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临江市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近日,临江市检察院依法对季斌等11人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这是临江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人数多,审查难度大。

经查,被告人季斌等11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无视国法,在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临江市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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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专案组 精准引导侦查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临江市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为了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临江市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案组,由主管副检察长任组长,选取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团队,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能办成铁案。

在此案侦查期间,专案组提前介入,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认真阅卷,提出侦查意见,建议侦查机关加强证据“合法性”的固定,要求做到报捕的每一个嫌疑人都有犯罪事实,防止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灭失,引导侦查机关充分收集、固定证据,进行多方面取证。此次提前介入,是该院首次以专案组形式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也是该院落实专案主体责任,强化诉前监督的重要体现。

强化证据意识 严把审查逮捕关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临江市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在审查逮捕阶段,该案涉嫌犯罪人数众多、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难,专案组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深入分析论证,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妥善完成了案件审查逮捕工作。

在审查批捕中,专案组成员还发现报捕的其中一人做无罪供述,又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为此,专案组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邀请侦查人员参加,就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侦查建议,侦查人员提供相关证据后,专案组及时进行批准逮捕。至此,以季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所有成员全部被逮捕。

以证据为基石 以审判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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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专案组勇于攻坚,敢打硬仗。晚上看卷,白天提审,以证据为基石,对案件严格把关,文书、证据全部一样不落的仔细审查,详细阅卷掌握案情,对每一起事实进行了逐一的核对、核实,做到认定的每一个情节都经得起推敲。

为了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体系,专案组还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在证据体系构架、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上,听取法院的意见。在补充侦查时,将法院的意见写进退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围绕全案事实补充证据,并重点补强涉恶方面的证据。

在专案组的沟通协调下,侦查机关又补充移送了一起非法拘禁事实。最后,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以季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临江市检察院对季斌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扫黑除恶再深入 坚决打伞破网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临江市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该院在办理此案时,还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深入核查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头戏,坚持破“网”打“伞”,“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

下一步,该院将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坚决深挖彻查,不放过每一个“保护伞”线索,做到除恶务尽;对近3年来该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涉众型案件,进行“回头看”倒查深挖“保护伞”线索;对羁押涉黑涉恶案件罪犯,进行深入谈话摸排线索;并要积极深入到社区街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动员活动,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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