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员因嫖娼被敲诈逾百万 律师回应公民监督应合理合法

4月8日,尚法新闻(ID:zgsbfzzk)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2018)浙0824刑初202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刑事判决书”)中发现,2011年4月27日,浙江省常山县的三名官员因于杭州嫖娼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以下简称“武林派出所”)抓获并处500元罚款。

三官员因嫖娼被敲诈逾百万 律师回应公民监督应合理合法

图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涉事人员共四人,分别是2011年时任浙江省常山县环保局局长某、时任常山县副县长甘某、时任常山县人大副主任熊某以及衢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1。

尚法新闻(ID:zgsbfzzk)梳理发现,为防止嫖娼一事曝光,该四人被俞欧、汪丽俊、黄慧中以及丁建国四人先后敲诈金额逾百万。

官员为隐藏嫖娼一事 先后被三方人马敲诈

第一方:司机敲诈所获78万元

刑事判决书显示,2011年4月27日,被害人王某1(浙江鸿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三达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顾某(时任常山县环保局局长)、甘某(时任常山县副县长)、熊某(时任常山县人大副主任)因在杭州某酒店嫖娼被,后被武林派出所抓获并处500元罚款。

次日,俞欧作为武林派出所驾驶员得知此事并在此过程中结识顾某。同年11月左右,俞欧因赌债需归还巨额欠款和高利息,遂产生通过揭发举报上述领导干部嫖娼事宜对顾某等人进行敲诈的意图,并在此意图支配下打电话给顾某要求其支付50万元。

随后顾某与甘某、熊某、王某1商量,为避免俞欧曝光此事,决定由王某1出面与俞欧谈判。尚法新闻(ID:zgsbfzzk)统计发现,在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14日期间,王某1共支付俞欧共计78万元。

第二方:因传言“蒙”到16万元

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开化县人民法院查实,无业人员汪丽俊在2013年听人说县政府大楼通下水道时,发现领导办公室厕所下面被避孕套堵了,于是翻查县领导通讯录,看到此前听说过的副县长顾某,“于是打个电话想试试顾某是否有什么事情”,“蒙”他一下。

得到顾某确认后,汪丽俊便与其舅舅黄慧忠合谋,几个星期后,通过黄惠忠办理的金华号码开始了对顾某等人的敲诈。

尚法新闻(ID:zgsbfzzk)统计发现,汪丽俊、黄慧忠多次以匿名电话的方式联系顾某及其委托处理此事的王某1,并以举报曝光顾某等人嫖娼的方式进行敲诈,共计索取财物16万元,两人各分一半。

第三方:以“派出所大哥”身份获取工程款43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1年5月,丁建国从其安徽老乡处得知常山县三位领导干部因嫖娼被抓一事。同年下半年,丁建国专门办理了一张杭州地区的号码,并虚构“杭州武林派出所大哥”身份以此为名向顾某等人索要钱财,否则就向纪委举报此事。

经商议,王某1先后提供205国道挡墙等工程给丁建国承建并以高出市场价租用其提供的挖机。尚法新闻(ID:zgsbfzzk)发现,丁建国从中获取43万元工程款项。

除此之外,2014年7月以来,丁建国因未再从王某1处获得工程,便以“杭州武林派出所大哥”急需用钱要举报为名,先后两次又从王某1等人处敲诈获得8.7万元。

法院判决:四人均获有期徒刑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开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俞欧、汪丽俊、黄慧忠、丁建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他人隐私,敲诈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俞欧敲诈数额特别巨大,汪丽俊、黄慧忠、丁建国敲诈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官员因嫖娼被敲诈逾百万 律师回应公民监督应合理合法

图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决,俞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汪丽俊、黄慧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丁建国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除此之外,四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

涉事嫖娼官员现状:三人均已落马

尚法新闻(ID:zgsbfzzk)调查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害人顾某(时任常山县环保局局长)、甘某(时任常山县副县长)、熊某(时任常山县人大副主任)与与时任浙江省常山县环保局局长顾建华、常山县副县长甘土木、常山县人大副主任熊雨土的身份高度吻合。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显示,2017年11月29日,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察委员会对常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熊雨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8年4月12日,经查,熊雨土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嫌受贿犯罪等罪。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据业内人士透漏,正式因为熊雨土被查,才交代出因嫖娼被敲诈一事,但此说法尚无官方回应。

三官员因嫖娼被敲诈逾百万 律师回应公民监督应合理合法

图为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三官员因嫖娼被敲诈逾百万 律师回应公民监督应合理合法

图为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2018年3月7日,据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显示,顾建华与甘土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6月29日,两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尚法新闻(ID:zgsbfzzk)注意到,在两人被“双开”的通报中,均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以及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等。除此之外,两人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后两人因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律师回应:官员的部分隐私权在必要时要让步社会公共利益

尚法新闻(ID:zgsbfzzk)发现,近年来不断有官员因为嫖娼、艳照等事遭到偷拍、敲诈勒索。

如2015年2月,王浩伟、李国定、王猛、李国祥四人因偷拍敲诈勒索陕西省延安市W县原县委书记刘号通(化名)与延安市F县某局副局长李真(化名),获有期徒刑五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

2017年,湖南的宋某通过信件和PS淫秽照片威胁国家某部部长三天之内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68万元,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在接受尚法新闻(ID:zgsbfzzk)采访时表示,在敲诈勒索官员的案件中,这些被敲诈勒索的官员本身作为受害者是值得法律予以保护的,但其同时作为违纪者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官员作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人员,在具体一言一行中更应该做到以身作则。但是在实际情况上,在人们的惯性思维和现实语境中,违纪者受害者的身份可能会被忽视,而对于公众来说,甚至还会给予更大的谴责和义愤,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因此针对违纪行为和敲诈勒索行为应分别处理,不能因为官员违纪就忽视其作为犯罪行为受害者的身份。

关于公民如何监督官员等,王有银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但是实践当中,很少有违纪官员能够站起来举报敲诈者,究其原因还在于违纪官员本身存在着诸多问题,他们在恐吓和讹诈面前,有的认知能力下降、真伪难辨,成了敲诈的对象。犯罪分子正是抓住少数领导干部的这种恐惧不安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的。

除此之外,王有银强调,公民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从形式上来讲,跟踪偷拍官员私生活属侵犯官员隐私权的行为。但如果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在合理限度必要范围之内,即举报材料均向有关部门提交,并未采取过激行为的,不应承担侵权隐私权的侵权责任。

针对官员的隐私权让位于监督这一问题,王有银表示,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官员因其公职身份,社会对其行为作风有更高的要求,接受监督是保证官员守法守纪的关键,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这就难免会与其隐私权保护相冲突。王有银还称,官员即公职人员肯定是享有隐私权的,但却是一种有限的隐私权,因公职人员手中握有公共权力这一原因,所以部分隐私权在必要时要让位于手中的公共权力,让位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韩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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