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候超过三分钟请熄火——致泉城广大市民的倡议书

刚刚过去的3月,虽然乍暖还寒,但一次次刷爆朋友圈的“泉城蓝”,让难舍厚厚冬衣的泉城广大市民,美美享受到了羞涩的济南春天带来的福利和美好。今年4月1日,也是让泉城市民自豪难忘的日子——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商业运营,载满希望,开往春天!自此,济南有了更立体、更多样的公共交通,其节能减排效应将换来更多蓝天白云。

同一个城市,同一片蓝天。为了呵护我们的“泉城蓝”,在这个春日里,不少市民朋友上山植绿、绿化家园,有的市民朋友选择绿色出行、践行低碳减排……你们是泉城“蓝色天团”的最美队员。其实,呵护我们的“泉城蓝”,还有很多方式。养成良好的机动车行驶习惯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机动车停候超过三分钟熄火”的行车倡议。

驾驶机动车出行时,停候超过三分钟熄火主要是减少汽车怠速时的污染物排放。顾名思义,汽车怠速是指发动机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运转,只需克服自身内部机件的摩擦阻力,不对外输出功率。简单地说,就是发动机“出力不出功”,车在原地不动,发动机却“突突”地转着,白白地烧油。

车辆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汽车燃料燃烧不充分,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CO)以及碳氢化合物(HC,低空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如车辆的发动机转速从怠速的700转/分提高到800/分,两种污染物可分别下降10%、15%;而达到正常等速行驶时,则可下降50%以上。柴油车更明显,怠速状态下产生的氮氧化物(NOx)相当于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其排放浓度是正常行驶状态的5至10倍。

看似不起眼的汽车怠速,不仅在悄然制造着空气污染,而且容易产生积碳,降低发动机使用寿命。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济南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30万辆。即使我市车辆在日常使用中长期怠速状态的情况只占10%,如若这些车在此时熄灭发动机,则可减少全市机动车排放的CO、HC约10%,NOx约20%。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来说,这样的数据变动绝不可小觑。

机动车停候熄火,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涉及到法律。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据了解,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实施了“停候机动车必须熄火”的相关条例。比如,珠海市为维护空气质量,2009年就在《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在住宅、学校、机关、医院、停车场、旅游景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停候机动车须熄火,违反规定,可以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这是全国首次明文规定机动车停候须熄火。比如,北京市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本市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会、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此外,江西、武汉、佛山和成都等省市均在相关法规中提出了鼓励倡导型停车熄火的条款。停车超过三分钟时熄火也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虽然济南在立法上没做专门规定,但好的行车习惯和倡导人人都应当学习遵守。

积薄而为厚,聚少而为多。为了守护“泉城蓝”,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选择轨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驾驶机动车时,停候超过三分钟主动熄火。比如等人出发时,不要提前开始点火;长时间等红灯时,可选择熄灭发动机……养成一个好习惯,不但省油省钱,还能为泉城添抹蓝,何乐而不为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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