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默許單身老人在不結婚的情況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麼看待這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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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這種現象很多,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大多數人只同居不領證!

我親小叔子,就是這種情況,零七年他老婆去世,他56歲,零八年經人介紹和現在的老婆認識,不幾天就住在一起了,當時小叔子沒退休,是下剛工人,不發工資,還有老媽要侍候,他新找的老婆,51歲,企業剛退休,家庭條件廷好,有幾橦房,我小叔子脾氣好,一表人才,所以兩人一見面就成了,

小叔子退休後,住進了老婆家,工資卡交給老婆,兩個人感情挺好,老婆只有一個兒子,單獨居住,老婆給兒子帶大孫女,上小學三年級了,去年又生了二胎,小叔子幫忙帶小孩,接送孫女上下學,星期天回家看自己的孫女,兩家關係融洽!

可直到現在,十多年過去了,也沒領證,以前還張囉著領證來,現在都也不提了!

其實證,就是個證明,我認為,又不是年輕人,只要感情好,證不證的沒多大關係,這樣省去將來好多麻煩事!不必太在意!


老李說事666


子女默許老人在不結婚的情況下搭伴一起生活,這對老人來說,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我鄰村有一婦女,二子一女。丈夫去世時,那時她就是五十來歲。為了減輕孩子負擔,她把房產等全部分給兒子,便出外找了個搭夥過日子的人。

搭夥人是一個退休教師,二人住在一起後,倒也恩恩愛愛,十分融洽。他除了吃穿用外,每月給她一千元的體己錢。

過了二十來年,老頭去世。因為只是個搭夥人,她被繼子女光屁股趕了出來。無奈,只得又返回自己家找孩子養老。

是娘不跳牆,跳牆不是娘。受這種觀念的影響,一般女人再婚後,兒子女兒就不會再認這個娘了。再加上她這幾年的體己錢在女兒買房時都給了女兒,所以兩個兒子都拒絕她回家做母親了。

現在,她已經七十多歲了,住在村外一個草房裡,有時兒子孫子過來送點吃的,有時鄉親們送點吃的給她,艱難的度日。

如果她當時不是搭夥,而是領了結婚證的話,她的生活就不會這麼尷尬。分不到遺產,最其碼可以領到幾百元的遺屬補助,來彌補自己的生活。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我奶奶就是這種情況。

我爺爺在我爸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奶奶一個人把爸爸兄妹六個拉扯長大。等孩子們都結婚之後,就分家了,她一個人住,後來認識一個爺爺,兩人就住在一起了。

我兩個姑姑和爸爸都沒有反對,因為知道奶奶很不容易,而且那時候很窮,他們結婚之後都只能顧著自己的小家庭,根本沒有太多精力照顧奶奶,也就默許了奶奶這種行為。只有大伯不願意,說是丟人,甚至因此不願意認奶奶。

我對那個爺爺印象很深,他個子很高,精瘦,為人也很和善,看起來有文化有修養,經常坐在門口打坐。

後來奶奶生病的時候,那個爺爺的子女把他接走了,從那以後就沒見過他。

在我看來,他們兩個在一起,完全就是找個人搭伴過日子,他們平時沒有太多交流,兩人在一起也沒有一家人的感覺。他們這個年紀,可能想著有個人能陪著自己就很好了,根本談不上感情。

我覺得老人願意找個人搭伴生活挺好的,這樣老人不覺得孤單,子女也可以省心。如果不牽扯到結婚,就不牽扯財產,這樣不是更簡單嗎?


拾光1991


這樣的事要放在二十年前是行不通的,但在現社會,人的思想觀念改變了,都能夠接受了,很以也就有很多這樣的事。

父母為了家庭,為了子孫,辛辛苦苦半輩子,到了該歇一歇,享享福的時候,有的卻由於以前過於操勞,弄的百病纏身,還沒享著福,便去世了。

而還健在的老人們,由於現在的生活壓力大,孩子們忙於工作,甚至沒有時間去陪他們,看望他們。常時孤苦一人,連個說說貼心話的人都沒有。

前些年由於人們的思想保守,不能接受老人們再找個老伴,所以導致很多老人都是孤獨終老。我鄰村甚至出現過一個老人由於身體還行,沒有和孩子們在一塊過,以致於得了急病去世在屋裡好幾天竟沒人知道,後來還是鄰居聞到了異味,覺得不對勁,才發現人已經沒了幾天了。你說慘不慘?

所以我還是很支持這些老人這樣的,即使不結婚,但只要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就是好事。

老伴老伴就是到老了有個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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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子女默許單身老人在不結婚的情況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麼看這類事?

答,在談我對這類事看法之前,必須先整明白,問題中的基本概念,在弄清楚問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吃透提問者提出問題的動機、以及想要得到的答案。

一,列出基本概念:

1,子女。2,默許。3,單身老人。4,在不結婚的情況下。5,搭伴一起生活。

二,分析、定位基本概念:

1,子女。可以是獨生兒子或獨生女兒家庭,也可以是多子女家庭。

2,默許。不積極擁護,也不堅決反對,是在一種糾結的情緒下,所體現出的勉強的態度,是放任背後的擔憂、擔憂之下的放任的一種心理活動。

3,單身老人。依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關規定,45週歲至59週歲屬於中年人,也就是說,所謂單身老人,是指60週歲以上、喪偶或離異男性和女性。

4,在不結婚的情況下。就是不領證,不大張旗鼓辦酒,不經常在公開場合露面,不受法律保護。

5,搭伴一起生活。說穿了,就是非法同居。

三,我是這樣看這類問題的:

老年人搭夥過日子,比起年輕人合法過日子,更要講究門當戶對。無法律保障同居,只有在雙方身體、年齡、收入來源勢均力敵的條件下,才能走的平穩,才能可持續發展,才能走的更遠。如果條件很不對稱的話,當雙方的年齡走進深水區時,從現實中無數個案看,好的情況也有,但壞的情況更多。給人總體感覺是:翻船的風險,要大於同舟共濟的期待,年齡越老風險越大。因此,子女對老人搭夥過日子,不能放任自流,要根據城鄉差別、年齡差別、健康狀況差別、進行得失評估,既不能甩包袱,也不能埋隱患。要幫助老人瞭解另一伴生活習氣、性格特徵、搭夥頻率、家庭背景結構等等相關信息,幫助老人把關,以免被好吃、好喝、好賭、好色的渣老鑽空子,造成不必要的傷害。要有疾病、意外突襲的預案,防患於未然,以免極端情況出現時雙方家人推諉扯皮。老年人非法同居,搭夥過日子,過好了,是件皆大歡喜的大好事,過不好,就是兩敗具傷的大壞事!兒女們臉上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心裡一定要瞪大眼,時刻保持高度警惕,萬不可有僥倖、投機、貪閒心理。回答完畢,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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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容姐,一個喜歡實話實說的中年女子,現在我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容姐是村裡人,我們這的單身老人找老伴時,多半都是搭夥過日子,不再起結婚證。這樣的婚姻,不僅孩子們認可,就連村裡人也都會認可。

我覺得之所以有搭夥過日子的婚姻,是因為男人多半是條件比較好,老伴去世以後,孩子們又不在家,一個人太孤單。孩子們也願意老父親再找一個老伴,來照顧父親的起居生活,這樣他們在外面也安心。



如果讓父親跟他們一起住,一開始不方便,二來是父親在農村慣了,也不願意去城裡住。所以即便是父親不找老伴,孩子們也會幫著父親找的。

搭夥過日子,一來可以兩個人互相照顧,二來可以有個伴說說話。他們不結婚,是因為如果有一個人得了重病,那就會有孩子們的接走照顧。如果有一個人去世了,孩子們可以接回去跟自己的父親(母親)合葬,也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所述,以上這些,都是形成單身老人搭夥型婚姻的原因,這種婚姻,在我們這裡的村裡,都已經是大家公認的了而且大家也都會認可。(圖片來自網絡!)


容姐心語


這樣的情況還不少,多數都是單身男人有錢有退休金的,找個稍年輕的女“保姆”,搭夥過日子,年齡大的女的不好說,誰伺候誰呢,都是年齡相差懸殊的。


辦證的很少,這也好,老人去世後沒有什麼瓜葛糾紛事。兒女們也不虧待“保姆”的,伺候老人時每月都給於保姆的工資的,兒女們也省心能安心的工作,老人有人照顧,都挺好的。

我村有四個這樣的情況呢。就有一個特殊情況的,兩人同歲,女的有退休金,每月四千多元。她不花男的錢,就是為了搭夥過日子,男人是村裡人,是個醫生,和這個女人當年都是錯裡的赤腳醫生,當年相戀,由於女方母親嫌男方家條件窮,而棒打鴛鴦二人分手的,女方後來考試出去落在市裡工作併成家,有一兒一女,頭幾年老伴去世,近兩年因和兒媳關係緊張,而出來了。



我村的這個醫生,前二年老伴因車禍去世了,女方自己主動來的,昔日戀人時隔50年,有情人終成眷屬,二人恩恩愛愛,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話雖然這樣說,但是老小孩兒還是很難伺候的,因為老小孩,有的說變就變的臉。有著說發火就發火的脾氣,如果說有老伴兒在一起陪伴她共度晚年的話,還不至於脾氣那樣的古怪,如果說自己單身,獨自生活的話,那麼脾氣可就怪透了。所以說如果老人想要有自己的生活,想要找一個伴兒,我們作為兒女的應該看透這一點,應該體諒他們的要求,應該懂得他們晚年生活需要什麼,所以說我們還是應該支持老人,再找一個老伴兒。其實過了50多歲以後,再找老伴兒的人大多數都不會再登記了,只不過是搭夥過日子,相依相畏的互相照顧算了。所以說也就不存在著登記大操大辦的結一回婚的事了。因此我們作為兒女的也樂於自己的父母,結束單身的生活,找一個能夠關心他,幫助他的人,和他沒事的時候說說話,在生活中和他互相感受家庭的溫暖,這真是一個晚年特別美好的事情。所以說作為兒女的應該大力支持,不應該反對他們搭夥過日子的形式,我們也應該給予允許。並且在我們有能力的情況下,也沒事的時候去看看他們,給他們買一些吃的用的,然後問候他們,這也算是做兒女的孝順了。




伊春美食美客


我一直倡導【互助養老】,為此寫了不少文章,也在開發相應的平臺。搭伴養老是互助養老的一種具體形式,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失單老人的最好選擇。為此,我們在開發一個軟件【金秋緣】,專門為45歲以上的單身老人服務。

搭伴養老的優點很明顯,互相幫助,節約資源,擴大收入。比如,少了保姆,可節約一套房,一套房的租金可以用來改善生活或旅遊。最重要的是,兩個人的孤獨問題都得到了解決。為後代、為國家做出的貢獻十分明顯,也很偉大。

不過,這種搭伴養老要有個前提條件,互相對對方經濟上不能有太大的依賴,最好是各方都能經濟自立,不依靠對方,否則,當富有的一方去世後,孤寡的一方生活變化太大,很痛苦。

其次,老人要立場堅定,不受子女或鄰居的影響或干涉。子女更應該理解這種形式,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是在為後代省事、造福。子女尤其不能惦記父母的財產而反對其生活方式。


金秋會


單身老人搭伴在一起,對雙方老人和雙方兒女,都有好處。

一,對雙方老人的好處。避免雙方子女的養老、探親、名‘譽的尷尬情緒。

二,避免了身後尷尬之事,因為沒領證,各入各的祖墳,各陪各的老伴。

三,對雙方子女的好處。少年夫妻老來伴,雙方同居老人相互照應要比兒女親近、隨時的多。減輕了雙方兒女的精神負擔。

四,解除了雙方子女的財產分配,和遺產繼承的煩惱。

以上四條好處,加上同居搭伴為社會接納和認可,兒女們怎能不默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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