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鹰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鹰潭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贵溪市西溪渠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吴素青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5月27日,吴素青授意下属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等超标准接待,共计2400元。组织调查前,吴素青将违纪款主动退还单位。2018年12月6日,吴素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溪市塘湾镇原新村办主任周清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周清华在担任塘湾镇新村办主任期间,先后三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共违规收受礼金2.51万元。组织调查前,周清华主动将违纪款上交廉政账户。2018年11月1日,周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余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潘清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12日,潘清明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1000元礼金。2018年12月25日,潘清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 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推动我市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鹰潭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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