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用户8546763082147


你好!

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个人只是拥有使用权,但是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给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并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的2027年,再延长30年,期间不需做调整,更改!也就是说,你父亲确权的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才到期!



虽然土地承包权的名字是父亲的,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是以经济组织家庭的形式承包的!并不是父亲一个人的名义去承包,所以如果父亲过世,家庭其它的成员直接耕种即可,如果你是第一合法继承人,即使你的户口已经外迁,依然不会影响你继承父亲的土地承包权,在2057年之前,你对土地承包权拥有合法的使用权,你可以选择土地流转,出租,或者让其他的亲属耕种!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一定不能荒废,如果父亲去世,没人打理他的承包地,导致土地荒废,超过3年,村集体是有权对土地进行收回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住下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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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来的年轻人,在外面安家落户,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家也是如此,现在就是父母在老家居住,全部土地都确权在父母名下。很多人都担心,父母去世了,土地怎么办?其实没必要过多担心,只要了解土地政策法规,这就告诉你如何应对:


一、掌握土地承包期限。因为《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土地承包方不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配调整。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几十年内是不会作出重新分配和调整的。2018年我父母亲名下确权的耕地,承包期延期到2043年。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即使我父母亲去世了,父母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归我暂时所有。我有权将我父母名下的土地进行合法流转,有偿退出或者转让。

二、在土地承包期内,父母还健在的。如果打算将来还想回农村养老,可以用父母亲户头修建房屋,修它牢固点,父母去世了,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宅基地上房子所有权归你继承,按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子也就继承了宅基地。房子你居住几十年也没人敢叫你走,房子不倒,产权永远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耕地到期被村集体收回了,你宅基地上房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提前打算,以防政策变化。父母去世后,父母名下的耕地如果还在承包期限内,要及时将耕地作出处理,只要村里面其他村民有需要,及时将土地有偿转让出售给有需要的村民,这样万一哪天承包期到期,政策变化,一但重新分配土地,你户口没在本村,你就不能参与再分配土地了。先把土地转卖拿到钱就是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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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对于题主说的这种情况来说,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现在的农村青年大部分进城的情况下,很多农村的土地都是确权在老人的名下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可以继承土地的承包权益的。说句简单点的就是您可以继承您父亲继承的土地的。因为土地承包的权益就是从经营或者流转的方式得来的。而且,一旦出现占地、征收的情况,您也可以正常的领取补偿金的。而且,这也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

之所以会这样解释,就是因为现在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土地政策。因为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不会因为您的户口迁出减少您父亲确权土地的数量。同样,也不会因为您父亲的过世而收回您父亲确权的土地。所以,对于您来说,你可以选择继承父亲确权的土地,也可以选择有偿的退出土地承包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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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主要看你和父亲有没有分户,如果说没有分户,承包的土地你可以继续承包。如果说你和父亲户口分开了,而你的父亲户下再没有其他成员,也就是说出现了绝户情况,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的土地的,你也没有权利继续承包土地。



一、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承包地是承包给整个户的而不是户内的某个人,户主只是这个家庭的代表在证书上面签字。土地确权是对承包户承包的面积、地块,享有的权利进行确认,对承包主体并没有影响。而在新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对进城落户农户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就知道,如果说你和父亲的户口在一起,迁往了城市,虽然现在父亲去世了,你作为其他家庭成员是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的。



二、还是家庭联产承包,承包地是以户为承包主体而不是单个的人,如果承包主体户消亡了,承包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你和父亲的户口分开了,你的户迁到城市,而你父亲的户还在老家,在你父亲去世后,作为你父亲这一户主体来说,在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前提下,村上是有权收回这一户的承包地的,如果你父亲户下还有其他人,就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你是不能再继续承包了,承包土地村民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不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


综上所述,题主这种情况主要要看户口有没有分开,承包主体户有没有消亡,这两个方面我们要分别对待,不同情况就有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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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已确权,那么按照第二轮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你父亲的承包地可继续给你们使用到2057年。

当然,鉴于你已把户口外迁,不可能再回来务农的事实,建放你把土地做以下几种安排:一是把土地流转给他人、合作社或农业公司。签订正式流转协议。二是把土地承让给老家的堂亲或是其他亲戚耕种,避免抛荒。三是有偿退出承包权,把土地退回村集体,领取退出补偿款。

不过,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在你父亲过世后,又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属可继续经营的话,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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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其子女可继续耕种使用该土地,即子女有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受户口是否在村的条件限制。

土地承包法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继承法是不分各继承人户口地点的,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即使其户口远在外国,一样拥有继承权。

国发2018年第一号文件第九条第3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分配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利。

该项规定也写进了土地管理法的二十七条,这里不再重复。

所以村里是无权收回承包地的。题主大可放心处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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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落户,土地确权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了,土地怎么办?

继承父业,继续经营。在外面生活,自耕自种显然不现实,你可以选择外包、流转、有偿转让或者亲戚朋友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经营。

虽说你现在落户外面,但这宗以父亲名誉所获得的承包地你作为儿女原本就是共有人。这次又通过以法律形式重新确认经营权属,且在承包期内,对这宗土地作为儿女你有合法继承经营权。这种权力不被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所剥夺,请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

理由的法律依据(2018年修訂的,2019年元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承包法》之规定):

另据2018中央1号文件之精神:该文件明确指出,国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即三种权力)不被侵犯;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转让这三种权力。

由此可见,你父亲遗留下来的承包土地由儿女们继承经营合理、合法,有硬邦邦的法律条款提供保障。

(以上文字属笔者个人对当前的农村土地政策解读,希望能对题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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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虽说落户在外,在落户之前具有合法土地存在并且确权在你父母名下,当然就具有土地确权证书;这种情况下你父母拥有土地仍然合法,因为你父亲是原始取得的土地权,在承包期内,没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之前,你父亲拥有土地权仍然有效,你父亲去逝后,子女就是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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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要问吗?土地承包法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只要户籍有人就不得收回承包权。假如要收回的一律收回打乱重分,否则继续稳定承包关系。不要眼红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现在政策放宽进城落户条件了谁都可以进城落户。只要承包人不享有五保户待遇的情形下,在二轮承包期到期再延长三十年内,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律为依据,或者是到期后没有采取大调整或重新打乱重分的情形下,只要承包人去世后还有后人的不论男女子孙,都可以继续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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