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head><body>
據外媒報道,谷歌為開發者政策中的“獲利和廣告”部分增加一項新條款,“除了專為鎖屏功能開發的應用之外,其他應用不得提供通過設備鎖定屏幕獲利的廣告或功能。”
具體來說,如果應用程序不屬於鎖屏類應用,或與鎖屏功能無關,根據新條款規定,將不得在鎖屏時提供任何廣告內容;對於已在鎖屏界面添加廣告的應用程序,必須停止廣告內容顯示,否則將在google play 商店進行下架處理。
然而由於一些特殊原因,這款新規定也僅限於play 商店,而國內應用商店由於審(P)核(Y)機(交)制(易)等各種複雜因素,難免會有一些APP成漏網之魚。
閱讀更多 藥搞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