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再次对ICO表态,什么样的ICO属于证券范围?

SEC再次对ICO表态,什么样的ICO属于证券范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今日发布两篇声明,宣布将两种ICO代币视为未注册的证券,并对数字资产是否是证券的问题进行了声明。这两个ICO项目方与美国SEC进行和解,同意进行证券补注册并缴纳罚款,同时向投资者返还资金,定期向SEC提交报告,如果投资者提起诉讼,他们还必须做出补偿。这是ICO证券问题管制的重要案例。本次事件的重要看点是:

(1)SEC鼓励创新,但美国拥有完善的、运行良好的证券法,任何想要发行证券的项目方,无论该证券是什么形式,都必须遵守证券法,必须向SEC注册或申请豁免。此外,基金经理以及经理人、交易所也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否则都会受到处罚

(2)已经发行未注册证券的项目方也还有机会进行和解,从本次处罚来看,并没有使用“欺诈”等字眼,而是只进行了民事处罚,还可以进行补注册,比一般的证券处罚要轻很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发行和销售的ICO代币认定为未注册的证券,对两个ICO项目 Airfox和Paragon进行民事调解(和解)。根据相关公告,上述两家公司同意“将代币补注册为证券,返还资金,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并支付罚款,如果有投资者提出诉讼,还必须做出赔偿。Airfox在2017年通过筹集了约1500万美元,而Paragon筹集了约1200万美元。

SEC监管部门主管Stephanie Avakian对此次案例中的ICO作出以下声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明确,通过ICO发行证券的公司必须遵守现行证券注册规则和相关法律。本次判决是第一个案例,我们会继续对试图开展类似业务的公司以及其违反联邦证券法的数字资产进行管制。

此外,SEC还提到了对交易所以及基金经理、加密货币交易人的管制措施,SEC指出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框架适用于任何集合投资工具及投资服务商,即使其投资的证券标的是数字资产证券。同时,提供数字资产证券交易并作为“交易所”(由联邦证券法定义)运营的平台必须在委员会注册为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申请豁免。对于投资经理及经纪人的管制案例可参考奇点财经10月24日文章:美国SEC和FINRA对加密货币对冲基金经理和券商采取执法行动。

SEC加大力度建立对加密货币的监管

奇点财经11月9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涉嫌经营未注册的证券交易所的罪名起诉加密货币去中心化交易所的EtherDelta创始人Zachary Coburn。 在该案例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该案件与本次相同,都以DAO报告为判断基准,判决中还提到 “其提供了ERC20代币,包括相当于证券交易法规定的证券”。

此外,前几天,在华盛顿举办的Finetec会议上,该委员会“公司金融主管”William Hinman表明正在计画编写并公布今后出售代币(加密货币)发布 ICO 时需要的“指导”。从对ICO项目和对交易所的监管、ICO指导的编写可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正视ICO代币的证券问题。

专业律师点评:

在加密货币领域进行多次专业评论的美国律师Jake Chervinsky再次发表看法:

“今天发布的文件是目前最重要和最有用的官方文件”。即使ICO发行方被认定过去发行非法和未注册的数字资产证券,也有办法重新遵守联邦证券法并改正。换而言之,正如本次案例中,通过退款和补注册而不被视为“欺诈”,只进行民事处罚,比一般的证券违法行为(刑事处分)轻很多。

Coindesk则引用华盛顿律师事务所Stepehn Palley的观点,他认为本次判决主要使用Howey测试,因此适用于过去两年中95%的ICO项目。

来自区块链的风险投资基金Castle Island Ventures的Nic Carter对ICO项目进行了忠告:建议停止销售或上市代币,向投资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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