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讯:物业是否有权给电梯安梯控捆绑物业费来限制业主呢?

小区物业去年给电梯安了梯禁,物业服务出了问题物业不理不问,钱得交,如何是好?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用电梯呢?

一、小区内的道路、电梯等,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进行共同管理。业主交的购房款中已经包含了此部分公摊费用。

二、物业公司对电梯仅有使用管理的权利,没有处分权,更是无权决定停用的。

三、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1、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物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催缴,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物业公司无权把物业费与电梯捆绑来要挟业主。

2、同样的,如果是业主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业主也可以根据物业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应尽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以下是法律依据:(这个比较枯燥,没兴趣的可以不看,记住上面的分析就好啦)

1、《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某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地区的规定大致相同)

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电梯使用管理者:

(1)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受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电梯使用管理者仅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暂停使用电梯,并会同维保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做好隐患消除记录。

电梯使用者停用电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停用电梯。业主可业主委员会、物业办,街道办,12315及12345反映投诉,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关于物业费缴纳问题。无论是业主不缴费,还是物业未尽职责,这都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公开公正透明,是沟通的最好良方

物业资讯:物业是否有权给电梯安梯控捆绑物业费来限制业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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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认为:

安居则乐业,关于社区的思考和实践是多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就身边的宜昌长江瑞景小区,民悦家园小区,问题至今仍待解决,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问题,无不考验职能部门及基层的智慧和决心。高效、廉洁的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尝尽人生百味,方知人间冷暖。从街头巷尾到百姓人家,从衣食住行到治安物业,生活中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层治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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