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惡案件
四人被判刑
日前,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楊某春、楊某平等人犯強迫交易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該案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瑞金市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涉惡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11月29日,瑞金市安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通過掛牌出讓的方式,取得了瑞金市沙洲壩鎮官山村社前小組所在地金鑫大道北側商業用地使用權。2017年6月,安訊公司對該宗地以“金城一品”小區項目的名義進行商品房開發。項目開工建設以後,被告人楊某春、楊某平、楊佔某、楊某等人為達到強攬工程的目的,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惡勢力團伙,以項目地點位於官山村的地界範圍為由,多次通過言語威脅、糾集村民到工地鬧事、開車堵路等方式,阻撓項目施工。楊某春等人還強迫安訊公司發包工程給自己或者特定的人,強迫已合法承包工程的承包商退出承包。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春等人採取威脅手段,阻止項目工地施工,強迫被害人發包工程,擾亂了市場秩序,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情節嚴重,構成強迫交易罪,系惡勢力團伙犯罪,遂以被告人楊某春等4人犯強迫交易罪作出上訴判決。被告人未上訴,該判決已生效。(鄧逸楠 鍾明 記者劉燕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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