的環境下,發生身體接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誰沒有年輕過呢?
其次,以一敵三,很難確保受害人的慘叫不會驚醒其他受害人,而這三個受害人似乎都是在沒有反抗的情況下遇害,用“都是睡夢中遇害”很難解釋。
尼爾斯出庭受審
這場庭審,獲得了媒體的高度關注。檢方甚至把當年那頂見證過血案的帳篷又重新撐了起來,擺到法庭上展示。
案發地的帳篷(本案證物)
2005年10月7日,經過漫長的審理,法庭最終裁定:檢方的各項指控,均缺乏證據支持,依法予以駁回;被告人尼爾斯·古斯塔夫松無罪,當庭釋放!
於是,這個案子又回到了原點:沒有嫌疑人,沒有線索……
此外,該案還有個小花絮:庭審期間,有人在網上發出了一張照片,據說是在本案受害人的葬禮上拍下來的。
當時送葬的親屬很多,估計也有湊熱鬧的人士,所以場面相當擁擠,但人群中有一個男子,卻在多年後引起了注意:
葬禮上的奇怪男子
還記得警方根據尼爾斯的描述,畫出的兇手的模擬畫像嗎?對照著看看,上圖中白圈標出的這個男子,是不是很像啊?
遺憾的是,事情過去了幾十年,警方几乎不可能知道這名男子的身份了。警方也請曾經參加過葬禮的受害人親屬進行辨認,但沒有任何人認識他。或許,這只是一個巧合而已吧……
嗯,以上,就是“伯登湖帳篷慘案”的介紹了。時至今日,本案的謎底仍未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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