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簽署PPP項目合同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828 證券簡稱:柯利達 公告編號:2019-01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合同類型及金額:《西昌市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及城區亮化工程二期PPP項目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PPP項目合同”)屬於日常經營性合同;本合同建設總投資人民幣77,797.89萬元。

?合同履行期限:15年,含建設期與運營期,其中計劃建設期2年。

?對上市公司當期業績的影響:本項目實施對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及經營業績提升將產生積極影響。

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柯利達”)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域高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作為聯合體投標成員,與四川省住業建設有限公司中標西昌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西昌市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及城區亮化工程二期PPP項目的社會資本合作方,詳見公司於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的《關於PPP項目預中標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18)、《關於PPP項目中標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20)。

2019年4月4日,公司與西昌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四川域高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四川省住業建設有限公司簽署了《西昌市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及城區亮化工程二期PPP項目合同》。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議程序情況

2019年4月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建設西昌PPP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議案》。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同主體情況

(一)甲方:西昌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二)乙方:中標社會資本合作方,具體指四川域高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牽頭單位)、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成員單位)、四川省住業建設有限公司(成員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方。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西昌市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及城區亮化工程二期PPP項目

2、項目區位及用地規模: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選址位於西昌市主城區的東部,處於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的城市中心組團東南側,毗鄰環邛海組團,東至一環路東段,南至河東大道,西至緯七路,北至緯六路,規劃用地總面積108973.38㎡。城區亮化工程二期區域為西昌市航天大道部分區域、城市入口部分區域、瀘山邛海溼地公園部分區域,建昌路部分區域、新遊客中心。

3、建設總投資:人民幣77,797.89萬元。

(二)建設內容及運營期限

1、建設內容

(1)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

本項目擬在規劃範圍內新建地下停車場、公共配套建築、景觀綠化及水系等(包含本項目場地三通一平工作),項目規劃用地總面積108973.38㎡,總建築面積73640.00㎡。其中:新建地下停車場46640.00㎡,地上新建面積27000.00㎡,室外景觀工程總面積94924.80㎡(鋪裝面積30479.09㎡;水體面積11500.66㎡;綠化面積52945.05㎡)。

(2)城區亮化工程二期

西昌市城區亮化工程二期主要為航天大道部分區域、城市入口部分區域、瀘山邛海溼地公園部分區域,建昌路部分區域、新遊客中心進行夜遊整體亮度提升改造。

2、項目合作期

15年,含建設期與運營期,其中計劃建設期2年。

四、項目的運營方式

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2015]51號),結合西昌市相關部門意見及市場測試結果,項目資本金按項目建設總投資的20%計,約15,559.58萬元,政府和社會資本按5%:95%的比例以貨幣方式出資。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運營方式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註冊資本金為15,600萬元,其中,柯利達擬出資70.51%(11,000萬元),四川域高建築設計有限公司擬出資23.85%(3,720萬元),四川省住業建設有限公司擬出資0.64%(100萬元)。

五、合同的主要條款

1、回報機制

根據《財政部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財金[2014]156號)的有關規定,通過綜合項目實際情況建立財務模型對本項目進行分析,項目公司主要通過收取本項目公共配套建築部分租金、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場停車費以及廣告費等獲得一定的經營收益,但通過測算本項目的使用者付費部分無法完全覆蓋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成本,政府需對缺口部分進行補助。

2、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及賠償:政府可行性缺口補助支付的違約(對於逾期未付款項,甲方可以同乙方協商延長付款期,但最長不能超過六十日;如果超過六十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延期付款利息按違約利率計算,每日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三(0.03%)支付,計息期間應從到期應付之日起至收款方實際收到款項之日止。)、不當提取保函(如果甲方提取乙方提交的建設履約保函、運營維護保函以及移交維修保函中的相應金額之後確定甲方屬不當提取,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退還提取的款項,並支付該款項自提取之日至退還之日的利息,利息按屆時央行公佈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妨害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權利的行使(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本項目權利的行使受到妨害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情形嚴重的,乙方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及賠償:在合同期內發生的下列情況屬乙方違約:(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前期工作費用;(2)乙方為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抽回、侵佔和挪用項目資本金及其他建設資金;(3)項目資本金及其他建設資金不能按計劃分期足額到位,造成項目建設資金鍊中斷;(4)乙方發生本協議規定的視為放棄施工的行為;(5)乙方在施工招標及工程實施過程中,故意造成項目總投資超過概算總投資;(6)乙方未按本協議規定進行竣工驗收;(7)乙方不能在預計的交工日期內完成項目施工;(8)本項目竣工驗收確定的工程質量低於本協議規定的質量目標;(9)乙方未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運營維護的,或者雖已按規定進行維護但不能達到本協議約定的運營維護目標或服務質量目標的;(10)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移交義務;(11)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交且始終維持履約保函金額的;(1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或義務,或其任何資產,或者擅自改變乙方內部的股權比例;(13)乙方利用本項目進行欺詐等違法活動的;(14)乙方不願或無力繼續經營,或在合作期內發生清算、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破產;(15)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其他主要義務。

對乙方違約責任的處理:乙方發生上述第(4)、(12)、(13)、(14)項約定的違約情況時,則甲方有權選擇立即終止本協議,按照本協議乙方違約提取終止補償標準執行,若甲方未選擇終止本合同,要求乙方予以限期改正,則甲方有權全額提取乙方履約保函中金額作為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乙方發生上述第(5)項約定的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按照超出概算投資的5%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發生上述第(7)項約定的違約情況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壹萬(10,000)元的違約賠償金,如因乙方原因拖期超過六十日,則甲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但不可抗力和甲方的責任造成的延遲除外。

3、爭議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項目協調委員會進行協商解決。項目協調委員會的一致決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項目協調委員會在二十天內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提交項目協調委員會或法院解決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並繼續享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而不影響以後根據上述裁決進行最終調整。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正式生效。

六、本次PPP項目合同的簽訂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同的簽訂,主要是通過項目公司對“西昌市一環路歷史風貌核心區二期及城區亮化工程二期”的PPP項目進行管理和運作。為公司後續PPP項目的開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經驗,對公司經營業務產生積極影響,有利於滿足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實際需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對公司2019年的資產總額、淨資產和淨利潤等不構成重大影響。

七、本次交易的風險分析

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後續經營情況可能受到宏觀經濟、行業政策及經營管理等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公司將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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