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收贫困户“天价”电费,这只“苍蝇”露原型

古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四川在线消息(刘传福 张艳 记者 魏冯)收取贫困户“天价”电费,用虚假票据向群众公示用电情况......4月10日,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对外披露了古蔺一起案例。

泸州:收贫困户“天价”电费,这只“苍蝇”露原型

调查人员在凤鸣村逐户走访核实 张艳 摄

“我们聚居点提水站有11户贫困户饮水,全年被收取了电费4400元,这抽水用电量也太凶了吧?”2018年11月某日,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观文镇纪委接到凤鸣村毛家寨聚居点一群众反映,村民小组长李某可能乱收贫困户的电费。

接到问题线索后,该镇纪检干事张滔和同事聂代强组成核查组,到镇供电所提取了毛家寨聚居点提水站的缴费记录。缴费记录上显示,该提水站从2017年7月开户至2018年11月13日共有7笔缴费记录,共计1900元。

泸州:收贫困户“天价”电费,这只“苍蝇”露原型

调查人员在凤鸣村逐户走访核实 张艳 摄

1900元的用电缴费怎么变成了4400元?这当中,肯定有猫腻。

为了弄清真相,张滔和聂代强前往凤鸣村毛家寨聚居点逐户走访,经调查发现:李某于2018年2月到2018年11月期间,分5次先后收取聚居点群众提水站电费共计4400元。

群众反映的问题果然不假,核查组决定去会会李某本人。

“聚居点11户人,你一年收取大家4400元电费,但供电所那里缴费记录上显示只有1900元,其中,凤鸣村委缴费500元用于开户,你仅缴费1400元,请你给我们作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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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收贫困户“天价”电费,这只“苍蝇”露原型

调查人员入户询问情况 张艳 摄

“我收到的钱都是用了的,自己也和群众把账算清楚了的。”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李某显得胸有成竹。

“你是怎么给群众算的账?”张滔紧追不放。

“我的账都记在笔记本上的。”李某说着,随手搬出了一个工作笔记本和一沓公示记录。

张滔和聂代强经过仔细检查,笔记本和公示单上都只有收费情况。

“请出示你缴电费的单据。”张滔摊开手里的笔记本和收费单,表情有些严肃。

“这,这.......”李某变得支支吾吾。

“是啥情况就是,请你如实说出来。”李某见忽悠不过去,终于给核查组道出实情。

原来,李某从2017年7月开始负责毛家寨聚居点提水站前期管理工作,在购买水管等物品修缮提水站时垫付了1189元钱,就想着多收点电费,然后在电费里把自己垫付的费用扣除出来,他便擅自提高电费收费标准。在他收取第一笔电费时,发现群众没有异议,于是他继续按照高标准进行收费,并试图在扣除自己垫付之外的基础上“小捞一把”,一共便收取了5次共计4400元。

泸州:收贫困户“天价”电费,这只“苍蝇”露原型

调查人员提取缴费记录 张艳 摄

为了掩人耳目,2018年8月,李某还特别组织聚居点群众召开了群众会,会上以4400元的虚假缴纳电费票据向群众公示提水站用电情况。

李某利用收费的职务之便,违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将超额收取的贫困户电费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项,系“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的行为。

2018年12月,李某受到组织处理,被责令辞去村民小组长职务,退赔违规收取的3000元电费。

“近年来,我县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基层党务、政务、财务的公开力度,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身边的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据古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章磊介绍,2018年以来,该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1人,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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