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和萊利,誰更有商業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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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商業頭腦,應該說是詹姆斯更有商業頭腦了,詹姆斯商業頭腦強大是不爭的事實:

17歲的時候,當時還是高中生的詹姆斯就已經被很多品牌看上,當時銳步老總直接擺給詹姆斯1000萬支票,讓他不準接觸耐克阿迪,結果詹姆斯果斷拒絕了!現在的詹姆斯是耐克的王牌球星,早已經簽下10億美元的終身合同,10億和1000萬,什麼概念?

眾所周知,詹姆斯19歲就參加選秀了,當時的詹姆斯還是個高中生。是的,詹姆斯當時一確定自己能夠承受得起NBA級別的對抗就參加了選秀,並且成為狀元秀開始迅速吸金!詹姆斯與騎士的新秀合同已經高達1296萬美元,另外,還有耐克的初始代言合同——7年9300萬美元,這是當時耐克的初始代言合同記錄;而到了第二份大合同,詹姆斯在騎士提供的3年6000萬美元的合同上籤了字而沒同意按照此前約定的5年8000萬美元的合同續約,這裡就已經看出詹姆斯的經濟頭腦。(當然,關於詹姆斯籤短合同大年薪的案例在他的生涯比比皆是。)

最後說說這麼的投資,大家都知道詹姆斯喜歡戴耳機,而著名的Beats耳機在再創業之初曾經邀請詹姆斯做推廣,並且給他少量的股權,結果,Beats在14年被蘋果以30億美元收購,詹姆斯也從中獲得了超過3000萬美元的利潤。再有就是詹姆斯創辦的經紀人公司和利物浦俱樂部的合作了,詹姆斯至今還有利物浦20%的股權。

所以答案很簡單了,商業頭腦比到最後就是誰更有錢,誰更有地位,詹姆斯現在是聯盟第一人,年薪差不多4000萬,萊利雖然是熱火總裁兼小老闆,能比得上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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