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在我国古代,有很多帝王因为贪图美色,成为亡国之君。夏桀、商纣、周幽王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这些昏君亡国的主要原因,肯定是他们没有治理国家的才能,再加上自制力不强,将国家搞得乌烟瘴气,灭国也就成为了一个必然。

但是,后世有很多人将这些国家灭亡的原因归结到当事后宫里的美女身上,如妺喜、妲己、褒姒等等,并且将她们称为“灭国妖姬”“红颜祸水”。

当然,在一个有理智的现代人眼里,这些“红颜祸水”,只能是这些国家灭亡的一个“诱因”,主要的原因还是在这些国家的君王身上。

但是,从这些国家灭亡的“灭国妖姬”身上,后人得到了一个极大的启发,“美人计”或者说“性贿赂”?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是后人对越王勾践最好的赞美。

但是,在越王勾践复国灭吴的过程之中,还有一个关键的人物,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那就是“西施”。

根据历史记载,西施是越王勾践专门为吴王夫差准备的“美人计”。

西施的美貌、传说大家都非常的了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是对历史上美人的最好的的形容词,甚至于西施直接成为了美女的代名词。

可以说西施是一位背负艰巨任务、重大使命的“女间谍”,为了达到越王勾践“遗美女,以惑其心志”的目的,忍辱负重,以身侍贼,为勾践复国灭吴立下了汗马功劳。

有皇帝因为贪图美色亡国,更有皇帝用“美人计”复国,所以“红颜祸水”遭到了后世之君的防备。

尽管如此,后世被被评价为“红颜祸水”的弱女子依然不在少数,比如汉朝赵飞燕姐妹,比如唐朝杨玉环。

这些可怜的女子,在面对“天下之主”皇帝的时候,只能是身不由己,没有丝毫选择、任性的余地,却背负了魅惑君王、“红颜祸水”的骂名,可谓悲哀。

防备“红颜祸水”“性贿赂”,手段最高明的是清朝。

清朝皇帝,在皇宫里专门设立了一个特别的机构“敬事房”,“敬事房”职责非常的可笑,“专司皇帝交媾之事者也”。比如清朝皇帝“翻牌子”,过“夜生活”的详细记载,都由“敬事房”负责。

最搞笑的是,皇帝过“夜生活”,专门有敬事房的太监在“听墙根”等候,掐着时间点喊“时间到了”,喊三次过后,就会专门有太监把侍寝的妃子抬走,有效的防止皇帝受到妃子的诱惑。

尽管如此,清朝还专门设立了“后宫不得干政”的祖训,也没能防止慈禧太后三次“垂帘听政”,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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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半生铁总宪,三千美娇娘。”

腐败这个问题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不论何时都是屡禁不绝的,很多贪官污吏不仅爱财,当然也爱色。甚至有的官员可能抵御得了财富的糖衣炮弹;但可能英雄难过美人关,在美色面前,前赴后继的倒下、沉沦。

那么首先在古代,有什么样的性贿赂方式呢?换句话说,性贿赂在古代以什么样的类型存在呢?

首先大家要知道,在我们漫长的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男人都是可以纳妾娶小的。虽然并不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认为的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多“妾”制,但也是很多古代男人的“终极梦想了。

”妻和妾的地位是千差万别的,妾没有任何地位,可以是买来伺候男主人的一种工具,所以只是相当于主人家的一种特殊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性贿赂的最普遍方式就是给官员们送“暖脚”的小妾。唐代裴庭裕《东观奏记》记载了一则故事,唐宣宗年间有位刚刚到翰林院任职的人名叫毕诚,苦于升职无门,他就想办法给当时的丞相令狐綯物色了一个十分艳丽的绝色女子,然后送给他当小妾。这就是一种典型性贿赂方式。

当然作为宰相的令狐陶,什么没见过,他虽好色,但一打眼就知道这小子想什么,然后就表面上引用了左传中的话说“尤物害人”,忍痛拒绝了这个美色诱惑,后来这个尤物也没便宜别人,御医李玄伯买下之后拿她性贿赂给了唐宣宗,随即成为了后宫最宠爱的人。果然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啊!

更高明的性贿赂方式

上面所说的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方式,接下来我们讲一个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性贿赂方式。宋代《庆元党禁》记载:南宋宁宗时期,有个宰相叫韩侂胄,他有一个十分宠爱的姬妾,因为犯错误,然后被逐出府;后来宰相仍旧十分想念这个爱妾,派人寻找。

后来了解到是一个名叫程松寿的县令用800贯钱将她买下来,本来宰相很愤怒,但是仔细了解之后,发现爱姬是被恭恭敬敬的请到家中,还被安排在他家中最好的房子居住,还对她礼遇有加。本来以为是这个县令不开眼夺了自己的心头肉,没想到是一个这么懂事的人,立刻就把他升官,任命为太府寺丞,可以说,这才是高明的性贿赂方式。

那么古代又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

执政者也很高明,你不是喜欢送擅长以色事人的女子吗?这样的女人多出于歌姬舞姬之身,那法律就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女艺人纳为妻妾,从源头上杜绝!

此外,在明代时期,还将之前盛行的官妓机构全部取缔,同时,明太祖朱元璋还规定官员如果嫖娼的话,罪亚杀人一等,也就是说,嫖娼是官员的大罪,将被革去职务,并且永不录用。对官员的私生活管得非常严格,进一步缩减“性贿赂”土壤。如果官员在外包养情妇,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也将被免官去职。

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古代有一个传统条例,那就是等级森严的一夫一妻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小三转正的可能。那就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妻妾不能失秩。”也就是妾永远不能成为正妻,唐朝的法律规定,以婢女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两年,以妾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一年半。明清亦不许!小三转正,在古代想都别想!


历史好奇怪


最近几年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很多官员都是因为二奶的问题落马。其实有关于这个问题,在古代就已经被重视,他们也出了很多的招。

古代的性贿赂到底有多严重?

有关于性贿赂最早的记载,则可以追溯到商朝时期。商朝时期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把自己的亲闺女送了过来。但是因为商纣王嫌弃她不会卖弄风姿,竟然把他的父亲做成了肉酱。

后来周文王听到这个消息,感慨商纣王的暴虐无道。不过他的这一举动竟然被人打了小报告,商纣王一气之下把他关入大牢。

后来姜子牙为了营救周文王,于是就找了几个风尘女子,赶紧送到商纣王面前。因此商纣王一高兴,就让人把周文王放了。

春秋时期的大臣范蠡,曾经给吴王送过西施,最后导致伍子胥被迫自杀。而之前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也被吴王夫差一高兴给放了。

孔子在鲁国做官的时候,曾经帮助鲁国把齐国占领的三块土地要了回来。后来齐王看到鲁国发展势头猛进,就给鲁王送了80多名美女。


从此之后鲁王日夜笙歌,不再管理朝政。最后气得孔子出走,从此之后鲁国已经开始走了下坡路。

汉代王允的连环计,仅仅使用貂蝉这一个小女子,就能够让吕布和董卓之间大打出手。唐代的高力士把杨玉环带给了唐玄宗,从此之后不问政治,唐朝也开始一蹶不振。

传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也没有逃脱掉性贿赂的噩梦。传说当年攻打西夏之前,西夏王将其王妃送给成吉思汗。然而在这没多久之后,成吉思汗突然暴毙。

这种情况每代都有,毕竟对于这些大人物来说,钱财只是一个数字。能让他们开心的,也就只有女人了。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很多人看电视剧当中所扮演的内容,以为古人都是三妻四妾。其实大错特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而且也不是随便什么时候想娶妻娶妾可以,必须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任何子嗣,才可以考虑去纳妾。



古代对于重婚罪的判处非常重,在秦朝的时候,犯有重婚罪的人会被判处死刑。不过后来汉唐时期,虽然也有法律禁止相关事项,但是由于民风开放,执行起来并不严格。

到了后来宋元明清时期,这种执行更加轻松。如果是官员犯罪,可能会丢官罢爵,有的也会被降级。但是总体来说并无大碍,甚至只不过杖责就可以了。

不过在每个朝代的中间,都会有一段时间对该方面抓的比较严。

比如说在宋仁宗、宋神宗时期,就要求官员不得赴妓乐。当时的丞相王安石,还曾经亲自负责管理各方面事务。

不过也有另外一个问题,因为性贿赂主要是针对的高官。对于这些高官而言,很多的法令只是一纸空文。在封建社会条件下,法律只是约束平民百姓的。

比如说这个性贿赂,难道会有人去贿赂平民百姓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而那些敢接受贿赂的高官,又有谁去问他们的罪呢?
所以说尽管每朝每代都有各种方式来禁止性贿赂,但是真正实行的比较好的比较少,尤其到后来几个封建王朝当中,基本上就是一个摆设。


史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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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包二奶”、“找小三”虽然是现代人发明的专有名词,但却是从老祖宗那里学来的,我们老祖宗不知道“性贿赂”是什么,只知道“笑纳”和“恭敬不如从命”。

中国送礼就讲究个“投其所好”,有人喜欢钱、有人喜欢权、有人喜欢古玩字画,有人却偏偏喜欢美女。

中国历史上,“性贿赂”成功的案例俯拾皆是,比比皆是!

送美女撵走孔圣人:

春秋时期,鲁国国君在孔子的辅佐下逐渐强大起来,旁边的齐国开始担心起来,谋士晏子给齐国国君献上一计,齐国于是就送给鲁国120匹骏马和80名齐国美女,送香车赠车模,鲁国国君季恒子立即笑纳了,从此神魂颠倒,夜夜笙歌,不思朝政,孔子被迫离开鲁国,周游列国前说“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意思是说,美女的几句话,贤明的大臣酒杯赶走了,美女和国君亲热一下,国家就要亡了,嗨,我还是养老去吧!这就是80美女打败孔子的故事,在美女面前,老夫子也不是对手呀!

送美女干掉对手:

再举一例,董卓当年用一匹赤兔马骗吕布杀了丁原,二人誓为父子,司徒王允祭出貂蝉这个美人计,一女许两夫,先把貂蝉许配给吕布,转身把貂蝉送给董卓,这是典型的“性贿赂”,董卓没有想到美女远比赤兔马的威力大,最后惨死在吕布的戟下,吕布也成了三姓家奴,一辈子被人看不起。

送美女让对方精尽而亡:

朱常洛是万历皇帝偶然临幸一个宫女而生,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占据皇长子优势,在东林党的支持下,好不容易斗败郑贵妃及福王朱常洵登上帝位,郑贵妃非常贴心的送上8个美女(《罪惟录》也记载:及登极,贵妃进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朱常洛哪里享过这样的艳福,结果和8个美女夜夜笙歌,精力不济就吃壮阳药,结果刚当上皇帝一个月就驾崩了,这就是有名的红丸案。真是有好命没好福呀!

特殊的性贿赂—送美男:

唐朝中期的“红妆时代”,武则天掌管天下,美男开始流行,武则天最先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爱上太医沈南蓼,但是这两个人年龄太大,力不从心,武则天的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两个“花美男”张易之、张宗昌兄弟送给武则天,则天女皇非常满意。

当时,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皇后、安乐公主对美男这样的礼物从来都是“笑纳”的。


在古代,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绝对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行贿手段,我们还知道的有夏桀与妹喜、商纣王与苏妲己、周幽王与褒姒、夫差与西施,简直不胜枚举,一时间“美人计”“性贿赂”泛滥,物极则必反,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原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反腐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重婚”是重罪,严禁“二奶转正”

其实,在中国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上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

都一样,但是可以纳妾,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从先秦到清朝,历代法律都严禁“有妻更娶”,对于重婚罪,先秦是最高可判死刑,唐、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元代规定:有妻妾再娶妻妾者,要打47大板,并且当堂判离,明清时期规定:凡以妻为妾着杖一百;以妾为妻着,杖九十,并改正”。可见,各个朝代允许重新娶妻,但是严禁“二奶转正”,也就是说,别人送给你的美女,你只能纳为妾,不能娶为妻,尊卑不能乱了。

家外有家要重罚

虽然有律法管这,但是官员超标纳妾和变相纳妾仍然十分严重,唐代就规定,发现“家外有家”的,轻者处分降级,重则罢官免职。

逛青楼也不准

古代青楼合法,这里往往成为官员们受贿的重要场所,宋仁宗就规定,负责刑狱的官员“不得赴妓乐”,到了宋神宗时候,扩大到政法司法领域,所有的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当时的丞相王安石亲自“扫黄打非”,不少官员撞枪口上。

朱元璋就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官员的子孙们也得打屁股,光是打屁股还好,最头疼的是,除了打屁股,还一律免职,永不叙用。

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更彻底,直接下令取缔“官妓”,官员严禁涉足红灯区。清代开始也是搞得声势浩大,颇有成效,顺治帝甚至裁减宫中的教坊女乐,用太监代替,康熙帝继承顺治的政策,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看来,古人对“性贿赂”也是颇为头疼,为了消除这个弊病,朝廷也是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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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小姐


2017年,有一部电视剧在全国范围内爆红,收视率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口碑也与日俱增。这部电视剧叫做《人民的名义》。在这部电视剧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很多正面人物,而是高小琴。


胡静塑造的高小琴,其实第一眼看起来,并不给人一种惊艳,但却很耐看,而高小琴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做的事情,足以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很不简单。

的确,能把一个官场老狐狸高育良拉下水,这样的女人,的确很不简单,而高小琴,也因此获得了极大的好处,用一个专业名词,叫做“性贿赂”。

性贿赂,顾名思义,通过生理快感,或者情感方面,满足对方需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和普通的贿赂一样,性贿赂的程度和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是成正比的。

同时,性贿赂和普通贿赂有一些区别,最大的区别在于隐蔽性更强,和实物或者金钱贿赂不同在于,性贿赂如果没有照片或者录像,很难取证,绝大多数情况洗一个澡,什么证据都可以销毁。

对于性贿赂而言,同普通贿赂一样,也提现在贿赂程度和不正当利益的正比方面。很多案例可以看出来,一些官员的倒台,往往最开始,都是去过很多高档的会所,和各种色情服务场所,通过量变引起质变。

这些都只是很低级的性贿赂,而想高育良这样的人物,高小琴的手段,更为高明。高育良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没有什么特殊嗜好,唯独喜欢读明史,于是,高小琴做足了功课,熟读《万历十五年》,这些功课是有用的,高育良果然把高小琴当成红颜知己,并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对于肉体上的快感而言,性贿赂更体现在精神上的慰藉,这是更加难以防备,更加隐秘的手段,而高小琴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而历史上,这样高明的性贿赂也并不少见,战国时期,吕不韦把自己的爱姬送给赢异人,这就是一种很高明的性贿赂。

有人可能觉得,吕不韦给了赢异人数不清的金钱,帮他打通了无数关系,让他在赵国和秦国有了更高的地位和很大的名气,这样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这就要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了,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们可以看出来,人类的需求,是有层次的,当一个人满足了生存需求,就会有更高的需求,吕不韦给赢异人性贿赂,是因为赢异人需要第三个层次,情感的需求。而高小琴给高育良的性贿赂,则满足他的第四个层次,成就和被他人尊重。

可见,性贿赂更难以抵抗,难以防备。

值得一提的是,性贿赂,并不一定都是女性,因为性,是一种双方行为,这个就可能会稍重口味一些。

我们先看看男性的性贿赂。还是秦国,还是吕不韦,而性贿赂变成了一个叫嫪毐的猛男,行贿的对象,是秦始皇的老妈,赵姬。可见,需求不分男女,性贿赂也不分男女。

那么,男的和男的,可以吗?历史证明,可以。因为古代曾经有过龙阳之宠、断袖之癖。简而言之,皇帝好男风,所以,一些长得漂亮的男人,就会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而现身,这也是一种性贿赂。

那么,女的和女的可以吗?理论上讲,是可以的,因为只要有需求,那么就有性贿赂和被性贿赂的可能,只是,在正史上这种事情不多见,因为,性贿赂的前提是一种需求和实际利益的交换,中国古代掌权的女性虽然不少,但很少有听说她们喜欢女人的。因此,女的和女的理论上肯定会有,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性贿赂古已有之,以后还会有,而且是很隐秘,很难防备的贿赂。当然了,如果你不值得别人对你性贿赂,或者你的容貌学识不足以贿赂别人,也就无所谓性贿赂了。而如何防止性贿赂,以上我也说了,这种性贿赂,很难防备,因为性贿赂攻击的是人类的生物本能,而防止这种贿赂的根本方法在于,能不能抵挡住生物本能,抵挡住了,就可以防止,挡不住,就容易上道。古今同理。


小小嬴政


性贿赂什么意思

“性贿赂”的本质就是权色交易,即女性本人通过出卖色相或者通过女性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某行政机关人员手中的权力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流行的说法是“每一个倒下的贪官后面都有一个女人”。

古代存在“性贿赂”吗?

显然是存在的,下面例举二例。

西施

“四大美女”中的西施不就被范蠡送给夫差了吗?


正是因为西施去到吴国,乱其心智扰其后宫,这才有了勾践卧薪尝胆一雪前耻复兴越国。这也可以算的上是“正能量”版的“性贿赂”了吧!

林娘子

《水浒传》中高衙内不也看上了林冲的美娇娘了吗?

自从见了林冲娘子,又被他冲散了,心中好生着迷,怏怏不乐,回到府中纳闷。—《水浒传》

如果林冲不是这样坚贞不屈的真汉子,而是像陆谦那样的谄媚之人,很有可能就把娘子献上去了,这自然就成了“性贿赂”。



而在当时,林冲之辈太少而陆虞侯之徒太多,因此“性贿赂”必然是有的。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办法之一便是用法律来规范。其实早在《夏书》中就已明文立法规定: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墨指的就是用“性”来贿赂。

而到了明清时期则更为严格,直接禁止官员进出青楼这等淫秽场所,连自己花钱去嫖都不准更别说下面的人送来府上让你“享用”了,很可能今天早上你收下几个美女,晚上就会有人向皇帝弹劾你。

加之以色侍人的女人多为歌舞妓女出身,
这样的人在古代又被视作“下九流”(师爷、衙差、升秤、媒婆、走卒、时妖、盗、窃、娼)中的“下下品”,自然被饱读诗书的掌权人士看不起,因此古代“性贿赂”虽不乏见却并不泛滥。


晓史才能明事


事实证明性贿赂在古代,都是屡试不爽的一种交易。

正所谓有需求就有供应,有买家就有卖家。这种事无论是发生在古代,还是现如今都是屡见不鲜的事。

一般性贿赂都是指的利用女性的美色向男性行贿,当然也有男性向女性行贿的,但是,男向女行贿,在古代是不多见的。

既然存在性贿赂,那肯定就会有和利益直接挂钩的。

我们说几个古代因为性贿赂而导致亡国的事,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上四大美女中,有一个叫西施的。

西施就是越国人,越国的仇敌正是吴国。

当时吴国国王叫夫差,越国国王勾践,为了打败夫差,就利用西施的美色,去贿赂夫差。

夫差看到西施的美色,就把西施笑纳了,之后夫差就开始荒废国政了。

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越王勾践,带领军队把吴国给灭了。

还有苏妲己灭商、褒姒灭西周、貂蝉搅乱了董卓和吕布的关系,让他们父子反目......。可以说这样的事,在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

美色之所以如此的有市场,能够大道其行,就是因为它能讨的一些君王或者有权有势的人的开心。

毕竟这些人缺的不少钱,而是视觉上的赏心悦目以及精神上的愉悦。

这也就是性贿赂,自古至今不绝于世的主要缘由,它也不可能再历史上消亡,因为只要人类有欲望,它就会存在。

那么古代人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

说实话这个有两方面来决定的,一方面就是个人在道德方面的控制,有些君子确实是能做到坐怀不乱的,比如柳下惠。

当然,像柳下惠这样能做到坐怀不乱的人,在历史上也是寥寥无几的。

那么剩下的就是靠另一种官方的法律条文来制约了,但是,这种制约的作用,也不是太大,毕竟一般这种贿赂都带有比较私密性。

不是,太容易被官方检测到。

这可能就是古代性贿赂能大行其道以及带来巨大破坏力的原因吧。

不过有句老话说得好,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要觉得你比较能,做了那样的事真的是人鬼不知。

但是,也不要忘记,所有的事,都存在东窗事发的时候,一旦到了那时候。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在古代的时候,这种事情败漏后,男的肯定会身败名裂,甚至是亡国,女的会被侵猪笼,游大街,留下千古骂名。

总之,无论什么年代,违法的事,还是少做的好,正所谓不作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你说对不对?


史学达人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在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谈古论今了,不过谈古之前我想先论今。

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没有对“性贿赂”做出规定,也就是说在《刑法》上找不到“性贿赂”这样的罪名。目前已有法律界人士在呼吁对这方面进行立法,以填补这个法律空缺,完善法律体系。

“性贿赂”的定义:构成性贿赂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受贿方为官员,二是有提供“性服务”,三是以此来谋取利益。

在讨论完今天的情况后,我们再来谈谈古代。

我认为,古代不存在性贿赂!

  • 首先,古代女性地位极低,当某人要贿赂的时候完全不会用“性服务”来换取利益,而是以送“妾”或者送奴婢的方式完成,这时候的女性是以一种物品的方式进行贿赂,而不是性;

  • 其次,古代男权主义极强,对于一个有权势的官员,他要是看中某位女子可以直接纳为妾,或者收为奴,绝对不会满足于“一夜情”;
  • 最后,封建社会对官员禁止进青楼,以及对纳妾的要求,这都只是对私生活和作风上的限制,并非为防止“性贿赂”。

古代的女性地位

从最早的母氏社会开始,女性是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被男权超载以后,女性地位变得极低。从我们史料上有文字记载的朝代开始,女性就被当成物品、战利品、政治牺牲品等等。比如夏朝的妺喜、西周的褒姒都是在国家战败以后,为了求和而赠送给敌国的物品,当时连同她们一起赠送的还有大量财宝和牛羊,所以此时的她们与这些求和物品没有两样。

婢女出现以后,更是体现了女性极低的社会地位。婢女在封建社会完全没有地位,甚至说没有人格,主人可以对她们进行买卖、赠送,甚至可以决定她们的生死。

由此可见,古代虽然有很多赠送女性的行为,但都不能算是“性贿赂”,这些行为在当时看来就是一种物品的赠送,受贿者拥有的不止是性,而是整个人。


水煮汗青


只要有欲望,性贿赂就无法防止,也无法禁止。尤其在丛林法则,适者生存的社会体系中,更是无法防止性贿赂的存在。即使立法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深入深刻,即使天网大开,律法完善,也难以让性贿赂彻底绝迹。何况,在丛林社会,缺失生命信仰的人,总会认为:人就那些事,人就那么回事。所以,你看即使在立法完善的民主社会,也难免性贿赂的存在。在严刑苛法的专制社会,性贿赂更是大行其道。


毕竟,人对性的需求就像对食物的需求一样,无法遏制。尤其是年龄越大,血气越虚,更是难耐欲望的诱惑。北京有句骂人的话:“越老越色”。这是我在北京打的时听到的。那天行驶途中,一个身材不错的女人从旁经过,一个老人开车看那女人看的走神,差点和我坐的的士迎面碰撞。于是司机忍耐不住,骂了一句,并对我说真是“老色鬼,不要命了,越老越色”的话。为此,我想为什么现在的政府人员,总是难以逃脱性的诱惑,毕竟,能做到一定阶位的,年龄都不轻了,且拥有了权力,而且在丛林法则下,完全无视道德律法的存在,而且体制本就是恶的,所以,你看许多官员栽倒女人身上,被抓现行以后,其他的人或者同僚,都会骂他是蠢蛋,说他倒霉,碰到枪口上了。而自己玩的好,没事。而其他的人也会有认为他倒霉的看法,并会以一句“活该”了事,自己还会我行我素的。因为在恶的制度下,他们不会想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难以遏制,而是想他玩的不好,倒霉活该。

所以,在无神论的主导下,人可以什么都不信,但无奈欲望的存在,无法遏制欲望对自己的诱惑。毕竟,在许多时候,欲望都是润物细无声的,它会像幼小的树苗一样,潜滋暗长的浸噬你的骨髓,心灵,让你的骨髓、心灵,如受到万千蚂蚁的啃噬般,难耐欲望的折磨。

而性贿赂者,就利用人对欲望无法遏制的特点,利用人难以餍足的贪淫之心,来以美色诱惑你,满足你,让你在享乐的极致中,忘掉自己的原则,从而去满足对方提出的利益诉求。


因之,性贿赂无处不在,充斥在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具体我就不引例证了,毕竟,只要你网上搜索“性贿赂”三字,就能搜出许多关于这方面的网页。里面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案例,无奇不有,都会满足你的猎奇之心。如果真要回答“如何消除性贿赂这个问题”,我以为除非让人从动物返回人类,回归人类,回归信仰,有了虔敬的心灵,对天地万物充满尊重,也许会让性贿赂发生的频率减少到最低程度。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在这个时代,你就不要谈论到底能否有效的防止性贿赂,而要谈的是,能否让人回归信仰,从动物性回归人性。


昊愚堂夜画


古今之变

古代也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却可以多妾,地位越高的人,可以拥有更多的妾,这些是古代社会允许的。今天我们的法律明文规定,只允许一夫一妻,而且多妾形式也被废除了。但现在还是有些人喜欢打擦边球,喜欢和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多的人不少,虽然古今不一样了,但这些人还是想让它“一样”,只是在暗处而已。但是须知古今确实不一样了,所以有些人会有相应的惩罚。


古代上位记

在古代是没有人去防范性贿赂的,因为古代那个社会是如此,允许一个男人拥有很多女人。所以在那时候,难免有些人就在这个上面投资。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就是吕不韦向异人的“性贿赂”,最终吕不韦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虽然最终下场不好。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当汉武帝在她家过夜的时候进献美女给汉武帝,最终卫子夫被汉武帝看上,且帮武帝生了孩子当了皇后。赵飞燕亦是被公主进献给汉成帝的女子中被挑中的。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都可以算是一种“性贿赂”。



古代对这个根本就没有防范的意思,真想防范的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自律。而且古代和现在的不同是他们允许多妾,如果是进献女子给皇帝,那并不是犯罪那是“荣耀”。而若是进献给权臣或者其他官员,那么满意的也会被成为合法的妾。而且古代还有很多合法的性工作者,她们也是被拿去性贿赂的对象。

其实也只有给天子或者皇室之类的进献女子,可能会有丰富回报的投资意义。像权臣或者贪官之类搞性贿赂,其实意义并不怎么大,不像如今会受道德和法律的制裁,所以也没有人去搞所谓的防范一说,这个是因为女性社会地位不同导致的两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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