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大棚房”时可以获得补偿吗?

“大棚房”一般是指在农业大棚里建的房屋。农用地的承租人以建农业大棚为名,在农田上建造很多应种植农作物的大棚,但实际在大棚旁边或内部却建了很多“配套用房”,对外出租。这些“大棚房”从外面看基本看不出来内部的构造,也很少能发现这其实是有人在居住的房屋。而且,这些“大棚房”的好处还包括满足不少城里人一边居住一边种花种菜的愿意,也被称为“大棚别墅”。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拆迁“大棚房”时可以获得补偿吗?

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近几年“大棚房”在不少地区都很普遍,有些地区的“大棚房”甚至涉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跟国家对耕地的保护规定背道而驰。为此,农业部和自然资源部自去年就开始整治这些“大棚房”。按照整治规定,以下三种“大棚房”是肯定会被拆除还原的:(1)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2)在农业园区内或耕地上建的私人住房;(3)违规改建大鹏看护房。因此,小编提醒大家,尽量避免以上三类“大棚房”的建设,否则花钱建了没补偿也是白搭。

不过,有些合规的大棚房还是能够拿到补偿的,比如正常大棚养植会建少量“配套用房”,用于存放种子、农用具、果实等,这些按照大棚规模配套建的使用房在拆迁过程中还是能够拿到补偿的。同时,对于违法“大棚房”虽没有补偿,但如果涉及到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则土地补助费这部分还是有的。因此,不是所有要拆迁的“大棚房”都没有补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拆迁“大棚房”时可以获得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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