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乡绅土豪要统统地拉回来、留下来

从农村走出去的学者、官员、军人、老板等是具有“乡贤在贤”素质潜能的“新乡贤”,是为乡村振兴最奇缺与最亟需的人才。呼唤“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也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

为“新乡贤”营造共同的“家”

在可能参与乡村振兴的众多潜在“新乡贤”中,自然会有家庭、身体、生活习惯、人生爱好等情况的各异,而有选择村居、乡居、县居、甚至大都会居住的不同,其能为乡村振兴发挥的作用自然也会不同。可以预料,在城市化发展仍然会继续向前的大势下,“新乡贤”大多数都将选择城居,少数则会选择回归镇、村生活。因此,要为分散生活在各地的乡贤们建个组织,让他们有个共同活动的“家”,以便协调与发挥各地乡贤的不同作用。

农村的乡绅土豪要统统地拉回来、留下来

让 “新乡贤”合法获得宅基地

那些选择回归家乡居住的“新乡贤”,一般都身体健康,富有活力,崇尚乡情自然,追求绿色生态。他们数量虽然较少,却可直接与乡村振兴构成命运共同体。但是,他们在家乡也已经“无家可归”,无法融入和直接投身家乡建设。因此,首先要在农村宅基地“止乱启新”改革的基础上,使那些少量选择回归家乡居住的“新乡贤”,能在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法律框架下,通过集体讨论给予或村民自主流转等方式的创新,合法有偿获得宅基地而能扎根乡村生活,既打破目前农村人口流动“走得了、留不住,出不去、进不来”的一潭死水,同时也使“新乡贤”真正与乡村振兴形成命运共同体,开启城乡要素互动和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农村的乡绅土豪要统统地拉回来、留下来

大力宣传与表彰优秀“新乡贤”

通过准确认识“新乡贤”之贤、之力,全面把握“新乡贤”主体及其在乡村振兴的综合价值与特殊作用,准确认识和宣传“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现实必要性与紧迫性;要大力开展“培育新乡贤”“寻找新乡贤”“讲乡贤故事,传美好家风”和“表彰新乡贤”等活动,大张旗鼓宣传优秀传统乡贤文化和“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表彰优秀“新乡贤”的重大贡献;以群众评选乡贤,党政褒奖乡贤,重树乡村社区标杆和凝聚力,营造崇乡贤、敬乡贤的良好社会风气。

农村的乡绅土豪要统统地拉回来、留下来

明确规范“新乡贤”组织关系

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参与原则的基础上,要明确“新乡贤”及其组织的主管部门。有的是由统战部主管,有的是党委加商会,多数地方仍然还是农工部主管。要规范乡贤组织与村两委、村民理事会的关系,明晰活动职权与机制,使其在村民自治原则下,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与不干预、出钱又出力,既切实改善单一封闭治理结构,又防止有钱任性、“乡贤”变乡霸的隐患。使“新乡贤”能顺畅有序地参与乡村治理,通过舒缓乡村矛盾、重构乡村传统文化、重塑乡村发展信心,为乡村振兴大业做出特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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