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又有68人駕駛證被降級,有你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相關規定:對B1、B2、B2D、A1、A2、A2D準駕車型一個記分週期記滿12分的駕駛員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進行公示公告。

駕駛證降級之後,原駕駛證宣告作廢。請及時到車管所換領降級後的駕駛證。


2018年3月份駕駛證降級人員:共68名


曝光臺 | 3月又有68人駕駛證被降級,有你嗎?

駕駛證降級制度主要針對的是A、B駕照車型,降級是逐級進行的,最低可降到C1。

目前有5種情況A、B照會被降級:

1、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2、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3、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

4、實習駕駛員,如果在實習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

5、延長實習期內達到6分的。我市被強制降級的駕駛員中,多數是因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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