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宅基地,現在戶口又遷到城市去了,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熊書林496


根據提問看,因戶口遷到城市去了,對農村老家宅基地的處理似有猶豫、糾結之感。若是如此,筆者強烈建議:何不讓老家的宅基地多“呆”一會兒,進退有據,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筆者在農村基層從事村建國土工作,也多次為同類情況的朋友提供過建議,總的說來,採納的比較多,留住農村的宅基地,留住農村的“根”,也是不少人的共識。

一、從農村宅基地的稀有性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來看:由於限制條件較多,失去後難以再申請,處置宅基地應該慎之又慎,儘可能作長遠考慮。

(1)一般來說申請農村宅基地必須同時滿足這一長串的條件:是農村戶口,滿足一戶一宅的要求,面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超標,且要符合土地利用規定,不能佔用基本農田。申請宅基地的限制條件多,加之農村本身可用作宅基地的建設用地就很少,申請更是難上加難。

(2)對於宅基地的使用,還有如下非常重要的規定:宅基地地面上的房屋滅失後,村社要收回宅基地;如果將宅基地轉讓轉賣給他人了、有償退出了,不得重新申請宅基地。由此可見,使用宅基地只是農村戶口人員才有的一項福利,城鎮戶口人員是沒得權利申請宅基地的,且失去宅基地後難以申請,如是轉讓轉賣、有償退出的,就沒有了重新申請的資格。由於提問中已明確戶口已遷入城市,如果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沒得了,或是將宅基地轉讓轉賣給他人了,以及有償退出了,就再也不能使用宅基地了,以後再想到農村建房就不可能了,到時後悔也已無“後悔藥”。

二、從宅基地的改革情況來看:等一等,觀望一下,還是很有必要。“三塊地”改革的難點也是宅基地的改革,不但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受制約和需考量的問題很多。如何盤活動利用、有償有序退出宅基地,各地探索的模<strong>式不同、方式方法差異很大。至於何時能全面推進“三塊地”改革,具體的政策又是怎樣的,目前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在政策尚不明朗的情況下,“等”應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三、針對當下的幾點建議:

(1)適當修繕維護好老屋,留住屋才能保證宅基地,沒得房了,宅基地的處置就無叢談起了。

(2)無償提供給就近有需要的村民居住,農房無“人煙”壞得快,且可幫助他人,收穫情誼與快樂。

(3)通過自己、留在老家的親朋好友、以及村裡社裡,積極盤活使用,比如作為農業項目的管理用房及農產品初加工廠房、鄉村旅遊用房、家庭養老用房等。

另外,隨著農村的發展及農村環境的改善,不少城裡人已羨慕居住在農村的感覺,“城裡有房,農村有別墅和魚塘”正在成為不少城裡人的追求,慎重處置老家的宅基地,讓其在老家多“呆”一會兒,也為農村的老家、將來回到農村留下一點念想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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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農村有宅基地,但戶口已遷移至城市裡,老家的宅基地怎麼處理?農村的宅基地如何處理要慎重,因為農村是生你養你的地方,是這片熱土把你養育長大。每個人都有根,農村這個宅基地,就是我們最好的根。這個根我們中國人都很看重,不能拋棄,更不能斬斷。


農村有塊宅基地多好,雖然你戶口已經遷入城市,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了。但你房屋在,宅基地就在。現在好多城市人都想在農村落戶或是修建一處住宅,但是國家政策不容許。你既然有,最好不要賣掉,就留下吧。如果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證,房屋破舊還可以翻修。有人說戶口已遷入城市,已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充許翻修,只能任其自然倒塌,國家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方面政策。城市有樓房,農村有宅基地多好,想在那住就在那住。說不定那時村裡拆遷還能得到補償費用。留下有留下的好處,經常回老家跑跑,小住幾天,一來和老鄉們經常聯繫,增進感情,二來留下房屋,就是留下了根,記住了鄉愁。


如果不想保留,因為保留下也有許多麻煩,需要經常看護維修,花不了大錢小錢也經常不斷。著實讓人感到頭疼麻煩,在村裡還得落人情。那就賣掉吧。一賣省去許多煩心事。雖然斷了根,倒也落的清靜。宅基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那是不能賣的,只能賣你的房屋。賣時也要寫好買賣契約,辦好各種手續,錢房兩清。現在有關方面有一種說法:鼓勵戶口遷入城鎮的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你退出宅基地,集體付給你補償費。但是在農村很難做到,尤其是集體經濟薄弱的農村那有錢補給你。不管採用那種方法,你要想好一旦處理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再不會給你宅基地了,也就是沒有了退路。


是留是賣,給你出了主意和辦法,你自已決定吧,三思而後行。


手機用戶王竹清


在農村裡面有宅基地,但是現在戶口要搬遷到城市裡面去,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首先我們得弄清楚自己的宅基地是否拿到了宅基地證,如果沒有拿到宅基地證件,那麼以後再進行劃分或者回收的時候,基本上跟你沒有多大關係

我們首先要搞清楚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是怎麼回事。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土地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屬於農村裡面的集體土地,所以使用權也僅限於村集體內成員。

所以針對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來檢查一下自身的情況是否符合這樣的要求。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呢,它原本是屬於村集體的土地,這種情況之下,它只是作為提供給村民使用的土地。

再申請宅基地蓋房子的時候,我們也能夠明確的知道,如果我們的戶口不在農村裡面,那麼這種情況之下是不給予受理申請的。


拿到了宅基地證件,這個時候還有的說

如果針對戶口已經搬遷出去,那麼我們已經拿到了宅基地的使用權,或者拿到了這個證書,這種情況之下呢,我們覺得還是可以在以後,在農村裡面蓋房子的

畢竟拿到了宅基地證件,就已經相當於農村裡面管理土地的各個部門,已經是同意我們在農村裡面蓋房子了。

所以在拿到宅基地證件的時候,假如戶口已經搬遷出去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應該儘快想辦法在農村裡面蓋個房子。

因為拿到宅基地上一般在我們這邊也申請的時候,是先把房子做起來才會發相對應的證件的。

所以針對於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農村裡面如果能夠拿到宅基地上的,應該馬上把這個房子給蓋起來。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應該怎麼處理?

對於這種情況,那麼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我們怎麼處理呢?第1個處理的辦法就是自己蓋房子,第2個處理的辦法基本上都是賣掉。

自己處理他在上面蓋個房子,那麼就得看這個地方的部門給不給你蓋房子,如果不允許你蓋房子,這種情況之下是比較糟糕的。

因為蓋房子的人他們必須要求是農村戶口,如果是針對於這種情況之下,你的戶口已經搬遷出去,多半是蓋不了房子的。

那麼我們覺得如果現在趁每個地方的政策還沒有明朗的時候,對於農村裡面的房子能夠蓋起來就儘快蓋起來。

如果不行那就把它轉讓出去。假如宅基地我們真的不能再蓋房子的時候,我們還是把這個宅基地給轉讓出去,這種情況之下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


所以針對於這種情況之下呢,我們覺得在農村裡面應該如何處理這種宅基地更為直觀呢!


農人莫小道


在農村有宅基地,現在戶口又遷到城市去了,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主要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村集體收回,二是自願有償轉讓給本村村民,三是自己繼續使用,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不能再建設維修,房屋倒塌後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宅基地是村集體依法分配給本村村民用於建設居住房屋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如果農戶戶口一直在村裡,其宅基地就能夠永久享用,永遠不變。宅基地不屬於私產,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屬於私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所以,宅基地只能是本村村民才能夠享有的一項權利,如果戶口遷出,就意味著已經不是本村集體的村民,相應的就不能夠再享有宅基地權利。



現在,一方面農村人到城市安家落戶的越來越多,而是老家原來的宅基地卻荒廢無人居住,另一方面,宅基地審批又非常嚴格,有些真正需要宅基地的確審批不下來宅基地。所以,對於戶口已經外遷的農戶來說,原來在老家的宅基地已經成為雞助,棄之可惜食之無味,該怎麼處理,主要就是三個方法。一、本人自願退出,可以向村集體提出退出申請,雙方協商好補償,由村集體收回;二是本村正好某人需要宅基地,雙方協商好補償,簽訂轉讓合同,然後到土地管理不能變更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三是自己不願意退出,也不想轉讓給其他村民,那就要時不時的對宅基地的房屋利用利用,讓房子通通風,不要讓房子因年久失修而倒塌,這樣宅基地還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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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由村集體分配給本村集體內部成員居住使用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單個村民只擁有使用權。所以農民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申請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在繼承的時候,宅基地的是不能被繼承的,因為它不是村民的私有財產,繼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

所以當農村擁有宅基地,而自己的戶口又遷出了農村地區成為城市戶口以後,對農村的宅基地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第一,繼續保留宅基地。雖然戶口已經遷出,也不擁有宅基地的所有權,但是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財產擁有所有權,可以自行處置。繼續保留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對其進行大的修繕或推倒重建,在其自然倒塌之前,該戶仍然對其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因為宅基地實行的是地隨房走的政策。只要房子沒有自然倒塌,宅基地的使用權就不會被收回。

第二,有償轉讓給村集體組織內部其他成員。這種有償轉讓必須是符合相應的轉讓條件,首先必須是村集體內部成員,其次是受讓人沒有擁有宅基地,而且必須是連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起有償轉讓,用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得到的。在轉讓的時候,必須徵得村集體的同意才行。

第三,有償交還給村集體。現在有些地區也在嘗試試點農村戶口遷出人員宅基地有償退出制度。這種退出將是永久性的,退出以後將無法再在農村地區獲得宅基地。當然將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會得到一定的補償,而補償的標準是按照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的。村集體在拿到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後,重新在本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中進行分配。

以上這三種方式就是農村地區戶口遷出人員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幾種處理方式。感謝您的閱讀,如果你有什麼不同意見,歡迎在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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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有宅基地,現在戶口又遷到城市去了,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農民的宅基地是受法律保護的,無論遷到哪裡,宅基地的產權都是屬於個人財產,你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那是產權人的權利。

土地管理法對農村農民使用的宅基地是有明確的規定,農村農民每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規定宅基地岀賣後,再不能審批宅基地。

你這種情況,戶口已經遷到城市裡,就意味以後不能再回到村裡建房子,也就不能再審批宅基地。所以現在岀賣也是可以的。如果不趁早岀賣,等現有房屋倒塌了,就有可能由集體收回。因為宅基地是隨房屋存在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有房屋存在,宅基地就隨房屋由你使用,沒有了房屋,宅基地就屬於集體所有。一定不能等到房屋倒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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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有宅基地,現在戶口又遷到城市去了,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題主說的這類情況現在還是比較常見的。農村的農民朋友為了孩子的教育和老人的醫療以及生活所需的資金問題,很多人都進入城市中打拼,並且戶口也遷出了。那麼宅基地怎麼處理?

1、保留地上房屋和宅基地。這個做法主要是農村還是親戚,每年都會回鄉住段時間的農民朋友來說的。雖說戶口遷出後,宅基地的使用權就終止了。但是由於地上房屋的所有權仍然保留,所以還可以連帶保留宅基地的名義上的使用權。如果您每年都會回鄉住段時間或者會時不時的回鄉住幾天的話,還是保留著宅基地的話。並且要請親戚、朋友幫忙修繕,以免房屋長期空置而出現的加速破敗情況。

2、有償轉讓。如果您不怎麼回鄉的話,建議您還是有償轉讓出去的好。畢竟地上建築物的連帶轉讓是需要花錢購買地上建築物的。對於您來說,也能獲得一筆資金。而且,將宅基地有償的轉讓給對宅基地有需求的村民來說,也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3、宅基地的有償退出。這個政策應該是在一些地區試行,好像還沒全面積推廣,只在一些地區在試運行。我建議您去當地的國土部門諮詢一下,如果可以有償退出的話也是可以的。而且這個有償退出與有償轉讓還是有一些區別的,有償退出是對公、有償轉讓是對私。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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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的農民都想進城落戶,畢竟農村還是跟城市有點差距的,去城市可以有更好的居住環境,還能夠讓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現在不少農民都進城落戶去了。那麼農民有宅基地,如今進城落戶的話,宅基地要怎麼處理呢?

在農村有宅基地,現在戶口又遷到城市去了,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很多農民都是怕進城落戶了,宅基地就會被收回了,畢竟現在成了城市戶口就得放棄土地跟宅基地了。其實現在的情況也有所變化了,以前遷了戶口都是強制要你放棄土地跟宅基地,不過現在沒有強制性了。

反正對於宅基地,只要你上面蓋了房,農民是可以自願保留土地跟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只要土地跟宅基地進行了了確權,就算是進城落戶了還是會屬於你的,誰也是動不了了。

這也是為了鼓勵農民進城落戶,推動城鎮化發展的根本保障了,畢竟進城落戶如果都要強制收回宅基地跟土地,那誰還敢去城市落戶呢,那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如今農民可以自願保護土地跟宅基地,也是給農民一顆安心丸了。

當然這裡指的進城落戶一般是指當地的小縣城或者是城市,不是異地遷戶口或者是遷進大城市,如果是遷到大城市生活的話,宅基地跟土地還是要進行有償補償進行收回的。

總之,如果是進當地的城市進行落戶的話,是可以自願選擇保留跟放棄宅基地的,如果真的不願意再留下在農村了,那麼將宅基地跟房子賣給村民也是可以的,還想給自己留一個退路的話,可以繼續保留土地跟宅基地。


深山老農民


首先恭喜你!農村有宅基地,就有念想,這是我們鄉愁的載體之一。不管值不值錢,建議留著。為持續利用,可以臨時租給人或無償給他人使用。但一定要有協議,以免生變。



同時建議為農房確權登記。這很重要,說不定鄉村振興計劃中會受益。如果一定要處置,可以根據規定:一、交回村裡,集體處理。二、買給村民。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你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的。如果在城郊,城市化進程加快,拆遷你將🉐️到很多的補償款;如果在一般的村落,可以出租生利;如果在美麗的山村,可以改造成民宿,或者租給城市的退休老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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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有建築物,則宅基地可以保留。宅基地上沒有建築物,或建築物坍塌了,則村集體收回!所以,關鍵是宅基地上有建築物,而且還不能坍塌(否則村集體收回。)。所以,保證建築物在,宅基地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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