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法院:長期“躲貓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司法拘留

四川新聞網瀘州4月9日訊(郭 紅 李世兵)4月2日清晨,天空下著濛濛小雨,瀘縣法院執行局幹警驅車急忙趕往成都:長期與執行幹警“躲貓貓”的被執行人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臨控到,並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大豐南派出所成功控制。

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於2012年向王某借款60000元、於2014年向羅某借款90000元,約定好利息並出具借條,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借條上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後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未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利息,王某、羅某訴至瀘縣法院。法院受理後,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與王某達成調解協議,由其支付王某60000元及利息;法院判決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支付羅某未償還的本金82000及利息。同時,2012年,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租用四川某製藥公司廠房,但一直拖欠租金,租期屆滿後,四川某製藥公司訴至瀘縣法院,法院判決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返還廠房並支付租金。

判決生效後,瀘州某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吳某、王某等遂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受理後,多次聯繫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但李某均採取拒不接電話拒不配合的態度。李某和執行幹警玩起了“躲貓貓”,長期以來均不見蹤影、沒有音訊。針對此情況,承辦法官迅速將李某名下車輛進行凍結,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公安局提交了布控李某的申請。同時,為壓縮其生存空間,申請執行人王某申請懸賞執行,瀘縣法院通過微信公眾平臺、電視臺、網站、微信群等載體,向社會公佈李某的信息,懸賞徵集李某的財產線索及下落。

3月21日,李某在瀘縣玉蟾賓館住宿被公安機關臨控,執行幹警立刻出動,但到達賓館後執行幹警卻撲空了,李某在幾分鐘前退房離去。

經驅車4個多小時,瀘縣法院執行幹警來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大豐南派出所見到了李某。回程路中,執行幹警依舊不放棄對李某進行釋法明理,問及李某長期不接電話緣由,李某辯稱因自己長期在外,接聽不了電話,同時表明自己並非躲避執行,而是確實沒有履行能力。但執行幹警通過查看李某微信支付記錄,發現李某近幾個月每月有五六萬甚至有些月有七八萬的資金往來,李某談到自己的生意每月有1萬元左右的利潤。

晚上5點左右,執行幹警將李某帶回了瀘縣法院,因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官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