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专业律师打官司,而律师收取费用后,在法庭上一声不吭,该律师是否失职?

阿杰将要帅呆


请律师的前提是自己觉得自己懂的少,律师懂的多。其实一个人请律师,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就知道自己谁输谁赢了。(法官公正的情况下)而律师在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中,也基本能判断出官司的输赢程度。能赢的案子,赢了时,人自然会尊重律师;不能赢的,律师输了,人会根据律师在庭前庭后及开庭时提供的服务与自己的付出来衡量律师;能赢的却输了,人自然会骂律师无能。不能赢的却赢了,人会夸律师厉害,但背地里人的价值观会重新调整。


理想与现在


一言不发的律师是不存在的。所谓的”一言不发”,可能是当事人感觉律师说得比较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客观地讲,律师代理当事人打官司,说话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判断律师是否合格与敬业的标准。

判断律师是否合格与敬业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是否认真履行了代理人的职责,能否积极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与众多因素有关,比如法律规定、案件的事实、提交的证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充分性,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情况、审理程序、法官个人的业务水平、主观认识、职业道德以及开庭情况等等。

所以,律师是否合格要看整个代理过程中能否积极而充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仅仅看在开庭过程中的说话多少和判决结果。


兰州成律师


有三个问题:什么律师叫好律师?什么律师是当事人喜欢的律师?官司输了,律师是好律师么?

个人想说: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相同。

第一,好律师打官司也会输,也有可能不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因为立场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决定了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律师好坏,关键在于是否切实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是否尽职尽责,是否敬业诚实。

第二,诉讼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未必就是据理力争,相反,如果言简意赅、点到即止、一语中的也可以在诉讼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像《大话西游》中唐僧一般反复向法官哼唱《only you》一般的代理意见,最终结果未必对当事人有利。

第三,诉讼规则与庭审效率要求律师发表代理意见时,应当适当规避长篇大论式的论断。诉讼律师不是以庭审发表代理意见的字数收取费用的,签署委托合同之后,代理律师会根据案情确定诉讼方案与代理意见,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完全可以根据既定策略与庭审变化适时调整方案即可,而不是在法庭上发表冗长重复的意见,尤其是已经发表过的意见切记反复强调。

第四,代理律师一言不发,案子赢了还是输了呢?如果赢了,以无声胜有声,着实高手;如果输了,也可以跟代理律师沟通败诉原因,是否跟之前沟通意见有所出入。律师聘请之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高枕无忧,因为真正的合作才刚刚开始。一名负责任的律师会跟当事人在庭审前后都保持沟通。沟通得当,庭审时的沉默也有可能是既定的策略;沟通不当,沉默往往会给人落下“无力招架”的口实。


柳基伟律师


这位提问者还是把判决书和主要证据发上来,大家看看吧,具体情况不了解的评论,有点想当然。律师都知道,当事人说的话,可信度有多高,赢了官司找律师投诉的也大有人在。我碰见一个案件,胜诉了,认为律师费高,各种闹要求退费,找了很多让你哭笑不得的理由。如,为什么对方律师是特别授权,你是一般代理。法官不让我说话,你为什么不争取(你说的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事情,肯定法官制止你),为什么你开庭说话少,对方律师滔滔不绝,你有个材料让我自己去法院送的,我交钱了为什么要我去,别人的案件3个月结束了,你为什么快一年才下判决(何时开庭,下判决,真的不是律师决定的),有一次打电话你没有接(开庭,不是开完回了吗)等等等等,真是让你无语,最后……,没办法退了部分。其实,律师80%的时间是收集证据,20%是书面材料,立案,开庭。代理是个整体的过程,不要只看一点。即使败诉了,再接受案件时,律师已经给你分析了可能性,并且也尽力了,也怨不得律师,毕竟,判决结果不是律师能决定的,律师的作用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所以,看看判决书,胜诉还是败诉,再评论吧。


济南律师13583180911


为什么要请律师?简单地说就是缺泛法律知识,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大多数律师都能做到受人之托,尽力为聘请律师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但不排除有极个别的律师收取费用后,存在不提供法律服务的现象。

我有一个朋友是最高法院指令省高院再审的刑事案件,省高院经开庭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撒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时,聘请一个比较熟悉案情(大致情况)的律师作辩护人。这个辩护律师接案后,既不阅卷,也不将辩护思路与我的朋友探讨,更没有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而调取证据和使用证据。取证及文字组织均由我朋友自己整理。……

重审开庭时,公诉机关没有当庭出示证据,也没有当庭对证据进行质证。开庭一个多小时就宣布休庭。对这么严重的程序问题律师竟然不向法庭提出。使一个根本就没有罪的案件,重审时仍判有罪。

更气人的是,上诉时我朋友与律师商量,他有几份原始证据完全可以推翻重审法院的定罪依据,并写好文字材料连证据一并提供给了律师,可律师却很生气的对我的朋友说,按你的思路,我就不为你辩护。没有办法,朋友只好忍气吞声。

上诉开庭后,他却一声不吭,他所谓的辩护高招在庭上连个气泡都没冒。我的可怜的朋友的上诉被驳回了。又重新走上了申诉的路。事后,那位律师却对我朋友说,他引用的法律是正确的,法官不懂法,你又没钱送礼。……

这种律师固然是极少数,凭证据我朋友绝对是无罪的,可他又不得再走向漫漫的申诉之路。已经走了二十年,但願我的朋友有生之年能走完这条申诉之路!

在此,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律师致敬!如有律师对我所说有怀疑的,可私信告诉邮箱,我可将我朋友的相关裁判文书及他个人拟写的申诉状和相关证据发给他,以证实确有误人的所谓律师存在。


松林小草


首先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受托律师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依法勤勉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当然包括依法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陈述案情丶出示证据丶质疑对方证据丶辩护辩论和最后陈述‘’,而本案例中‘’专业律师从始至终一声不吭‘’的不作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应当受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的警告丶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从另一方面看,代理律师一言不发,假设该官司打赢了,那就是以无声胜有声,说明律师是个高手;如果输了,还是需要当事人跟代理律师积极沟通败诉原因,是否跟之前沟通意见有所出入。
需要提醒的是,律师聘请之后,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此高枕无忧,这只是合作的真正开始。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应该要跟当事人在庭审前后都保持沟通。沟通得当,庭审时的沉默也有可能是既定的策略;若沟通不当,那么该律师就是极大的失职与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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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问问


帖主,你这样的问题描述。实实在在说,不但今天在头条看到你这样的说法,而在现实里我也听闻过不止一次的呢。对于实际没有上过法庭的人,也许真会被你的说辞误导。而客观上这样的事情是罕见甚至根本无法存在的。除非你是在这里用纯属遣泄的不满情绪在说话。因为在法院的开庭审理过程中(这里咱们还不提一个代理律师为代理一个案件所进行的开庭前的围绕这个案件整个有关工作的庭外的为了整个案件进行之所有相关程序的协调运作所付出的工作和努力或劳动)。代理律师想要一言不发都不可能,也无法推卸。首先,开庭的法庭调查环节,你的起诉状常规下就是由代理律师宣读的,包括你不了解此前的当事人身份审核查实的法官发问都得由律师代为介绍,因为当事人往往由于不熟悉法庭参与事宜而听不明白法官的法言法语而会慌不择言的。下来的举证质证,你的证据及其说明它要证明什么事实情况,都也是由律师代你进行的,否则你就不请律师了,对吧?如果对方有证人出庭提供证言,你的代理律师也会向证人发问,你的律师即便不问,法官都会提问你的律师有没有问题发问的,这是法定的程序。你的律师怎么可能一言不发呢?它不怕法官轻蔑它么?它一辈子还怎么混?而下来的法庭辩论环节,则更是你的律师的独角戏,它要通过这个环节发挥自己的令你无法自己面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必须在法官的主持下,而不是由你的律师漫无边际的可以胡吹乱侃的。并且,你的律师会根据需要及其它的思路,在决定什么话能不能说,怎样说等等的专业掌握。

就上述的过程,平心而论,我到是经历了不乏的当事人的它自感的不满。就因为许多事情当事人不明白也不清楚法庭上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话为什么不能信口开河地胡嘞。比如,有的当事人竟然会埋怨律师在法庭上没有跟他一起胡搅蛮缠,说撒野的话等等。这些都是屡见不鲜的。所以,在上面那样的代理过程中。难免会有当事人与它的律师之间产生互相不够理解到位的闲隙。所以,这些事情在一些简单粗浅的当事人眼里,就会演变成简单的一句情绪发泄之言,说:我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一句话都没有说!

可能吗?!我们千万不要仅仅凭情绪说事儿。真正毫无原由并且一言不发的人,怎么会作成律师呢?!你的话甚至连基本的常规都无视了!我无意于说你的律师有多优秀。只是感觉许多事情不要这样徒有情绪地宣泄。致意!


良知这东西


得了吧、与其各位律师在这里咬文嚼字“一字不说”款款而谈,说一些空的没的,不如真来看看如果倒霉,遇到这种律师该怎么办。

律师不负责,这事儿还真不少。而且也是事实:事前款款而谈,庭上惜字如金、遇强则缩的律师也不占少数。要么下定决心,终止和律师的合同,更换律师,要么只能自己认倒霉在庭上多操心,律师不说的,只能自己努力了。

再说一点,本来这点应该放最先说的。和律师签合同之前,认认真真多看几遍,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尽管问。尤其是关于资费方面,多问几句不吃亏。

每次和律师沟通的时候,最好能留下记录,音频也好,视频也好。免得以后有纠纷口说无凭。

最后,律师的资质参差不齐。决定聘用之前,一定要了解该律师擅长哪方面。

愿所有律师都有优良的业务操守、职业信誉和对得起职称的业务能力。


总攻大人2002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庭上受托律师在代表当事人‘’陈述丶示证丶质证丶辩论丶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的这些实质环节‘’从始至终都一声不吭‘’的话,那么,该律师的‘’一声不吭‘’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律师法》的不作为的失职行为,也是违反双方所签合同的‘’违约‘’行为,如果该案因该律师的‘’一声不吭‘’不作为而败诉的话应予以惩罚性赔偿的行为。

为什么这样讲呢?

一,刑事诉讼和民商事诉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专业技能技巧性工作。涉案当事人依法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就是希望专业律师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为委托人在庭审中服务;

根据我国当前‘’以庭审为中心‘’诉讼体制改革的推进,其要点是‘’有证庭上举丶有疑庭上质丶有理庭上讲‘’,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的案件胜负如果诉讼各方均依法处理案件(而非私下违法勾兑),往往均应当将在法庭‘’陈述丶示证丶辩论‘’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那么专业律师在庭审中适时的‘’发声‘’也可以说‘’胜负在法庭‘’:

一一如果律师在法庭上该代表陈述而不陈述,法庭又如何知道事实真相?

一一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对错靠的就是双方手里的证据,而受托律师你手里就有对方不利的证据,你为什么不出示?

一一在质证时,明明对方出示的证据有严重问题,甚至可能是‘’假证据‘’,你为什么不当庭揭穿?

一一对案件的法律事实丶证据丶法律适用对方明明歪曲事实丶出示假证据丶曲解法律,你为什么不利用你的专业知识技巧开腔说话?

一桩明明你的当事人是‘’胜诉‘’的官司,因你专业律师从始至终的‘’一声不吭‘’,难道不是你律师的不作为造成的吗?

二,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受托律师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依法勤勉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当然包括依法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陈述案情丶出示证据丶质疑对方证据丶辩护辩论和最后陈述‘’,而本案例中‘’专业律师从始至终一声不吭‘’的不作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应当受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的警告丶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三,当事人当初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依法支付了律师服务费,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受托专业律师依法‘’依合约‘’理应为当事人在‘’庭审中积极陈情丶示证丶辩论‘’,而现在却在法庭上应该做上述工作而不做,却‘’从始至终一声不吭‘’,难道不是严重的‘’违反合约‘’的行为吗?根据合约对价关系该律师事务所依法应退还所收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费‘’。当事人有权以该律师事务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造成的民事损害的诉讼。


唐先明75443043


一声不吭律师是好律师,按照预期目标走下去。或许在未开庭前有个适当勾通,目的达到了就行。

约十几年前同事儿子刑事案子,需要请一个律师,那时费用2000元,审判长念了很长时间,最后判决15年,那个律师没说一句话,因为和预期差不多。

所以一言不发律师肯定有一个预期判断,开庭前和委托人沟通过,达到了预期目的。

当然一言不发律师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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