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平區9所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公告
根據《2019年天津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及《和平區2019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範有序地開展幼兒園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年滿3週歲(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間出生)身體健康的幼兒。
二、報名條件
具有和平區戶籍,且戶口簿戶主為幼兒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報名時須提供戶口簿、房本及兒童預防接種證。
三、招生方式
和平區9所公辦幼兒園採取網上報名、隨機派位、網上查詢結果的方式進行招生。4月10日至14日,幼兒園張貼招生簡章,公佈報名網址,家長可登陸網址瀏覽具體的招生辦法和報名須知。
和平區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附:招生園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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