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该不该取消?

龙城雄鹰1972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通过自己二十年的打拼在小县城也买了一套房子,真心的说物业真的不怎么样,三级物业按一级物业收费收取,虽说差不了多少钱,但是这些钱掏的也是冤大头。实话实说,我认为物业不可以取消,但是可以代替掉。如果取消了的话,小区肯定是垃圾满天飞,绿化没人打理,相信这些不是每个业主想要看到的。既然不可以取消,那就代替掉。

1,垃圾可以让环卫工人直接到小区清理,当然了,有些人会说环卫工人的工作够累了,不可以在给他们加重负担了,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可以添加人手,加薪来处理。

2,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可以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直接交到有关部门那里去,既方便又快捷。

3,物业可以由房管局或者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比如业主家里有什么需要更换或者什么的,跟房管局或者政府部门说一声,可以直接派人来维修。

4,物业费当然是业主避免不了的,这些钱必须交到政府部门,让政府部门来维护小区的所需我觉得比物业要好很多。

当然了好的物业也是很多的,全心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值得称赞的。

个人拙见,不喜勿喷。


我只想说实话其他无所


哪行哪业都得有人管理,大家对物业有这么多的诚见,归根结底是,物业不做为。但也有好的,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我们入户近二十年,不知道啥原因换了多次物业人员,我们没有居民委员会。这从中就预到一个好的物业。这个物业的领导,每天在小区都能看见他的身影,跟居民打成一片,员工也随从。居民反应的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点点滴滴的大事小事做了不少。多年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人心服,物业费都交的通暢。每天看见小区有一种生气勃勃的感觉。物业人员每时都能在小区看到。通个下水道,换个电啥的都不收费。物业经理说的好:我们就动动手也没有什么成本,应该做的。好景不长,一年就给换走了!看看现在的物业,没法说了,就用黑脏乱来形容,外面狗臭臭到处都是,收废品类的一拨接一拨,乐此不疲!楼梯间更脏,扶手上的灰,不知道的还以为长毛了。单元门和灯泡坏了去找他们,进他们物业不如一条狗,进屋了自己主动说干嘛来了,没人理,问谁是管这事的也没人搭理,都在忙电脑,旁边座着的看手机。我想我也没得罪过她们那,物业费我心里不满也照样交,一次都不差,我咋的了是空气她们看不见,屋里静静的,真的好尴尬!重复说了几遍;我是奉楼上邻居委托才来的,他们都上班没时间来,我也没时间,这不我把小孙女都领来了,闹着要回家。你们看看哪位能给解决?唉,终于有人知声了,没抬头说;回去吧,过一会就去。我说你们不用登记吗?这才拿出一张纸记下了门牌号。一个星期了,解决了。这张老脸那,在也不管闲事了。看见那个物业的门,就联想到屋里面的低头族,小区没看到她们的成绩,不知道她们在忙什么?真的该重视他,她们了!


阿珠379


不该取消,我就见过没有物业的小区,我的大姨子,也就是我老婆的姐姐,她所在的小区位于福州金山某小区,年份有些久,有二十多年了,那个小区就没有物业管理,进小区开始就脏兮兮的,从小区大门开始就摆满摊位,与其说是小区大门,更像是菜市场入口,白天根本无法将车开进小区,即便是晚上能开进小区,也没车位停,那些车因为无人管理,横的停一辆,竖着停一辆,毫无秩序!我所在的小区有物业管理,秩序就搞得很好,包括小区的绿化,花草都有人管理,小区就显得特别的干净!所以我认为物业是很重要的,当然不排除有的物业只收费不办事,这种物业可以通过业主们团结,和业委会商量换物业,总之选物业的权利还是在于业主们!


喷子微服私访


物业应该取消也必须取消。社会在发展,可物业呢?还是老一套!一点进步也没有。当然了,好的,优秀的物业也有,可是太少了,而且我也没遇到过,听说过,只是在电视剧里看到过。

老百姓为什么大部分对物业的反感、投诉,甚至是抵触越来越大?难道是业主无理取闹,鸡蛋里挑骨头?为什么物业公司不能调整服务意识,调整服务方向,调整服务态度?而是生硬的制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物业公司总想着“利益最大化”而放弃了服务宗旨和义务,那只能是激化矛盾!让业主站到对立面!

我的房子公摊面积就31平,每平物业费1.4元,一个月物业费就一千多。公摊面积摊在哪了?小区是开放式小区,没有绿化。地上停车要交70块钱的停车费,地下450块一个月。交停车费也好,管理费也好,可是出现任何车辆事故物业不管!如果是车主因为停、取车时造成的车辆刮碰物业不管我理解,因为人为所造成的属于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可“盗、砸”也不管我就不理解了。那我交物业的停车费是为了什么?!物业只管收钱,其他一慨不管!黑社会吗?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越来越激化,针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出台了不少,可物业公司依然我行我素!视制度为无物,依然执行着物业公司自己制定的霸王条款。

物业公司管理几千户的小区,投入人力、物力也很多,挣钱也是应该的,可要是只把眼睛盯在钱上,那还能给业主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服务不到位业主能愿意交物业费吗?


根根本本做人


物业确实该取消。一,物业费由物业自己制定价格,造成小区大多业主烦感,胡乱涨价。我刚交了今年的物业每平1.25元,比去年涨了5分钱。物业解释是给业主格外交了一份家庭意外财产保险。大家听听,在没经业主同意下物业私自给业主捆绑商业保险,这不胡扯蛋吗?。。二,物业收取物业费后,小区绿化大多不合格,小区放电瓶车的车棚物业都不给搭盖,下雨只能放楼道内,给火灾留下很大隐患!三,小区公共道路物业强行钉上铁栏杆,本身小区行车道路不宽这一弄更无法停车,严重影响车辆进出。为了出售小区公共地上车位(业主共冇的),强行不让无车位的私家车进小区,造成业主与物业人员时常发生矛盾甚至斗殴事件。以上所述事实清楚,百分之九十的物业都是这样横行霸道的管理,国家又没有专门监督,治理物业管理这些行为的部门。这种物业给国家留脸,给社会影响极坏。请问物业不取消等待何时?取消物业老百姓一百万个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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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相关部门应承担社会管理与治理的基本责任,彼此的合作过程可极大地融合党群,政群关系,大大地有利党国发挥爱民助民的文明先锋作用,使国策更容易深入民心。

2.有利于市民自律素质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融合了社区,更长地培养形成了国家.民族责任心与凝聚力,使国家快速走向文明!

3.中华民族不宗尚贵族式的生活发展方向。贵族式的行为分化了社会,增加了隔阂。

4.所谓物业管理公司是寄在政府组织与民众之中的寄生。以前几届地方管理者为缓冲社会矛盾的一个过度性行政作为,因此埋下了社会动荡的根源,是一种赖政行为。现在的党国高层为民谋幸福,已扭转了风气并向着文明进步的方向迈进。这是一种,正确的方向,深受民众欢迎!

因此,所谓的《物业管理公司》应予坚决取缔!最终铲除腐败根源,最终铲除社会动荡根源,使民族走上复兴的康庄大道。谢谢!


益文影像805


问题出在物业这个行业不规范,入门就挣钱都没有定位自己的能力!前几年又取消资质等级那就等于简单到了没有要求仅凭良心了!

我在无锡某知名老小区(有二十年了),多年来各种形式的物业一批一批换,业主起诉、开庭、业委会罢免、换届,开会折腾,人心涣散费用流失,物业串通业委会走大修理基金捞钱,伪造业主签名各种手法比比皆是。法院审理、调解、撤诉好不热闹。

前年换届后,也用了物业。但物业毕竟是经营性企业,再怎么说是要钱来的,所以还是提前解约了。

业委会开全体业主大会(书面形式)表决:自治还是用物业?

绝对票数表示自治!一年多下来,不以经营性为目的的业委会把老小区扩建车位(业主大会表决)近50个车位,赢得业主的心,物业费缴纳也明显好于历届。对保安购买保险,实行体检,统一服装等,对业主年底对一次性付清全年物业费、停车费的业主实行回报奖励。钱虽不多,但说明业主自治是可行的,当月还上了无锡新闻报道!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仅有热情绝对不行,要学习相关文件,要懂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

《城市居委会组织法》

《劳动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律》

《业主规约》小区自治文件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自治文件

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组织法》等等!

才合适选进业委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劣拙之见,欢迎砸砖!


小溪250509971


物业如果和政府牵连,一定会深度的腐败现象,建议所有物业应该彻底取消,谈一下,我所在的住宅小区,2015年10月开始交房以来,各住户业主及时装修,待到大部份业主装修结束,物业通知,某月某日,返回押金,去拿押金的时候,物业居然先斩后奏,扣掉了当年业主未入住的一年物业费,而且收费金额特别高,任何小区的物业费都比这里要低,这样无故的收费,引起了所有业主的强烈反对,本人去律师咨询了一下,认为不能这样先斩后奏乱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物业乱抬价格,乱收费的做法,影响面很大,对后滞的工作带来了被动的局面,该小区自交房以来,路面地砖较滑,经常有人跌到,致成重伤,且得不到赔偿,柏油马路简直成了颗粒露面的石子路,对电动车的安全出行带来了严重的隐患,政府集镇办验证,认为马路工程优良,过了二年为什么变成这样子,其中的原因,里面就产生了腐败现象,物业卫生一直存在着脏乱差的不良现象,搞卫生也只是应付业主,忽悠一下,业主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有苦怨言无处告状,吃亏的还是业主自己,所以说,物业应该彻底消失。


用户阳光帅哥


先看图片

1、怎么不恪守物业之责任呢,执勤队的保安如果是正规保安公司来的,我很愿意敬重。

2、受邀说的好听,邀约书拿出来,或者邀约授权书;

3、物业条例通用版是省上发的吧,能被你当成约定?

4、不是业主和你们单独约定的东西,你们怎么能称为受邀之约定?

5、在此强调物管的人格,意欲何为?互不侵犯是对的。但是请搞清楚人格不侵犯适应于那些职位或者个人。难道你强调这个是搪塞你侵犯别人找来的依据吗?

6、再者,单方面要求业主保持克制,是要我们在受到侵害或者不公平对待,或者不符合物业之服务理念情况下对你们的恪守吗?



咬文嚼字法


物业该取消。有物业只管收费高。暧沒有自己再用街上管工修。一点不服务。连扫楼道也沒见过。各自扫门前净。车停保安跟前被砸玻璃盗窃。以前沒物业沒出现过。小产权房还高额收滞纳金千分之三。从11月1日开始取暖就收滞纳金!!!2018年12月29日交取暖费收289元滞纳金!!!请问今日头条有这个规定吗?人民欢迎取消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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