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权力阳光下运行 乡村治理进入善治模式

原题:山东省曲阜市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小微权力阳光下运行 乡村治理进入善治模式

孔祥涛 孙希忠 李洁

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力运行是民生领域最为社会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孔子故里山东省曲阜市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出了新形势下乡村治理的可行路径。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曲阜市委市政府着眼解决村干部权力运行不透明、党组织服务缺位等问题,在2015年实施村级小微权力和村级重大事务“村民公决”的基础上,探索创新村级社会治理的方式途径,在全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一、精准查找乡村治理“痛点”

曲阜市委、市政府调查发现,乡村社会许多矛盾问题都与乡村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公共服务缺位、公平正义不落实有关,这些问题如不从制度上根本解决,乡村治理就难以走出困境。

一是权力运行不透明。村级组织的权力大都集中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里,村级事务容易产生“一言堂”的现象。不少村庄对于修桥、铺路、上项目、集体资产承包等事项,没有按程序先开村“两委”的小会、再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群众完全不知情。一些重要村务信息往往未能及时公开,或者只是象征性公开、选择性公开,有的甚至直接不公开,群众难以参与对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管。

二是服务群众不到位。群众办事对程序不了解。办起事来,村里今天要群众提供这样的资料,明天要他们出具那样的证明,有时需要他们来回跑多次。群众遇到困难,需要村干部协调、盖章,有的村干部不仅不热心服务于群众,反而刁难群众,找群众麻烦。

三是贪腐违纪现象频发。一些村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腐败、优亲厚友,“苍蝇”式贪腐现象一度比较严重。有的盯上扶贫、优抚、救济、救灾及惠民补贴等专项资金,以权谋私、套取财政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用于个人消费支出。有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十分不规范,随意处置集体资源,随意侵占集体资源、资产。有的运用小微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时欺软怕硬“不敢为”,优亲厚友“乱作为”。

二、创新推进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治理

曲阜市委、市政府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创立了一套制度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存在的顽疾。

一是编制权力运行清单,力求小微权力清晰化、具体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具体实际,对小微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归纳、审核,共梳理出村级组织、村干部行使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61项,以清单方式逐一作出规定。比如,在小微权力方面,对发展党员、农村低保申报办理服务、兴办村级生产公益事业等17项内容提出要求。

同时,对小微权力和公共服务的运行从设立依据、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和所需资料等方面逐项进行规范,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框架和运行轨道,确保村干部照单行权、照单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做到“该办的不办不行,不该办的想办也办不成”,减少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和失范性。

二是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力求小微权力程序化、便捷化。专门制作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民事代办和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图,印发《“小微权力”清单记录簿》《“公共服务”清单记录簿》及填写规范,对流程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例如,对17项小微权力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进行民主决策,重大事项进行“村民公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权力运行监督网络,力求小微权力透明化、规范化。曲阜市畅通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运行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多方监督、全程监督、实时监督、精准监督等有机统一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

四是明确权力运行责任主体,力求小微权力好评价、能问责。曲阜市建立违纪追责机制,对违反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规定,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村级事项不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重大事项不按照“全民公决”制度进行的,镇街党(工)委对决策结果一律不予认可,财务一律不予入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问责。

三、“精细、精准、精确”治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能够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从“看着办”到“有章法”,村级事务运转更加顺畅。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和配套流程,覆盖了村级事务和群众关注的方方面面,村干部应该按照哪些程序和步骤办理,什么时候办完,权力清单上写得清清楚楚。群众办事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找什么人办,公共服务清单里注的明明白白,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切实保障,做到了“事事有章法、处处有遵循”,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

二是从“迷雾中”到“阳光下”,农村干部用权更加规范。有了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村里花的每一分钱,办的每一件事都是公开的,老百姓明白,村干部也清白,清单成了村民的“明白卡”和村干部的“护身符”。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施行,为村级权力运行设置了“交通规则”,减少了村干部运用权力失范失当,有效遏制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使广大村干部思想上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有力地推进了村级阳光治理。“清单之内走程序,清单之外无权力”,村里开展各项事务都走上了一条规范的道路上。

三是从“局外人”到“一家人”,农村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根据公共服务流程图,群众办事不再像以前那样,今天要提供这样的资料,明天要出具那样烦人证明,来回跑断腿。村民只要按照权力规范规定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剩下的就是村干部的事了。同时,公共服务流程图也增强了村干部熟悉政策、优化服务的自觉性,提高了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初步构建了“农民群众动嘴、党员干部跑腿”的善治模式。

曲阜市自推行村级“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以来,全市共决策村级重大事项1187件,为民代办事项2291件,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17%,群众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济宁市前列。“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在“四治”(以善治为目标、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融合社会治理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圣城”首善之区和谐稳定发展呈现新面貌。

(孔祥涛,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孙希忠,中共曲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洁,中共曲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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