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居民楼道里收养13条流浪狗,分两批被人毒死,这件事你怎么看?

多嘴的聪明大叔


女子在居民楼道里收养13条流浪狗,分两批被人毒死。前几日,记者接到深圳大亚湾一名李女士电话,说她救助的13条流浪狗,在小区里分两次被人毒杀了。李女士说,肉和了一种红色的毒药放在阳台、楼梯处,她没留意。仅仅一个下午,九条狗就死了,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李女士不能容忍。李女士说,她家的锁被人撬开,她出门买锁回来后发现仅剩的6条狗狗又死了4条”。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她在大亚湾的海豚湾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简单装修后便住了进去,一同住进新家的,还有15条收养的流浪狗。虽然明显经过清扫,但在李女士家过道上,仍散落很多狗毛,围栏上也有不少狗抓过的印记,空气中飘散着难闻的气味。李女士表示,狗狗是在7月20日被人下毒害死的。



这件事情听起来很瘆人!谁这么残忍,和这些狗有如此深仇大恨?竟然采取如此极端手段,在楼道、阳台处投毒。如果被小孩子误食咋办?这样危害他人安全的投毒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议李女士尽快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妥善处理。那么问题出来了,为什么养几只狗会出现如此激化予盾的事件?李女士收养流浪狗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第一,收养流浪狗要量力而行。有一颗爱心是好事,但是收养流浪狗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要有固定的专门喂养场所,相配套的设施。从李女士叙述的情况看,李女士在小区所购房屋内养狗显然不具备养狗的条件。



第二,养狗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根据李女士的居住环境来看,很难做到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她所居住的楼道虽然明显经过清扫,但在李女士家过道上,仍散落很多狗毛,围栏上也有不少狗抓过的印记,空气中飘散着难闻的气味。晚上或中午休息时间很艰控制狗吠,同时,狗狗有可能乱窜,危及周围居民安全,因此,可以说李女士收养流浪狗己经严重影响了周围人的正常生活。



第三,未办理相关养殖手续,检验防疫得不到保障。养犬管理工作在各地方政府领导下,一般是由公安、畜牧、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李女土未经以上部门审核批准,在自己的家里喂养流浪狗,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李女士该不该收养流浪狗在这里我们不再讨论,但李女士收养流浪狗后,在喂养的过程中可能确实影响了他人的生活,但是群众之间出现了予盾可以摆在桌上,通过相互勾通来解决问题。万一予盾不能化解也可向卫生部门、防疫部门、小区物业或公安机关反映,由他们依法处理,千万不可采用过激手段,尊重生命,用一颗善良的心为社会带来一点正能量,为我们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做个榜样,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才是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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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新闻之后,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流浪狗跟了这位李女士,这种结局是注定了的!

事情发生在大亚湾某小区。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住进了该小区,随其一起入住的还有15条流浪狗,最高峰时一度达到30多条之多。

下面我们跟着新闻去了解一下李女士是怎么养狗的:

1、狗一直放在楼梯间散养,卫生状况非常差,过道上到处都是狗毛,围栏上是狗抓过的痕迹,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味道。

2、因为这么多狗在过道、楼梯间生活,导致上下楼层的住户不堪其扰,孩子不敢上这个楼层,回不了家。而且此前还发生过狗咬人事件。

3、因为上班比较远,李女士回到家比较晚,所以给狗喂食都在后半夜,凌晨一两点时分,正是家家户户休息的时间,她在楼道里喂狗,狗争食吃发出嚎叫声,严重影响其他住户的休息,而且喂食时间不是一两分钟,而是持续半小时,有时甚至要个把小时。

请大家想一想,假如你们是其邻居,家中有老人和小孩,不知是什么感受?

这且不谈,这些流浪狗有没有打防疫针,有没有办理狗证,因为深圳对此要求很严的,没有办理狗证,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狗的。此外,《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还明确规定,“禁止在住宅区、写字楼设立犬只养殖、销售场所”,虽然李女士不是为了养殖、销售,但是这么多狗,跟养殖有什么区别呢?

到底是狗重要,还是人重要,不要打着爱心的名义,一边爱着狗,一边却又妨害着他人,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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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示支持。

道理非常简单,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狗为本,世界上所有发达文明国家,都不允许流浪狗的存在,因为这是对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安全隐患。

美国和日本都有捕捉流浪狗,无人认领后集中灭杀的法规制度,也因此美国和日本的狂犬病发病率极低,在日本甚至都杜绝了狂犬病,而中国却是狂犬病致死人数超多的国家,仅次于印度。

这个收养流浪狗的大妈非常自私和无耻,将自己的非法爱好凌驾于邻里的生命安全健康之上,如果她真心爱这些流浪犬,就请合法收养,在城里办不了狗证,就到乡下去租个房子给这些狗养老送终,而不应该放在公共空间里危害邻里的安全健康。

这些狗很可怜,他们死在了这个老女人的手里。通过两次毒杀,可以想象邻里已经达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换谁也受不了这样的环境。

至于毒杀是否违法犯罪,要看投的是什么样的药品。很可能投放的是治疗肺结核的异烟肼,这是一个处方药物,人吃了没事儿狗吃了会致命,这是从俄罗斯传来的政府诱杀流浪狗的合法方法,这种方法不算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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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几个人回答,其中还不乏法律从事者。但是,大部分人也都是从这些流浪狗影响住户们的角度来分析,觉得这些狗被毒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并且还依照《某某城市的养犬规定》来当做行为规范。但是,这些行为规范中有没有一条是,如果养狗影响了住户,但不够造成生命安全的级别,周边居民可以自我执法,并终结这些狗的生命。很显然,没有。那么,为什么不鼓励大家自己私自“执行”呢,我这样给大家说几个不好的后果。

第一,像这个新闻上说,分两次毒杀这些流浪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需要对流浪狗进行含有毒药的食物投放,但毒药投放并不是精确概率的行为,投放人也并不能保证这些毒药只会对这些流浪狗造成危害。或许也有可能被小区的某些正常养狗人事的宠物误食,甚至被一些孩子误食(的确是有这种概率的)。这样算起来,毒药投放进行毒杀的确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投放了两次(我只能说,投毒人可能已经用尽了自己运气,才没有伤及无辜)

第二,还有这样的一种概率,当第一批流浪狗被毒杀之后,它们自然不会自己再找个没人的地方,然后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等死。它们会死的很痛苦,横七竖八,到处都是狗的尸体,至少在狭窄的楼道里看到这些尸体,如果灯光在暗一点,会不会觉得很恐怖呢?如果孩子和身体不好的老人看到之后呢?孩子会留下一生都抹不去的恐怖阴影,这有可能给他们留下内心阴暗面。老人看到会不会被吓到跌倒甚至引起其它急性病的出现呢?并且,毒杀分两次!

第三,我可以感受到投毒人在投毒的那一刻,以及很多人认同这个事的心态。的确,够多了会影响为生,而且很臭,也不确定这些狗有没有携带疾病,万一咬了孩子怎么办。这些都是毒杀者杀狗的理由。佛教里有句话,众生平等。我想大家只会在遇到比自己强的人时,要把这句话告诉对方,来博取同情和让自己站到道德的制高点上。那么,对于这些流浪狗,我们何曾不是强者呢,因为我们可以随意决定他们的生死。高兴的时候它们是我们的宠物,不高兴就随意虐待抛弃他们,甚至结束它们的生命。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这十三只狗,杀掉它们就不会自损阴德吗?(或许在这件事上,你是无神论者,那么就别再自己不如意的时候去拜神祈求神灵眷顾了)

第四,我们有《某某城市养犬规定》,遇到养狗影响自己或他人受到影响之后,可以去举报啊,让执法人员前来处理。或许会文明一些,或许显得自己有素质一点,有时候文明和素质不是要求别人怎么去做,而是自己怎么带头让别人来效仿。一个城市的文明素质并不是靠几个文明模范来建立的,而是需要大多人共同建立的。

这件事,或许并不会让我们太多人放在心上,因为死的只是十三条狗,而且是流浪狗,它们死了也没有人在意。那么对于随意杀戮的人来说,连生命都不在乎,他还能在乎什么呢?并且这还让我想到了一件趣事,很多网友有时在看到一些不平的事或者是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之后,常常会说,如果这要是在国外就不会发生或者很少发生,如果我们也用国外的规章制度那就怎么怎么了。那么,如果在这里,如果使用国外的法律,毒杀狗是要判刑的,因为在国外有动物保护法。那么这时你会说,这种法律不适合在中国吗?子所不欲,勿施于人。想要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并不是要完全靠征服,看法律,看规定,繁文缛节只会让你觉得厌烦,最主要的还是要靠我们每一个人去做文明的事儿。


非著名摆渡人


很多人认为应该毒死,但是我要说的是方式有些偏激。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大亚湾李女士收养了13条流浪狗,四年前和自己一起住进了新房子,导致了李女士家门口的楼道上到处是狗毛,很多被狗乱抓的痕迹,空气中也散发着难闻的气味,7月20日,李女士下班回来看到所有的狗被毒死了,李女士很不理解,为什么自己救助的狗会被别人毒死?大家看了是什么感觉呢?是不是第一感觉是应该毒死?第二感觉是手段有些残忍呢。

随着城市养狗人数的增加,遗弃的流浪狗数量也在增加,有些喜欢狗的人看到流浪狗可怜就收养了,但是城市里面没有多少空间提供给流浪狗,很多人就把这些狗养在楼房过道,然而在楼道上养大量的狗会污染楼道的环境,狗的叫声会影响居民的休息,狗带来的病菌会给人的健康带来威胁。于是有些人觉得这些狗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就会和主人交涉,如果交涉得不到结果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过激的行为,估计李女士的狗就是这样死的。

李女士觉得冤枉,自己辛辛苦苦救助了这下小生命,让它们有了安全的住所,怎么会有这么心狠的人把狗毒死呢?她想不通。其实只要是互换一下角色,李女士如果不喜欢狗,别人在她楼道门前养了很多狗,这些狗扰民,那么李女士是什么心情?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双方静下心来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就会理解。

社区养狗必须保证狗不扰民。

社区的养狗人要遵守社会公德,狗带来的隐患需要狗主人来负责处理,不能带狗到公共场所,出门遛狗要带上套狗绳、狗笼,不能让狗大声叫唤影响别人休息,随时处理狗的排泄物,及时给狗做健康检查避免有传染病等等,因为养狗的存在导致了很多邻里关系紧张,也有些因为狗的问题大打出手,也有些是狗咬伤了人等等,这些都是养狗带来的问题,若是养狗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处理狗的问题,大家也许不会坚决反对。

社区养狗应当取得养狗许可。

城市养狗是需要养狗证的,没有证件的狗一律视作非法养狗,执法机构有扑杀的权利,狗在社区生活是影响了人的行为,养狗证就是为了养狗合法,如果你那么喜欢狗去办张证件又有什么问题,但是证件的发放是有条件的,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办理。

城市养狗是目前一个普遍的问题,养狗人的增多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随着职能部门的介入,相信养狗的事情会得到合理的处理,目前来说,狗不扰民大家相安无事,若是扰民可以扑杀。


70后的重庆铁匠


是救助狗?

还是害狗!

李女士救助流浪狗对吗?

请看下面的报道

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在大亚湾海豚湾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简单装修后住了进去,连同住进去的还有15条流浪狗。7月20日她救助的13条流浪狗,在小区内分两次被人毒杀了。
在李女士家的过道上,虽然经过清扫,仍散落着很多狗毛,空气中飘散着难闻的气味。

我认为,李女士救助流浪狗不是爱狗是害狗!

1.李女士救助养流浪狗是好心,但在小区里养这么多流浪狗,影响邻居生活,环境卫生……

2.这么多流浪狗,不可能有养犬证,也不可能给一个人办这么多养犬证,有些流浪狗是不是城市禁养犬?李女士养这么多狗,属于违法行为。

3.李女士是上班族,养一条准养犬还可以,养多了,根本没有精力照顾狗,影响狗的健康。

4.李女士养的流浪犬,有些流浪犬可能刚刚成为流浪犬,有的是主人丢失的,有的是遗弃的,这样的犬一般有芯片,送入流浪犬救助中心,公安部门可以通过芯片找到主人,是遗弃的按法律规定处理,丢失的通知主人来领,有领养的办理犬证领养。李女士自养没条件,在居民区楼内养,把这个渠道堵上了,还害了狗的性命!

5.楼道是公共通道,是消防通道,不允许任何人占有,更不允许养狗。

李女士有爱心,可把流浪狗送给市流浪犬救助中心,或个人办的流浪犬救助站,捐钱捐犬粮让别人照顾流浪犬,自己有时间可去当义工。

李女士自己有能力可以在市区外建一所流浪犬救助站,救助更多的流浪犬。

不管做什么,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您认为李女士是爱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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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医宠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事看上去是偶发,实际上是时下我国爱狗人与普通人矛盾激化的一个缩影。

狗在我国一向只是一种畜生,而且地位不高。带狗的成语多是贬义词,比如狼心狗肺、蝇营狗苟、狗奴才、狗汉奸等等。我国人与狗的相处是在这种设定下展开的,狗的地位不高,狗咬了人就该打,人要吃狗肉就像吃猪羊等家畜一样理所当然。

然而,近些年来一些国人受西方观念的影响,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把狗的地位大大提高。朋友的肉固然不能吃,而朋友咬了人也不能随便打。可是,我国又没有发达国家那样完善的犬只管理体系,以及对伤人的狗主追责的有效机制。这样,我国传统的人狗之间的平衡就被打破,使得人受到的狗的威胁大大增加。

问题中的这位在楼道喂养流浪狗的女士如果是在美国,邻居就会报警,警察会把狗抓走收容,逾期安乐死。这位女士还会被邻居起诉,赔钱乃至坐牢。但在我国邻居报警,打官司都没用,最后只好祭出毒狗的下策。

受到危害的邻居那么多,即使张三不出手,李四也会出手,最后总是难有善终。你可以批评下毒者狠毒,但如果爱狗人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总是因自己的爱好伤害他人的利益,这样的“悲剧”还会一次次地重演。


内含子的表达


现在城市养狗的太多了,小区路上时常不小心会踩上狗屎,不知是否要走狗屎运了。养狗的人自然心疼狗,有的甚至将狗视为亲人一样对待。不喜欢狗的人避而远之,听到狗的叫声就烦燥厌恶,感到不舒服。

一、为什么要毒狗? 肯定是这群狗扰民了,引起民愤

我原来住的小区是楼梯房,在隔壁门栋一户养了6只狗,每次狗主人打开门,6只狗一阵狂叫,急奔楼下,回家上楼亦是如此,好多次都吓了行人一跳,当行人指责狗吓人时,狗主人还振振有词狡辩: 行人还吓倒了她的狗。为此时有争吵,周围邻里意见纷纷,特别是有孩子被狗吓过的家长,更是痛恨之极,多次向物业申诉,物业也奈何不了。如果有人悄悄将这6只狗处理掉了,凡被狗困扰过的一定会拍手称快。

6只狗如此,试想13只狗又是怎样的阵容,又是怎样的扰民呢,如何不会引起民愤! 尤其有时深夜狗主人不在家,那狗的惨叫声简直叫人揪心,难已入眠,那一刻恨不得立马杀了它。



二、居民区限制养狗数量,一律办齐两证,否则不准入内

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养狗的数量多了,自然顾此失彼,难免会出岔子,严重的还会出事故。一旦被狗咬了,狗主人赔钱事小,危及生命就是大事了,后悔莫及。何况市场上还有假疫苗的横行的隐患,你以为可以预防的也只是你以为而已。所以强烈建议小区实行限制养狗数量。

养狗者必须两证齐全,办理了《犬准养证》、《犬免疫证》才能入小区,来源不明的狗不准进小区。

三、牵好你的狗绳,铲好你的狗屎,让你的狗礼貌待人

带狗外出溜达,一定紧紧牵好你的狗绳,不让其乱跑,以免伤及他人,如果养狗者能做到这一点,又何来的狗咬伤人事件。

在美国我多次目睹了养狗者铲狗屎,养狗者都会有背一个包包,里面有卫生纸专包狗屎的,即使是七八十的年迈老人,也会弯腰拾自家狗屎。



三、狗是通人性的,有可爱之处,采取毒杀实属残忍不明智之举

狗在动物中,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通人性,所以得到人们的垂爱,尤其是狗活泼机灵的个性,深受孩子们的喜欢,给他们带来无尽的快乐。



养狗者,管好你的狗,既养之则负责之,培养出有教养守规矩的狗,想必还是受欢迎的。


小雅美味


谁对谁错?

这事是典型的价值观冲突导致结果。一方觉得狗是人类忠实朋友,爱狗养狗。另一方则认为养狗风险大,不卫生,现在疫苗风波还没有完全平息,如果身边野狗成群,极大地增加了人们的恐慌感。

养狗为因,杀狗为果。其实也不难理清问题。城市空间,主要为人生活起居设计的,地价昂贵,所以密度较大,比较拥挤,开发商绝对没有考虑某居民养十几只狗的特殊需求,在拥挤的人群中,加入十几只狗,确实让人不适和紧张。

养狗人士的拳拳之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时间空间、日落日出中养狗行为也应理解他人的感受。不要牺牲他人的感受来表达自己爱心,完全可以在市郊找个农家乐,周围扎上篱笆,再多养十几只都可以。

如同某家的亲人去世了,违反城市管理条令,搭个灵棚,请个乐队,吹拉弹唱弄个一天两天是可以理解的,别人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死者为大。可是,如遇某孝子特别悲伤,花费十多万,把这个仪式弄个十多二十天,天天晚上都是免费音乐会,可能左邻右舍就控制不住了。人与人虽不同,但任何事都得有个度。

一句话,做事要在乎别人的感受,特别是问题的起因那一方。




周矩心眼界


关于这则爱狗人士收留流浪狗却对他人造成影响的问题,再一次触动了爱狗人士和反对养狗者的神经。

相信大多数反对养狗者并不仇视爱狗者,因为爱狗也没有错,是每个人的自由。反对养狗者也并不一定就不喜欢狗,只不过因为狗确实会对他人的生活带来影响、对安全带来隐患,所以为了他人也主动不去养狗。


而这位爱狗者却因为她所谓的爱心,对他人造成了严重影响,大家请看事件描述:

13条流浪狗分两批被毒杀”,如果光看这一句,不光是爱狗人士发怒,就是随便一个人对这种事都会动容。可是当人们了解原因后,结果立马反转,纷纷指责这位女士在楼梯间里养13条狗,不要说狗咬到人或狗叫声影响他人,光这气味在楼梯间里传出来就够让人难以忍受的,受影响的群众做出这种毒狗的决定相信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相信也有群众对她早就提过意见,可是李女士依然继续养着,近4年了,相信任何一个脾气再好的邻居也都受够了,最后只能下狠心毒杀这些被收养流浪狗。

从一些法规里我们会发现,关于公寓、小区、写字楼等均有禁止不按规定饲养宠物的条款,更何况同时养了13条狗,简直称得上是小型养狗场,这是不被允许的,况且这些流浪狗是否携带狂犬病都不得而知,一旦咬伤孩子或他人,其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奉劝所有爱狗人士,理性爱狗、规范养狗。必定人是最主要的,不要因为你的爱好而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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