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與員工籤合同時故意把勞動合同寫成勞務合同,同時也不把合同副本交給本人,該怎麼辦?

無影141970878


【沈理職談】的觀點:這個事情還是很嚴重的,對於不懂法律的員工來說,肯定是處於弱勢群體了,勞動法保障的是勞動合同,合同法保障的是勞務合同,所以二者的區別很大的。我建議你及時的和人事部門提出簽定勞動合同。分析如下:

第一、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二者受保護的法律依據是不一樣的。

勞動法保障的是勞動合同,合同法保障的是勞務合同,所以二者的區別很大的。

勞動法會強制要求公司的一些社保、工傷或者一些職場不合理的情況;合同法更多的時候只是民事法律條款。用人單位如果不按照勞動法執行,可能會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有時候會承擔刑事責任。違反合同法,更多的是民事賠償,不涉及刑事責任。所以簽訂這兩個只有一字之差的合同,差別是非常大的。

第二、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勞動合同:<strong>規定工種、薪酬、福利待遇、勞動完成情況、工作期限、內容等以及違反勞動合同以後的權責劃分,是很細緻的。

勞務合同:<strong>勞務合同只是規定一方付出勞動,一方付出酬勞這樣的,自願、自治的情況比較多,並沒有太多強制性措施。

第三、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兩者證實的勞動關係是不一樣的。

勞動合同:雙方誰隸屬的關係,服從用人單位的領導,完成一定的業績。

勞務合同:雙方是民事平等的關係,出問題時候是個人承擔的。

第四、你的情況怎麼解決?

根據以上我大致的解答和法律解讀,如果你是一般上班族的話,你們這個公司肯定不合規的。如果你是和對方勞務合作,那倒是沒什麼。但是我覺得你的情況前者居多。

遇到這個情況,說明你這個公司也不是很正規,肯定不是大平臺了。存在擦邊球的行為,你要及時的給用人單位說明白你的訴求。如果一直這樣的話,一旦出了問題,你是百口莫辯的。

先協商解決,最後在考慮去勞動部門申訴。實在不行的話。你還是換個靠譜的公司把。


沈理職談


去勞動監察投訴,先那回副本,另外你看是勞務合同為什麼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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