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分紅的時候,持有多年的分紅和分紅前一天才剛剛買入,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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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方式有兩種,分別是股票分紅和現金分紅。

股票分紅,指的是向股東派發股份;現金分紅,指的是向股東派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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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紅有送股轉股兩種方式,主要區別在於,送股是將所有者權益表上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化為股份,轉股則是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份。



不管是送股還是轉股,都只是數字遊戲,所有者權益是不變的,即拋開股價的波動,股票送轉後,不改變持有的市值,只不過持股數量多了,價格低了,實際上,蛋糕還是那麼大,不會多吃也不會少吃。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持有A股票10000股,股價10元,持有市值為10萬元。現在A公司推出10轉10的分紅方案,除權後,你持有的股數變為20000股,股價變為5元,持有市值仍為10萬元。


此外,送股和轉股還有不同的地方,就是轉股不需要繳稅,因為轉股是用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公積金本身就是股本的一種形式。而送股需要繳稅,因為送股是對當期利潤的分配,需要進行扣稅。這是很多投資者都不知道的地方,以為股票分紅不用繳稅,只有現金分紅才需要,所以有時莫名其妙少了錢都不知道。



現金和送股分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賣出股票時扣費。根據A股分紅制度規定,繳納的比例與持股週期掛鉤,持有股票期限超過一年的,不需要繳稅,持有期限在一個月到一年,減免50%的稅,持有期限低於一個月則需要全額繳納,按照分紅所得的20%繳納。總結來說,持有多年的分紅和分紅前一天才剛剛買入,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需要繳稅。



其實,很多人看到某公司進行分紅,特別是現金分紅,想著如果在確權的那一天買入,次日拿到分紅後賣出,從中進行套利。然而,天下沒有容易吃的午餐,特別是炒股,你想到的東西大部分投資者都能想到,除權除息後,股價同步降低,可能還會遇到利好兌現的出逃盤,使股價下跌,最後發現沒撈到一點油水。


最近,某上市公司披露2018年年報,擬每10股派100元,去年的每股收益只有10.12元,基本把利潤分給投資者,還有這等好事!進一步查詢信息發現,第一大和第二大股東合起來持41.46%,這才暴露了大額派現的目的,一二大股東能分到三億多元。資本市場多套路,需要擦亮眼睛,即使是分紅,也很有可能帶有目的性。


小白讀財經


答案是沒有區別,這是一則知識貼


一 對分紅對誤區

很多股民,包括曾經對我都有過這樣的念頭:在分紅前一天買入股票,然後第二天收到分紅以後,賣出股票。一晚上豈不是白撿一堆白花花的銀子
這種“套利操作”簡直都比開挖掘機還簡單!

可是,很遺憾,如果這樣的無腦操作都能賺錢的話,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的價投者、趨勢派和技術派了。

在此,有我們都不知道分紅規則:降權。

簡單說就是:無論分紅多少,賬戶多少多少紅利,第二天開盤,股價就會相應的減少多少。也就是說:撿不到便宜。

二 分紅時間

在A股中,分紅通常在披露企業年報時進行,半年報分紅的企業比較少。

年報的披露時間為的1-4月;

半年報的披露時間為7-8月。

分紅的時間也就是企業披露年報的時間。

三 分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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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紅(除息——XD)

就是直接將錢分到你的股票賬戶。當然從股價中減去,賬戶餘額增加,股價降低。

股票分紅(除權——XR)

舉個栗子:10送10,10轉10,就是你持有100股股票,每股10元。分紅再送你100股,也就200股。但是,股價則變成了5元。

份額增加了,股價降低了。相當於一分沒賺,變了個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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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紅可能還會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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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法規定:

持股不超過一個月(含1月):繳納20%紅利稅;

持股超一個月不超一年(含1年):需繳納10%紅利稅;

持股超過一年:紅利免稅;

<strong>也就是那些所謂的10送10,10派10等等分紅模式還不僅僅是不賠不賺那麼簡單,反而倒貼錢呢。

持股沒有超過一年的分紅就是虧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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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關於現金分紅的利弊

現金分紅對於投資者的投資模式不同,利弊也不同。

對投資者而言:

短線投資者,對他們不利,因為要繳稅,所以有經驗的短線投資者,就會在分紅前賣出,合理避稅。

長線投資者,因為持有時間較長,甚至持有多年,現金分紅便是他們的穩定收入來源。比如長江電力,分紅基本穩定,相當於債券一樣。也能夠側面說明公司資本公積的充裕性與現金流的穩定性。

對企業而言:

成長期公司,公司需要資金擴張,能夠給企業和股東帶來更高的回報,不應該分紅。公司擴大再生產最好。

成熟期的公司,發展空間有限,多餘資金也創造不了太大的利潤。則應該給予股東分紅。這樣能給企業帶來更好的口碑。

六 分紅術語解析

分紅中常見的就是派、轉、送,只要記住這幾個詞就可以啦。

派:分現金。

轉:轉股票。不繳稅

送:給股票。繳稅

舉個栗子:10轉2送1派7

每10股股票,轉2股(不繳稅),送你1股(繳稅),再送你7元現金。

股票在除息日和除權日當天,股票名稱前會有XD、XR、DR的英文。

XD:代表除息日,分現金。

XR:代表除權日,分股票。

DR:代表除息、除權日。既分現金也分股票。

七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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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紅只能證明業績好,現金流充足。但是,這並不是作為價值投資唯一看重的。對於投資者來講,公司的穩健發展,股票的增長,才是對股東最大對慰藉。


貧民窟的大富翁


上市公司分紅前,一個是已經持股多年,另一個分紅前一天買入,這兩者主要區別在以下兩點∶

區別一:交紅利稅不同

根據A股分紅納稅制度規定:

持股超過1年,不用扣稅;

持股1個月至1年的(含1年);

稅負為10% 3.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區別就在這裡了,持有享受多年分紅的人由於炒股時間超過一年已經免徵紅利稅;而在分紅前一天買入的人是需要扣20%的紅利稅;前提條件是上市公司除了分紅增股外的都是免徵紅利稅。

舉例子:

某上市公司每10送10股派10元(含稅),意思就是每持有1股送1股派1元;

而那個已經享受多年的人完全可以享受到每持有1股送1股派1元的紅利,不用扣稅,只是分紅後在股價上做出相對應的折價。

另外在分紅前一天買入的,需要扣20%的稅費,扣稅之後這個人實際分紅所得是每持有1股送0.8股派0.8元,股價也是作出相對應的折價;20%的稅費由證券公司代收。


區別二:持倉成本不同

這兩個人的持倉成本肯定是區別很大,畢竟一個是持倉已經多年了,另外一個就是剛買入的,兩者之間的持倉成本絕對不同,因為股價每天都是在變動。

持股時間久的,而且享受了多年分紅,也許持倉成本已經非常低了;最為典型的就是大股東,長久持倉,他們成本只有幾毛錢,甚至是持倉成本為負的,成為負成本都是由於分紅所致。

而剛剛買入的人基本是按照目前的股價持倉,沒有經過股票的任何分紅折價,持倉大概率會比持倉多年的人成本要高,購買相同的股數需要成本要大。

以上兩點就是持股已經享受多年和分紅前一天買去的人區別之處。


老金財經


很多人在炒股過程中常常會買到即將分紅的股票,對於上市公司分紅前買入股票到底合算不合算呢,是不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下面我就來說簡單說下。

1.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規定上市公司進行股票分紅所得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般是20%的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就是你獲得100元股票分紅,你要繳納20元的個人所得稅,這樣一看好像不管繳納多少稅收好像是我白得呢,結果是這樣嗎,天下我覺得還沒這樣的好事,股票在當天股權登記日是要進行股價除息的。

2.除息

除息就是當天股票價格下折。比如上市公司在具體實施分紅前會發布公告,比如分配方案中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7元(含稅),比如你支持該上市公司1000股股票,在分紅當天你證券賬戶上會多出270元現金(未納稅),而股價在除息當天會在昨天的收盤價格減去0.27元,而相當於你的股票市值減少了270元,這樣一來一去在未納稅的情況下你證券賬戶的總金額是不變的,但是考慮納稅因素又該怎麼算呢。

3.納稅

根據國家個人所得稅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分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繳納稅額比例跟持有股票時間有關,持有期限超過一年的,不需要繳稅,持有時間在一個月(包含一個)到一年(包含一年),可以減免50%納稅,持有時間低於一個月的全額交納,按照分紅所得的20%繳納,還是以上面例子為例,持有時間不同繳稅金額。

一個月以內繳納稅費為54元

一個月到一年繳納稅費為27元

超過一年繳納稅費為0元

但是股票除息證券市值都是下折270元,每股下折0.27元。所以得出如果持有股票不滿一個月你虧了54元,一月到一年虧了27元,超過一年沒賺沒虧。

所以分紅前你買入股票其實對於賬戶總金額來說是虧了一部分繳納稅收的前,所以以後再也不要犯傻,除息前一天買入覺得分紅是白得的。

關鍵股票分紅具體納稅和除息上面解釋的很清楚了,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加關注獲取更多股票知識。


道破天際


很多股民對現金分紅不理解,特別是對除權除息有牴觸,我來用實際操作分析一下。

除權除息自我1991年入市以來就是這個規則,記得那時好像沒有紅利稅一說。入市頭幾年對除權除息也有些不理解,後來隨著自己從炒股變為了投資逐漸發現了其中的奧秘,才感覺是自己理解有誤並有些無知。

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現金分紅越來越得到投資者的認可,並堅定的認為只有拿出真金白銀的現金分紅才是硬道理,才是股民保證本金安全的唯一可行之路,才是股票市場持續發展的補血通道。

樓主所問的問題正是買入含權含息股票中的具體操作問題,我用我今年買入高含息股票蘭州民百操作為例解釋一下樓主問題。我是今年2月中上旬關注到蘭州民百預告每股1.6元紅利的消息的,當時就感到紅利好誘人,股價太低了,立刻以7.6左右的價格買入了2萬股(因為知道它的紅利不是主業利潤不敢多買)。3月7日登記日第二個漲停11.29元賣出了1萬股,3月8日除權日,我剩下的一萬股民百成本價為3元左右,除息股票價格9.69元,紅利1.6萬入了我的資金賬戶。沒有收取紅利稅,因為這一萬股股票我還沒有出手,一年內也不會賣出,等待牛市到了大盤上軌準備賣出。

從此操作中可以看出,登記日之前一天買入也好,一個月前甚至一年前買入也好都不會扣除所謂紅利稅,因為你還沒有賣出該股票。紅利稅只在你賣出該股票時由證券部代為扣除。也就是說你在登記日那天或之前買入的股票,除權後只要一年內還沒有賣出那就沒人扣你的稅了。這種扣稅辦法有利於長期投資,也是股民進入股市的唯一穩定掙錢辦法。您要是高頻炒作,今天買明天賣就不要眼饞這點紅利,它不適合炒作股票者。記住,雖然股票除息價格下降了,但你的買入成本也降低了,公司如果真有持續高分紅的能力,幾年之後您的股票成本(顯示在賬戶上)就是零或者負數了,一個字爽!

股市大盤在底部區域還是有少數股票值得長期投資的。即便大盤從2500點走到了3000點也可以找出個別能達到5%股息的股票(不是指今年一年)。比如農行按今天價格也有4.8%左右的股息,前題是您必須把它當作理財產品那樣投入。


東方長安


區別?抱歉,有跟沒有差不多。


上市公司分紅,持有多年的分紅跟分紅前一天買入有什麼區別?

咱們先換個說法,樓主的問法不是特別標準。


注意不應該用分紅,而是股權登記日,所以應該把分紅前一天換成股權登記日前一天,因為股權登記日過後買入,你自然是無權享受上一年度或者半年度分紅了,但是股權登記日並不是除權除息日,真正能夠拿到分紅或者送股,都是在除權除息日了。


持股多年以上,基本是不會交稅的,但你剛買入必然得交稅,比如格力電器2.19日公佈了2018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6元(含稅),其中,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2月22日,除權除息日為:2019年2月25日。所以,你在分紅當天買進去還能享受嗎?肯定不能,你只能在2.22日之前買入才行。

至於交稅方面,也是規定比較明確,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1.2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6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通過明細我們可以看到,持股一個月內的,交稅20%;持股1個月-1年的,交稅10%,持股超過一年的,不用交稅,那麼假如同為持股10萬,10萬股/10股*6=6萬元,如果是持股一個月內的,交稅1.2萬,能拿到4.8萬,持股1個月-1年的,交稅6000元,能拿到5.4萬,至於一年以上的,6萬都是你的。


說句題外話,一家公司是不是連續分紅,略微可以看出這家公司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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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論螺絲釘


從分紅權益上講,沒有區別。持有多年和在股權登記日買入,兩者都是享受分紅待遇,而且是同股同權。

不過兩者買入的價格就不一樣了。股權登記日買入的股票,其價格裡已經包含了分紅權益在內,所以與分紅後買入預期收益是一致的,不考慮稅費成本,如某股登記日股價為20元,預期每股分紅1元,你20元買入,然後分紅1元,除權後你的股票市場價格就是19元。羊毛出在羊身上,並未得到便宜。

如果是幾年前就買入的股票,這個分紅就是事實的增值收益,別幾年前該股票的市場價是10元,到目前20元,享受到了股票價格上漲的好處。


了凡167973381


樓主可能把股票分紅前的幾個日期混淆了。在分紅前一天買入,很可能不能享受到當次的分紅。

跟上市公司分紅有關的幾個日期分別是:

股權登記日。董事會規定的登記有權領取分紅的股東名單的截止日期,在這一天以及之前買入股票的股東,才能享受本次分紅。比如股權登記日是 2018年5月8日,那在這一天收盤前買入了股票的股東,就有權享受分紅。

除息日:一般是股權登記日之後的下一個交易日,證券交易所計算股票除息價格的日子。這一天,股票開盤價格一般是下跌,因為股票分紅其實是減少了公司的資產,股票價格按照上一個交易日,就已經變低了。

派息日:上市公司實際發放紅利的日子,可能是除息日當天,也可能會晚一個交易日。

所以,要想確定地享受到本次分紅,一定是要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

(圖片來源:blog.sina.com.cn/tzs)


持有多年的分紅和分紅前才買入的分紅,從每股的分紅來說,是沒有區別的,比如,上市公司公佈的分紅方案是:10股派發現金2元,那麼只要是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的,誰持有的股份都是按照這個標準分紅。

但是,因為分紅所得還涉及到個稅,最持有時間超過1年的股票分紅,不需要繳納個稅,而分紅前才買入的股票,要代扣20%的個稅,所以,最後到賬的分紅金額會有區別。同樣的股數,持有多年的是100元,分紅前買入的只有80。


不過,多數投資者在分紅前買入股票,看好的是股票未來的漲幅。高分紅的股票通常是市場中業績表現不錯的股票,因為市場對公司價值的認可,股票在除權後,通常還會有填權的走勢,也就是會把除權下跌的股價再漲回來。比如除權前是10元/股,除權後是9.5元/股,因為除權下跌了5%,但是,因為投資者看好這個公司,未來股價很快又會再漲回到10元。對分紅前買入炒短線的投資者而言,股價漲回來了,但已經賺到了分紅,就是實實在在的收益。

當然,這種填權行情也是跟公司業績和市場行情密切相關的,有些公司分紅後就不一定能再漲回來,那就可能非但不賺還賠了。


康愉子


沒有區別。

只要在股權登記日前(含登記日當天)買入並持有的股東,都有權參與分紅。就算登記日次日賣出了股票(股價是除權以後的價格),仍有權享有分紅的權利,包括現金股利以及送轉的股份。

我也看到,前面已經有夥伴提到了幾個關鍵的時間點,包括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派息日,最核心的還是股權登記日。

個人見解,供夥伴們討論。


金榮智匯


職業瞎評價瞎評有道理

這個問題,我們先不正面回答,先做一個假設,如果在分紅前一天,突擊買入跟持有多年沒有區別,那麼,我是不是可以找中國銀行這樣的優質白馬股在他分紅前一個月突擊入股呢,這樣帶來的後果就是在分紅前一個月,交易量突然變大,但實質行的利好並沒有產生,然後在分後之後突擊賣出,這樣留下來的,只能是在分紅後進場的,雖然股市是個博傻場,但是你這樣坑傻子,我們會有意見的,而且這也不利於股市的穩定,畢竟在突擊買入的前提加上分紅的話短期之內我覺得及時銀行這樣的大象,賺十個點也是沒問題,那每年我們只需要在分紅之前突擊入股,分完後起身逃跑,完全成了一個投機行為(雖然現在很多人也是個投機客),這樣的制度是不利於我們的股市的平穩健康。

所以證監會和政府不會允許這樣的現象存在,這不利於股市的正常發展,而且交易所和證監會也對此有規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但是根據最新的稅務所答覆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在高額的稅負之下,你在突擊買股就要考慮是否值得了,所以持股時間越長稅率越低,一年以上不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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