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白城梅河口分別公開宣判涉黑涉惡案件

长春白城梅河口分别公开宣判涉黑涉恶案件

4月4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對張雷等7名被告人組織領導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雷、呂憲鵬、許鑫參加鄒亞群成立的“忠義會”,張雷建立微信群,成員包括呂憲鵬、許鑫、蘇有朋等人,形成了以張雷為首,以呂憲鵬、許鑫、蘇有朋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成員主要以處對象為名,以言語威脅、實施毆打、強制猥褻、強姦等手段強迫婦女賣淫,違背婦女意願,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經審理認為,7名被告人涉及強迫賣淫、搶劫、強制猥褻、強姦4項罪名5起違法犯罪事實。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張雷犯強迫賣淫罪、強制猥褻罪、搶劫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涉案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五個月至有期徒刑十九年不等的刑罰。

4月4日,白城市洮北區人民法院對張捍東等8名被告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捍東組織、領導以暴力、脅迫等手段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30起,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在白城部分地區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呂志鵬、閆軍、劉建國、林兵、李德鳳、張世偉、張連雙參加張捍東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張捍東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當按照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餘7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張捍東、呂志鵬、閆軍、劉建國、林兵、李德鳳、張世偉、張連雙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以威脅、恐嚇的方法強行索取公私財物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變賣已被司法機關查封的財產情節嚴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法院經審理認為,8名被告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7項罪名30起違法犯罪事實。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張捍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合同詐騙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虛假訴訟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涉案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十九年不等的刑罰。

4月4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對李生禎等5名被告人涉惡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經過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生禎於2018年7月份,在黑龍江省密山市郵局後院經營的黑旅店內,將被害人王某某(2006年11月出生)強姦。7月中旬,李生禎和被告人金蓮花(李生禎姘頭)將王某某帶到梅河口市灣龍鎮福安村李生禎家屬家居住,居住期間李生禎與被害人王某某多次發生性關係。8月份,金蓮花聯繫被告人余天江(出租車司機)讓其介紹嫖客,並許諾付其車費,後余天江介紹被告人許廣德、楊發達以及余天江自己在李生禎住處,與王某某多次發生性關係。其間,李生禎負責看守王某某賣淫並收取嫖資,若王某某不聽話,李生禎就用有線電視數據線對其進行抽打。經司法鑑定,王某某損傷應評定為輕微傷。李生禎、金蓮花、余天江糾集在一起,為非作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李生禎犯強姦罪、強迫賣淫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涉案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的刑罰。

掌上吉林綜合整理

长春白城梅河口分别公开宣判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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