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概述

深圳,簡稱“深”,別稱“鵬城”,是中國四大一線城市之一,廣東省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定位的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中國三大全國性金融中心之一。

深圳地處廣東南部,珠江口東岸,與香港一水之隔,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接壤。全市下轄9個行政區和1個新區,總面積1997.27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252.83萬人(2017年)[9],其中戶籍人口434.72萬人(2017年)[9],實際管理人口超過2000萬,城市化率100%。

深圳是中國設立的第一個經濟特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新興移民城市。

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作出部署,選擇深圳開展試點工作。

深圳“國家中心城市指數”居中國第四位,並被GaWC評為世界一線城市。

“深圳”地名始見史籍於1410年(明永樂八年),於清朝初年建墟。當地客家方言俗稱田野間的水溝為“圳”或“湧”。[20]深圳正因其水澤密佈,村落邊有一條深水溝而得名。[21][22]

。深圳又稱鵬城。

1979年中央和廣東省決定成立深圳市。1980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在深圳市設置經濟特區。

深圳的經濟特區發展史雖只有30多年,卻擁有著6700多年的人類活動史(新石器時代中期就有土著居民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1700多年的郡縣史、600多年的廣府人南頭城史、大鵬城史和300多年的客籍人移民史。

先秦時期,廣東地區屬南越。深圳是南越部族遠征海洋的一個駐腳點。居殖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區域的南越部族以捕魚、航海維生,甚少農墾。

自秦朝,即為廣東地。秦皇統一中國後,於公元前214年在嶺南設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謫徙秦國人50萬人開發。時屬南海郡的深圳,便融入了秦代的中原文化,後為南越國地。大漢帝國、東漢屬於交州(管轄廣東、廣西、越南大部)南海郡。西漢設郡前屬越地、南粵地(南越地)。

深圳最早的前身為寶安縣,寶安作為縣建制始於公元331年(東晉咸和六年)。朝廷置轄地六縣的東官郡,轄地大概為現今的深圳市、東莞市和香港等範圍。郡治在寶安縣(南頭)。

深圳在宋朝時期是南方海路貿易的重要樞紐,屬於廣州香山縣。盛產食鹽、香料。至元朝,又以出產珍珠著名。

深圳的前身又曾名為新安縣。公元1573年,中國明朝政府擴建東莞守禦千戶基地,建立新安縣,並建縣治於南頭,轄地包括現今的深圳市及香港區域。經濟以產鹽、茶葉、香料和稻米為主。

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內設立了東莞守禦千戶所及大鵬守禦千戶所。有600多年曆史的南頭古城,曾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區的政治中心。

清代隸屬廣肇羅道廣州府。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間,中國清政府與英國相繼簽訂《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港島、九龍和新界割讓、租借給英國。至此,原屬新安縣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脫離其管轄,深圳與香港從此劃境分治。

中國“深圳”概述

深圳

抗日戰爭時期,南頭淪陷,寶安縣政府臨時遷往東莞縣。

1953年,因深圳聯接廣九鐵路,人口聚居較多,工商業興旺,寶安縣治東遷至距南頭10公里外的深圳墟。

1979年1月,撤銷寶安縣,設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廣東省寶安縣改設為深圳市,受廣東省和惠陽地區雙重領導。[23]

1979年7月,中央決定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建立特區。[24]

1979年11月,中共廣東省委決定將深圳市改為地區一級的省轄市[23]。深圳設龍崗、葵涌、龍華、羅湖、南頭、松崗6個管理區。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中通過了由國務院提出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批准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23]。這一天,被稱為“深圳生日”。

1981年10月,恢復寶安縣,轄深圳經濟特區外原寶安縣區域。[25]

1981年3月,深圳升格為副省級市。

1982年1月,成立羅湖區,轄經濟特區全部範圍,鹽田區域為羅湖區管轄。

中國“深圳”概述

深圳蓮花山公園

1982年9月,沙頭角鎮作為縣級鎮從羅湖區劃出;[25]

1983年6月,深圳經濟特區設羅湖、上步、南頭、沙頭角4個區辦事處;

1984年2月,鄧小平第一次視察深圳,為深圳題詞:“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

1984年5月設為管理區,仍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25]

1988年11月,國務院批准深圳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並賦予其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1989年12月1日,新中國第一個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誕生。[23]

1990年1月,特區內撤銷羅湖、福田(原上步)、南頭、蛇口、沙頭角5個管理區,成立羅湖、福田、南山三個市轄區。其中沙頭角、羅湖2個管理區合併組建羅湖區。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覆,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寶安縣,設立寶安區、龍崗區(1993年元旦實施)。

199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規的權力。[26]

中國“深圳”概述

深圳深南大道

1997年10月,國務院批准增設深圳市鹽田區(1998年實施),轄從羅湖區劃入的沙頭角鎮和鹽田、梅沙2個街道。[25]

1998年3月,以沙頭角為中心的區域從羅湖區析出,設鹽田區,仍為特區範圍。

2004年6月,深圳成為全國首個無農村無農民的城市。[27]

2007年5月,光明新區成立,管轄公明、光明兩個街道,地處深圳西部。

2009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為推進以大工業區為中心的東部片區統籌發展,促進深圳市區域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將原深圳市大工業區和原龍崗區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為坪山新區。

2010年7月,深圳經濟特區範圍延伸到龍崗、寶安。

2010年8月2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明確把前海建設成為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範區。[28]

2011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寶安和龍崗新增兩個功能新區,分別為“龍華新區”和“大鵬新區”。[29]

2015年04月,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前海蛇口片區正式掛牌啟動。

[30]

2016年10月,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深圳市龍華區和坪山區,以龍華、大浪、民治、觀湖、福城、觀瀾等6個街道的行政區域為龍華區行政區域;以坪山、坑梓2個街道的行政區域為坪山區的行政區域。[31]

2017年11月,深圳市複查確認繼續保留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稱號。[32]

2018年01月,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33]

2018年02月,國務院同意深圳市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34]

2018年05月,國務院批覆廣東省設立深圳市光明區,光明區人民政府駐光明街道廣場路1號。[35]

2018年12月,中國共產黨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工作委員會、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委員會正式揭牌,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深圳發揮作為經濟特區、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引領作用,加快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努力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創新創意之都。

中國“深圳”概述

深圳天際線

深圳是中國南部海濱城市,毗鄰香港。位於北迴歸線以南,東經113°46′至114°37′,北緯22°24′至22°52′之間。地處廣東省南部,珠江口東岸,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邊深圳河與香港相連;北部與東莞、惠州兩城市接壤。遼闊海域連接南海及太平洋。

深圳依山臨海,有大小河流160餘條,分屬東江、海灣和珠江口水系,但集雨面積和流量不大。流域面積大於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深圳河、茅洲河、龍崗河、觀瀾河和坪山河等5條。

截至2017年底,深圳有水庫24座,其中中型水庫9座,總庫容5.25億立方米。位於市區東部的深圳水庫,總庫容4000多萬立方米,是深圳與香港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來源。

地下水資源總量6.5億立方米/年,年可開採資源量1億立方米。天然淡水資源總量19.3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擁有量僅500立方米,約為全國和廣東省的1/3和1/4。

水文

深圳依山臨海,有大小河流160餘條,分屬東江、海灣和珠江口水系,但集雨面積和流量不大。流域面積大於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深圳河、茅洲河、龍崗河、觀瀾河和坪山河等5條。

截至2017年底,深圳有水庫24座,其中中型水庫9座,總庫容5.25億立方米。位於市區東部的深圳水庫,總庫容4000多萬立方米,是深圳與香港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來源。

地下水資源總量6.5億立方米/年,年可開採資源量1億立方米。天然淡水資源總量19.3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擁有量僅500立方米,約為全國和廣東省的1/3和1/4。

氣候環境

深圳市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氣候溫和,年平均氣溫22.4℃,最高氣溫38.7℃(1980年7月10日)、最低氣溫0.2℃(1957年2月11日)。雨量充沛,每年4~9月為雨季,年降雨量1933.3毫米,年降雨量最多紀錄2662毫米(1957年),年降雨量最少紀錄913毫米(1963年)。日照時間長,平均年日照時數2120.5小時,太陽年輻射量5225年兆焦耳/平方米。常年主導風向為東南偏東風,平均每年受熱帶氣旋(颱風)影響4~5次。[37]

春季影響深圳的冷空氣勢力開始減弱,天氣多變,常出現"乍暖乍冷"的天氣。初春仍有較強的冷空氣影響,少數年份在2月下旬仍可出現寒潮天氣,且雨水較少,多數年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乾旱。夏季在副熱帶高壓的穩定控制下,常出現炎熱天氣,是極端最高氣溫出現的時期。同時夏季也是深圳降水最為豐沛的季節,深圳的降水各地區差異很大,容易出現局地性的洪澇災害和短時雷雨大風天氣。秋季是深圳的少雨乾旱時期,多秋高氣爽的晴好天氣。由於雨水少,蒸發大,因而秋旱容易發生且發展迅速,深圳幾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秋旱發生。冬季是深圳最冷的季節,經常處於乾冷氣流的控制之下,氣溫達全年最低,降水稀少。

2017年,深圳常住人口1252.8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55.08萬人。其中常住戶籍人口434.72萬人,增長11.3%,佔常住人口比重34.7%;常住非戶籍人口818.11萬人,增長1.4%,佔比重65.3%。[9]

深圳市自改革開放以來,從單一的民族成分,發展到2002年已擁有55個少數民族,是繼北京之後全國第二座匯聚齊56個民族成分的大城市,被國家列為全國12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試點城市之一。2013年,全市少數民族人口109萬人,超過上海、北京、廣州,成為全國少數民族人口聚居最大的城市。年內,深圳市1萬人以上的少數民族有12個,常住人口中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是壯族,其次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瑤族、回族、布依族、滿族、彝族、朝鮮族、蒙古族、黎族。[37]

改革開放政策加之特殊的地緣環境,造就了深圳文化的開放性、包容性、創新性,成為新興的移民城市,形成獨特的移民文化。2002年,深圳已擁有55個少數民族,是繼北京之後全國第二座匯聚齊56個民族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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