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昌洲渔翁


土地是每个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通常情况下,还是很关注的,不论是自己耕作还是托给别人耕管,一旦发生实质意义上的“变更”时,还是很“认真”的,会千方百计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这是应该的,是好事儿。

农村土地自1999年第二轮承包责任制起,30年的期限还未到期,国家又出台了政策,在此基础上又继续延长30年,这是一个利好的举措。但是,正如提问所述,“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呢?”

根据提问可知,应当是取得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人,因此,可以告诉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一),承包期内,发包方(村集体组织)不得收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到目前为止,还都处于30年的承包期),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就是按照该承包方的意愿,放弃与否,自己说了算。

(二),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注意:是全家)迁入到设区的市,并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所承包的耕地(或草地)交回发包方(村集体组织)。如果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或草地)。

虽然土地承包期又延长了30年,承包户的承包经营权与在目前的三十年期限应当是同样对待的。希望有此情形的朋友能够明白和理解。


乡村老四爷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农户进城落户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2019年3月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强调一轮土地承包15年,二轮土地承包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再延长30年,累计加起来是75年。现阶段农民进城落户定居,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换句话说,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不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退出或承租,必须完全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并且要给予农民适当的资金补偿。

其次,户口迁出落户小城镇,土地承包权怎么办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1、如果农民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不愿意退回承包地,则村集体不能收回承包地。

2、 如果农民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落户,虽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在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到期前,村集体也无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在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土地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该农民家庭只有部分人口迁入设区的市(如子女上学、就业或者买了商品房),家庭户口簿上还有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那么该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使用到2057年。

从题主描述的问题来看,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城镇的,因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会被集体收回。


才华有限菇娘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该怎么办?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新法对进城落户等农户承包土地的权益、妇女对土地承包的权益都进行了新的规定。


土地承包权在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还是为了维持土地承包权的稳定,让农民把土地使用权牢牢的抓在自己手上,就好比是自己的东西都会加倍爱惜,如果是借来的东西有些人就不那么爱惜一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最重要的就是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所以对进城落户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口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并不是一棍子打死,都不能其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而是要分情况来说。

对进城落户的农户来说,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是在农村仅存的一点财产,原则上发包方不得收回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但有两个规定我们需要了解,一个是对于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户,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要按照农户意愿保留其承包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如果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二是对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交回他们承包的土地和林地。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是新农人散耕,你关注的就是我关心的,喜欢的朋友不要忘了点个关注,新农人散耕每天准时为你回答,我们下一个问题不见不散。


新农人散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给全国农民和群众又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首先,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对户口迁入城镇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

土地承包期在第二轮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对大多数农民是利好,对户口迁入城镇的人来说更是有好处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意味着即使户口迁入城镇的居民,原承包土地在未来30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被村集体收回,在城市工作的同时还可以回农村经营自己土地,不愿种地还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别人经营,收取流转费用,不愿流转的,在承包期内还可以将土地合法转让给村集体内有需要的农民,切实保障了进城安家落户人员的合法权益。


其次,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给户口迁入城镇的居民吃下了又一颗定心丸。

如果土地承包关系不延长,二轮土地承包期将在2027年到期,到期后不延期就会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打散重新分配,一但重分土地,户口已迁出农村的人口就无法再次重新分到土地,这是很多户口已迁到城镇居民所担心的。现在好了,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在二轮承包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30年,无凝给户口迁到城市的这批人吃下了又一颗定心丸,以前担心的土地终于落待为安,让自己安心在城市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作贡献。同时农村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总之,土地承包关系的延期,有利于国家经济大局的繁荣稳定,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保障了进城安家落户人口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影响了部分农民长期无地可种的社会矛盾,但我认为,土地承包关系延期,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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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阿洪




西门观点:如果是小城镇,符合国家政策,不会被收回。如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市,第二轮承包期2027年到期后,会被村集体收回。如果户口簿上还有人,可以继续使用,到2057年。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首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其次如果是户口迁入小城镇
自己不愿退回,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如果已经迁入设区市,承包期内,村集体仍然不得收回土地,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到期,村集体可以收回土地。

从题主描述看,是迁入小城镇,所以,其承包地不会被收归集体。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三十年后,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1、首先要确认你的土地是否确权了,也就是说你有没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并颁证;

2、如果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你对土地使用权就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3、即便你户口已迁入城镇,但你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你的土地确权证都真实有效的;

4、你所拥有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一切利益,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去干涉;

5、所以你的户口无论迁到哪里,都不用担心。

谢谢🙏


燕岭叶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给种地的农民一个定心丸,也就是给户口在农村的农民朋友们一个定心丸,只要你的户口在农村,30年以后,你依然可以承包农村的土地的,而你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内,户口从农业户口,转移为非农业户口的,30年以后农村的土地是没有你的份了!

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是要给户口在农村的农民种的,是要保证户口在农村农民的权益的,而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在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之前的这个时间,把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人,在这轮土地承包期土地还是你的。但是30年以后,你就不可以在农村承包土地了!

也就是说,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以后,还会把土地的承包期再延后30年,但是,再延后30年,不是说按这一轮的土地承包分配方案的盘子,原封不动的直接端下去,而是要对土地重新进行分配调整的,重新调整分配的土地,才是30年不变的!

这也就是说,户口已经迁入到城镇的,由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人,30年后是不会再把土地承包给他的,而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已经去世的农民的土地,也会被减掉的,而在这一轮土分配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只要你的户口还是农村的,你是会分到土地的!

还有,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内,所有新出生的孩子是没能够分到土地的,但是,在土地继续延期承包的下一个30年的时候,只要这些新出生的孩子户口还是农村的,他们都会得到土地的!

因你的户口已经迁入城市了,你的户口已经从农业户口转入了非农业户口,所以,你已经不是农民了,你已经是城里人,你也不可能再拥有农村的土地了,你也不能再占有农民的土地资源了!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从善如刘L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期30年,在延长30年,承包期截止到2057年。可以说之所以以30年为一个承包周期还是为了保持土地的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并且也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对于户口迁入城镇的来说,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我们可以依靠《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解释。

1、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户口迁入设区县的市,所承包的土地如果自己退出承包权或者已经被村集体收回承包权的话,那么您的耕地就不能在进行确权或者是在2057年之前您是没有再次承包土地的权利了。

2、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户口迁入设区县的市,但是您所承包的土地仍然保留承包权和经营权没有自动退出或者被村集体收回的话,依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解释,您还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并且是直接确权至2057年。而且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要求,村集体和村委会有有原则性的引导户口迁出的农户转让土地承包权益。也就是说,土地的承包权是保留还是退出完全由您自己做主。

3、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户口迁入乡镇,无论是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还是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都规定,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保留完全有农民自己决定。

对于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其中更加明确了对户口迁出农户、外出务工农户和妇女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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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户口迁入城镇的朋友不需要太过担心,因为在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换句话说,在最新的一轮土地确权以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不管是否是农村户口,其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会被收回。即使是对非农户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或者承租出去,也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并且需要补偿一部分资金。

任何单位和集体都无权对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非法的侵占,强制收回或者掠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反映,通过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如果无法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只要是在第二轮土地确权过程中,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其都依法享有,不会被发包方收回。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果您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下面留言。如果您赞同我的答案,欢迎点赞,关注感谢。感谢您的阅读。


茶人老七


谢谢"胡国成1957"邀请回答问题。

具体问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该怎么办?

一是2018年12月31日前,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农户,发包方根据原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已经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有效。

二是2019年1月1日起,农户迁进迁出等户籍变动,根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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