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了,男方家裡有三套房但是不願意賣掉一套買婚房,這個婚還要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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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嫁給他,苦日子在後面!

講一個真實的例子吧!我身邊有個女性朋友,結婚前靠自己努力工作就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小房子和車子,後來找了個男朋友,男方自己沒有房子,男方家裡也買不起婚房。因為女方家沒有要一分錢彩禮,男方家為了也表示誠意,男方家主動提出把男方父母在市區的房子賣了,在郊區買兩套小房子,一套男方父母住,一套小兩口一住……聽上去結局也算很完美吧!

女孩對男方家充滿了信任,男方家房子沒有換好就先結婚了,結婚後就先暫時住在女方自己的房子裡。當然,男方家的換房計劃也在進行中,只是花費的時間遠遠超出了預期的時間。

婚後三年,男方家的房子終於賣了,賣房子的錢也完全夠在郊區買兩套小房子的,可是男方父母突然改變主意了,覺得自己年紀大了,希望和孩子們居住在一起,最後就只買了一套大房子寫了男方母親的名字。我的女性朋友和他的老公只能搬進去和公公婆婆住一起了,看上去結局也不算太壞吧!

可是,幾個月後,婆媳關係爆發了,我的這個女性朋友很無奈,只能和老公又搬回了自己的房子裡,一住就到現在!

結婚十多年了,她的老公依然住著她的房開著她的車,她的公公婆婆悠哉的住著三室兩廳兩衛的大房子,男方家彷彿成了這場婚姻的受益者,而我的這個女性朋友卻很失落,失落的並不是房子不房子的問題,而是感覺婆婆家一直特算計。她覺得婚姻對她來說真是自討苦吃,原本自己有房子有車人生可以活的很瀟灑,可是現在日子過的有苦難言!

對於這個事情,我只能說呵呵!這場婚姻裡,男方缺的不是錢,缺的是德!女方缺的不是愛,缺的是弦!

所以奉勸女孩子結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清思路,真不能讓愛情衝昏了頭腦,不能嫁給處處防範你的家庭,到時候啞巴吃黃連了!


我是貓貓姐


我兒子今年21歲,再過幾年也面臨這樣的問題,說說我的想法。我要麼在兒子結婚前給全款準備好房子,這樣房子是兒子的婚前財產,將來即便離婚,跟女方沒關係;要麼貸款買房,首付是我做家長的出,貸款讓小兩口出,這樣房本寫小兩口的名字,首付一般是30%,小兩口出70%,這樣算下來,女方相當於出了35%,如果我看好這個兒媳,很喜歡她,那麼房本上就是他們兩人各佔一半,如果我不看好,那麼就是兒媳佔35%,房本上的共有人是可以按法律約定按份共有的。這樣才相對公平,咱不能讓女方嫁過來,不佔便宜就算了,也不能讓人家吃虧,這是做人的底線,做人要硬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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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時老公家2套房子,一套出租,新房很大也是貸款的,婚後和公婆一起住。

我們也是80後,談了好幾年戀愛,正常結婚,有彩禮陪嫁,婚後從來沒想過房子寫自己的名字,剛談戀愛時,也沒問男方家裡房子的情況,我孃家爸媽就怕我們結婚沒房子,我孃家媽說要是結婚沒房子就和男方父母一邊出點錢付個首付,以後我們換自己還貸款。後來知道有個大房子做新房,我媽就說有房子結婚就行,也沒有像現在的姑娘,還沒結婚男方貸款買房就要加自己的名字。

後來因為新房有點遠,上班不方便,又買了一套房子,用的公公的公積金,所以新買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我也沒有說要加我名字,因為就沒那個概念。

現在買的房子是把結婚的新房賣了,付了現在新買的房子的首付,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但是結婚後我們都一直和公婆在一起。所以說現在的姑娘結婚真的是太有目的性,你是想真心結婚呢還是想離婚撈一筆呢。現在社會確實很現實,但誰都也不是傻子。


橡皮猴愛吃橡皮糖


家務事很難弄,建議不結目的性太強,我講下我家的事,二口子也算白手起家,都農村的,老婆家二姐妹,我家二兄弟,和老婆結了婚在省會買了八十多平二室,當時生一個孩子,岳父母離婚了,岳母就來幫我們帶孩子(其實老婆也沒怎麼上過班,孩子八歲了,上班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一年,岳母中間帶孩子又去結婚了,不好又回來幫我們帶)。一直想著換個大房子17年就省會買了二百五平大複式,裝修七七八八花了二百多W,還欠銀行一百多W,老婆有一天給我說把家裡小房以後給她媽和她姐住,說是讓她們住半年(現在懷二胎,就一直目前住在老房子裡),我當然不同意,還吵了幾架了,我父母還農村住著,我這麼多年一個人上班,經常一個在外地累死累活,回去了還經常給我講她多忙,多累,我對她多不好,別人老公多好(沒上班給她交社保,還有幾十W存款給她管,生活費加一張信用卡,家裡物業,水電我也全負責),有時不是看孩子份上,真想給她幾巴掌,所以說人心這東西很難講。我現在都超級冷靜,隨你怎麼鬧我也無動於心,該怎麼幹就怎麼幹。離婚什麼的也隨便了,心也冷的,就可憐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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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相識五年結婚,他有過一次婚姻,有個女孩兒爺爺奶奶照看,我們也在備孕階段,同屬東北人定居在山東煙臺的個小縣城,買了個小房子我拿了一多半,餘下全是借的,不過現在都還清了,我覺得將來還是要換個大點的房子的,我天津有套房子(婚前財產),我想19年9月以後賣掉房子(因為我妹妹會搬回自己孩子上學的學區房她自己的房子住了),然後我計劃在山東買套大大點的房子,有餘錢的話再投資做點啥,此時我的想法嚴重的、強烈的遭到了我妹妹跟媽媽的反對,妹妹甚至於跟我大吵一架,說是怕我把房子賣掉後背我老公騙,我與老公相知相愛,瞭解我老公是什麼人,雖不說視金錢如糞土,但也是個要強的男人,他絕對不會窺探我的房產的,再說既然結婚了就應該相互信任,賣了天津的房子再買房子也是寫我的名下,我妹妹一直不讓賣我是真心的不理解,她就想一直免費的住下去嘛?我已經忍夠她們了,房子出租的話月2500元,一年3萬,15年的話是45萬元,我想我是不是太懦弱了,一直無私奉獻這麼多年到頭來換不回來她們的感恩,每次回去都是謾罵,而且我回去還是要住賓館的,家裡第一是住不下,第二是太鬧騰我真心受不了,妹妹婚姻不幸福,嫁出去又領著個拖油瓶又回來了,媽媽、哥哥(一生未娶)、妹妹帶個拖油瓶一共四人,妹妹自己有房子出租狀態,房租用於還月供,這一大家子始終都是住我的房子,我讓媽媽住我山東的家我給她養老,可媽媽不忍心她的小外孫,她得給照看,住我家這都行,我沒有任何怨言,但是每次我回到這個家時都感覺自己是個外人,全家人說話都得看妹妹的臉色,包括我媽媽都得看妹妹的臉色,唉~我該如何是好,賣房妹妹強烈反對甚至語言攻擊我,將來出租房屋也得把租金給她們使用用於生活補貼,我真是受夠她們了,我決定要反擊,慣的她們,等到明年9月的~


禹曉萍憂鬱的桔梗


一起還貸,還是署上還錢人的名字吧!現在大家都對房子比較敏感。我結婚時根本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因為覺得自己家反正有房子,我也不是遠嫁,不愉快了,大不了回孃家好了。婚房是老房子,婆婆的名字。結婚後買的房,我和老公都有共識都署夫妻雙方的名字。第一套在我們婚後不久,他父母付了七成首付還有裝修費,老公堅持署兩個人的名,他父母也不好說什麼,我是大著肚子一起去籤的合約,其實對署名我也不care,反正是婚後財產了. 最近的一套是我父母付了首付的大頭。感覺結婚還是門當戶對比較好!兩家情況差不多,我和老公又是獨生子女,所以心裡根本不會計較太多,雙方父母想開了,在錢上也不會計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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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結婚就想離婚,對方也這麼想的。特別是對方的父母。人要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如果這是我兒子,我精明一點算計,我也會這麼幹,為什麼?因為首付是我出的,現在的首付都不少錢,萬一,將來,你倆離婚是因為我兒子過錯,或者,我兒子一高興把房子轉你名下,我的錢就被我兒子不用經過我同意就送人了。相當於我把首付款直接贈與給兒子了,一般結婚的孩子都不是太大,心性不定,拿這個房子抵押貸款什麼的,把房子整沒了也是可能的。至於你考慮婚後還款,房子與你沒份,你可以不還啊,讓公公還款啊,你們把這部分錢攢起來再買一套自己的啊,我估計你這樣做,你公公更高興,誰不想孩子有出息?


水墨風格的傢俱


兒子高一就為他全款買了130平的房子,房子寫的我們夫妻的名字。

這是出於幾點考慮:一是兒子當時只有16歲多,如果因為有什麼情況需要賣掉,戶主未到18歲過戶很麻煩。

二是不知道兒子以後會在哪裡就業,以及未來的國家關於房貸的政策我們無法預估,不能讓他年紀輕輕因為有二套房貸款不便。

第三就是我們夫妻對兒子以後工作生活的督促了。

我們的房子車子都是靠自己打拼出來的,現在兒子的條件太好了,起點高出我們太多,我們可以掙到的財富他也一樣應該有能力靠自己掙得,所以我們買的房子兒子和他未來的愛人隨意住,全部裝修也是我們來出,女孩的彩禮要求只要和大多數人一樣我們都沒意見,至於加名字就不要提了,兒子的名字我們不到最後都不會加,小兩口自己努力買房愛怎麼加怎麼加,我是不會把我的大半輩子的辛苦變成兒子老婆的安全感的。

女人的安全感來自她強大的內心和靠自己的堅韌,別人買的房子落了你的名字你就有安全感了?貪婪愚蠢可笑的邏輯。


小老虎也有目標


現在的女孩總想著不勞而獲。 男方家有再多房也不屬於你呀!那是人家父母辛苦掙來的,是人家的婚前財產,為什麼要賣一套房子給你買新房呢?

你擔心的是以後萬一離婚你會什麼都得不到,那麼請你換位思考一下,如果現在房子都寫了你的名字以後離婚了男方豈不是要把自己的房子分你一半,人都是相互的,畢竟男方家對你還不熟悉,人家對你有防範是正常的,如果以後你嫁過去相夫教子,孝順公婆,我相信人家都會看在眼裡,時間久了不用你提他們也會在房子上寫上你的名字。

如果你真的覺得你男朋友是適合自己的人,希望你不要因為房子而輕易放棄一個人,你現在越是這樣,男方家會越覺得你是個物質的人,更加不會在房子上加你的名字了,這都是過來人給你的忠告。



木子姐姐smile


我不明白為什麼家裡有三套房,非要賣掉一套來買婚房?

家裡有三套房,那就選一套來做婚房,不是最簡單不過嗎?

我猜樓主應該是女生。男方家婚前有三套房,屬於婚前財產,房產證上邊沒有女方名字,女方覺得沒安全感。於是想到後,覺得委屈,甚至覺得是不是選錯人了。

其實姑娘,你這麼想也可以,但男方家人也有他們的想法,大家都沒錯。錯的是現在這社會太現實,什麼都要算計,此舉對己有無好處,那舉與此舉比優劣在哪?想想都可悲,還沒結婚,就想到萬一離婚了怎麼辦?為什麼不想想該如何去相處,為對方做什麼?一個人人都"我我我“為前提的社會,真讓人心寒!還有真情實意的嗎?

有時我在想,這社會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表面上物質豐富了,資信發達了,但人心慾望卻退步了!良心,良知在哪?最最根本的東西,一點點在流失,堪憂啊!

同為女人,我覺得最主要是凡事靠自己,那是最實在的。有本事自己靠自己想買房就買,想買車就買,別老把人家的也要搶過來。因為人家不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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