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温柔一点,从昨天起,“软暴力”也是犯罪

4月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

务必温柔一点,从昨天起,“软暴力”也是犯罪

作为律师,但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刷屏我的朋友圈,所以每次只要有新规出台,我都“不得不”先知道。仔细研读了几遍《指导意见》的内容,直观的感受是内容上很好的响应了我们国家在近段时间以来的打黑、扫黑政策,对一些“黑势力”边缘的行为给出了新的定义——软暴力。以往那些令人深恶但却游离在犯罪边缘的行为手段,这一次统统明确,软暴力也是犯罪。《指导意见》的出台,更加有利于规范恶势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认定以及法律适用标准,促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指导意见》中对“软暴力”的定义虽已足够清楚,但个人觉得,对于个别用词上可以在做一些细致的解读,将更加有利于帮助普通民众理解、掌握,毕竟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朋友理解起来不是那么容易。故而从个人角度,简化解读《指导意见》官方定义,拙见仅供参考。希望如果遭遇文中提到到这些“软暴力”情形,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务必温柔一点,从昨天起,“软暴力”也是犯罪

先来看一下《指导意见》中对“软暴力”的完整定义。“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我将该条文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目的、手段、结果。首先是目的,能够认定为“软暴力”,需要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法利益或者是形成非法影响的目的,关键词“不法”、“非法”需注意。以追讨债务为例,合法借贷关系,出借人为了讨要债务,采取了一些过激手段,比如滋扰、哄闹、纠缠等,因为是追讨合法债务,不具有谋取不法利益的目的,所以此时出借人的行为不会认定为软暴力。但如果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放贷,出借人为了追讨高额利息,采用了滋扰、哄闹、纠缠等手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软暴力,之所以说有可能,是因为还要看此时出借人的行为是否使得借款人产生恐惧、恐慌或足以影响借款人的正常生活的结果。

务必温柔一点,从昨天起,“软暴力”也是犯罪

其次是手段,行为人具备了“不法”或“非法”的目的后,接下来要看是否采取了条文规定的手段。《指导意见》中列举了如下几种类型“软暴力”手段:

(1)、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2)、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3)、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4)、其他符合意见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四种类型几乎涵盖了现阶段能看到的所有情形。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摆场架势示威,上面这些行为放在以前,可能警察都不会去管,因为并没有直接地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并不会构成《刑法》现有条文中的犯罪。这就使得很多普通民众遇到类似事件时有苦难言,有苦难诉。但现在不一样了,《指导意见》的出台后,采取了这些行为手段的个人或团体,将会涉嫌“软暴力”违法犯罪,对此是要进行立案侦查的。

务必温柔一点,从昨天起,“软暴力”也是犯罪

最后是结果,学习过刑法的朋友都知道,刑法中用犯罪构成要件来定义某一罪名,不同的罪名,对应着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软暴力”的定义,我在前面将其分为三部分构成,目的、手段还有就是结果。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采取了某些手段,同时这些手段需要对他人产生某种“不良”结果,具备了这三个要件就是“软暴力”。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不良”的结果可以是下几种:(1)、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2)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3)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

以上是我对《指导意见》中“软暴力”类违法犯罪简单 解读,旨在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理解、运用,现阶段还是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大众对法律的不熟悉,肆意侵犯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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