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想要和正式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合理吗?

宇文觉209154965


这合理。因为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平时该享有的劳动补助一分都没有,年底了,想要跟他们一样的待遇,拿点果子拿点年货拿点钱这有什么不合理的?

可惜啊。现在劳务派遣员工两头都不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用人单位不给,劳务派遣公司也不给。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打发式”的给,这种打发式的给,花样就多了,有给200块的。其实200块还算好了,有的是给那种发霉的烂苹果,还有那种放了两年三年以上的鱿鱼干。

2018年有一种学科非常流行,叫做六学。我借用六学的一句话:派遣工不是劳工,待遇不是打发,如果企业像对待劳工那样对待派遣工,是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

这样看起来就很清晰明朗了。

可是怎样做到让劳务派遣工能够享有他们应得的这份福利呢?从根本上说,还需要进一步的严控劳务派遣的行业领域,甚至说达到一定条件后,就不应该再有劳务派遣。

从以往来看,劳务派遣有一定的存在理由。但是从现在看,劳务派遣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的障碍。

你说是不是呢?

【补充】有人说,不应该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因为,如果要是都一样待遇了,那谁还好好学习呢!

同工同酬指的是同单位的相同岗位。

如果是不同岗位,(如果一个管理层,一个非管理层,肯定不需要同工同酬,也没必要同工同酬),你考上了文凭,这没错,可是考上文凭的人就一定能够当上管理岗位吗?他有可能在基层岗位,基层岗位里面有些劳务派遣工跟正式工作的工作内容是一模一样的。同工同酬,指的是这种条件下的同工同酬。

产生劳务派遣的原因太复杂了,确实是有历史原因在里面,我们不可能让时光倒退,所有人都重新选择一遍自己的人生。

【补充2】也有人说,如果没有劳务派遣工,或许你连在这个岗位的条件都达不到。

这句话只对了一半。实际上,业务员或者工人在上岗前都要经过培训,培训之前当然是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可是培训过以后就不一样了,首先培训过以后就具备上岗条件了,然后,就是在今后不断的工作当中,也有的人一马当先,遥遥领先,这些一马当先的人有错吗?这些进步的人有错吗?这些把工作当成事业,用一腔热情去对待事业的人,有错吗?

这些投入一腔赤诚热血的人,难道还要感谢劳务派遣赐给他们的苦与恨?

全天下最毒的诅咒,不是上刀山下油锅,而是你被劳务派遣。


梦里澜涛


这是个心酸又无奈的问题。从2016年初至2017年底,我经历了劳务派遣到正式职工的变化。派遣员工其实说白了就是临时工!

派遣员工寻求和正式职工同样福利待遇,合理不合理?我们暂且先不讨论派遣公司的存在有没有必要,来了解一下派遣员工身份:

赘述多余,2016年初,我成为某街道办事处的派遣员工,我也参加了街道组织的选拔考试,但我知道没法和正式员工的国家级选拔考试相比;我的工作量和正式员工差不多,甚至更多,但我知道有些关键工作我做不了,也不可能交给我做;我的薪酬待遇是他们的1/4,甚至更少,但我知道我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




后来,我拼了命地学习,2017年底考上了教师编制,也成为了一名正式员工。想想一路走来的付出和努力,再回想当初因为待遇差距而闷闷不乐,真是好气又好笑!

我想说的是:与其纠结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待遇一样合不合理,还不如努力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有价值,不要去讲什么同工必须同酬,别人一句:你自己什么身份心里没底吗?你尴尬不尴尬?不是所有的工种都能要求同工同酬,派遣员工不服,正式员工更不服!


烛光微芒


我们单位就有少量的劳务派遣工,单位在年终发放福利的时候,所有的实物,他们和我们是一样的,但奖金、卡、券等这些隐形的福利,他们没有。我们的工会主席说,咱们是省工会的正式会员,有些福利是工会会员才可有的,所以他们没有。

这些工作在保安和保洁岗位上的劳务派遣工,领了自己的大米、面粉、水果、和食用油,回家过年了,至于他们内心有没有觉得不公平,我们也不清楚。

劳务派遣工想要和正式员工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这个要求是受到法律支持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而且,像我们工会主席说劳务派遣工并非工会会员,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上面也有明确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尽管法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很多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并不完全按照国家的规定,我们这样很正规的国企尚且如此,其他的企业更不用提了。很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就偈像我们单位的情况一样,一是别人私下发的,他们根本没有渠道知道,二是就算知道了,单位也可以说,你们这个岗位就是没有,因为这些保安和保洁,单位没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岗位供他们参照。

所以说,劳务派遣工要想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工同酬的工资、福利待遇,还任重道远。  


锦瑟谈职场


劳务派遣人员要求与单位正式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不但合理,而且合法!可是实施起来却是任重而道远!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可是有多少单位能做到呢。不要说私企,就是堂堂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劳务派遣工也是打入另册的!

其实,现在的劳务派遣工,就是过去的临时工的变种。新劳动法出台之前,企业的职工分三类,一是正式工,二是长期临时工,三是季节工。后来因为劳动法条款限制因素,企业取消了长期临时工。但是,这些工作得有人干,于是劳务中介公司应运而生。私企把长期临时工一股脑推给了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负责管理,企业负责使用。从此以后,这些人除了在企业工作之外,与企业没有了任何关系。再说直白一点,他们根本不是企业的员工!

在劳动关系上,劳务派遣工是弱势一方。想要同工同酬的待遇,而且法律也支持,这是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事,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要说过年福利品了,工资待遇与正式工都有天壤之别!很多单位,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待遇相差一倍甚至更多。你想要一个公/平,是不是有点太天真了!不信你找企业试试,分分钟就可以开了你。

那么,劳务派遣工到底是一种什么身份呢?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从劳动合同层面上,劳务派遣工根本不是企业的人!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大家庭的话,正式工是企业的亲儿子,劳务派遣工连干儿子都不算,充其量就是地/主家雇的长/工罢了。过年了,家长要给儿子们发红包,长工说:“不行,也得有我一份!国家法律有规定!”这玩笑是不是开的有点大了!地/主一句话就把你噎死:“扯什么瘪犊子,爱干就干,不想干明天滚蛋!”。法律是赋予了你同工同酬的权利,可是你要知道,法律也赋予了地/主开除长/工的权利!

所以,劳务派遣工还是醒醒吧,好好工作,别整天胡思乱想!

1.阅后如果喜欢,不妨关注和点赞一下,谢谢

2.如果喜欢职场和管理知识,关注本号阅读相关文章!


管理那点事


过年了,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想要和正式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种想法,不仅合理,而且合法。虽然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福利等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但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工资福利、社保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但劳务派遣工的岗位津贴、补贴、福利等,应该由用人单位按岗位进行分配。用人单位在发劳保和节假日福利的时候,应该同时考虑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一样的待遇,这是法律赋予所有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

为了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利益,针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至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同时,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也有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应有的福利保障。

从实践中来讲,虽然同工同酬有法可依,福利津贴也同样有法律依据,但各单位在考虑福利的时候,都是以正式职工为主。一纸编制,一纸合同,将正式职工和合同工、劳务派遣工隔成两重天,编外合同人员的福利待遇,要么没有,要么只是象征性的给点。提高待遇,永远是临时人员永远的梦想。


真宁腔调


劳务派遣工这种方式,出发点是想减轻企业负担,虽然从表面上好似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从职工的归属感来讲,企业如果把劳务派遣职工当做负担,当做外人对待,自然这些劳务派遣职工也不会全心全意的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这是非常自然的现象。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弊病:1,养了一批劳务公司不劳而获人员。2,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增加了一层扯皮。3,工人的合法收益受到一次剥削。4,职工与企业离心离德,不利企业发展。5,不利培养职工技术水平。6,对国家稳定不利。

劳务派遣职工在企业工作,应该只是一个过度期,规定过渡期时间,对于一些比较优秀的职工应该进行转正入编,这样可以促进职工进步,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

请大家欣赏,欣赏我的神品奇石吧











候鸟人15033152804


这对我来说,是个很敏感的话题,也是一个很悲哀的话题,真的,我就是一个劳务派遣工,过年的时候,那家韩国企业,区分的很清楚,我们基本上没有福利,而正式工叫人眼红,我们心里很不平衡,可有什么办法,这就是你的待遇,按经理的活,你还想要什么?你知足吧!事实上企业为什么用派遣工,不就是处处可以省一大笔钱吗?所以你的待遇早就固定了,什么公平,合理,那不是讨论的话题,不甘心,走人啊!我们要是走得起的,早走了,可有什么办法,年纪一大把了,人家给你一口饭吃,还不感恩戴德?事情就是这么回事,那只是你想想而已,不然还用什么派遣工,既然国家留下这个豁口,就是给它这个权利的,请问你的这种理论有什么用处?不服,走人啊,在这里,就这样,谁让你做劳务派遣工的?你还有办法吗?除非你还年青,还有本事,还能离开它,否则,说什么都是白搭!


用户5517477622686


按理来说劳务派遣工与公司的正式工应该同工同酬,但在非法定福利上,几乎所有用派遣工的单位都会有区别。

除了明显具有季节性的行业利用派遣工之外,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常年用派遣工,他们用派遣工的唯一目的就是降低人力成本。

从个人角度来说,我觉得派遣工要求与正式工享有同样的薪资福利待遇是合理的,毕竟干的活都一样,不应以身份来做区分。但从单位的角度来说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就是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才用派遣工的,而企业里的实际情况就是派遣工与正式工没有同工同酬同福利。我来分享两个身边的案例。

一、机关单位的派遣工

我老婆是上海浦东一家机关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她今年是单位所有派遣工里唯一被评上优秀员工的,你知道奖金是多少吗?300元,没看错,就是300元。然后大局长下来慰问,带来了4.5万的慰问金,局里30位正式工(含局长和政委),人均1500。综合办公室主任跟局长商量了一下,觉得派遣工也应该有,于是从局里其它项目调拨了一小笔钱,给每位派遣工发放300元,没错,还是300元。我没有任何怨言,还开导老婆说不用不开心,毕竟聊胜于无嘛!而且从慰问金总额来看,本来就没做派遣工的预算,是领导“慈悲为怀”从局里的“小金库”小心翼翼拿来发的,真算是“礼轻情意重”。

机关单位或者说体制内本来就强调公平而不是效率,所以,派遣工的福利待遇上,区别上不是“有没有”,而是“多与少”。派遣工当然希望正式工有的他们也有,但不会有很强的期望,因为体制内的“正式工”与“临时工”本来就很明确,所以,派遣工要求与正式工同等的待遇是不合理的,同等待遇还称派遣工干啥,直接入编得了。

二、企业的派遣工

企业里常见的派遣工有三类,一是行业季节性明显的企业的短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派遣工;二是保洁员、驾驶员和保安;三是一线操作工(尤其代工企业)。

我有一个老乡,之前是在上海漕河泾的一家台企公司做操作工。公司用工高峰时一线派遣工高达一万多人,近总员工人数的三分之二。除了工作餐和加班餐免费提供,巨量产品(比如苹果手机)及时批量出货时会有100到300块不等的出货奖,不享有公司任何非法定福利,旅游、逢年过节礼品、年度体检、年终奖等都没有。前两年去了江苏吴江一家台企,也还是派遣工,什么福利都没有。对他们来说,要求与正式工同样的福利待遇简直是天方夜谈、奢望。

总之,单位用派遣工的目的就是降低人工成本,如果给予派遣工与正式工同样的薪资福利待遇,他们还用派遣工干什么?岂不是多此一举吗?所以,派遣工要求与正式工同样的待遇理论上说是合理的,但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人资荟萃


讨论劳务工与正式工是否应该拿一样的福利待遇,毫无意义,就像讨论米国应该不应该讲规矩一样。你拿一堆法规说事,用人单位也拿一堆法规说事,这些法规本来就打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没人管,也管不了。劳务工与正式工,现实中就不一样,设立劳务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福利待遇(人工成本),否则,如果两者待遇一样,用人单位脑子进水了。

前不久,一个国企发过年福利,标准就是国家规定的标准,也就几百元吧。劳务工看着眼巴巴的,就问工会,我们怎么没有?不是同工同酬吗?工会也没有办法,这笔福利经费出自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来源是从正式工的工资总额2%提取的,也就是说福利费本来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本来就是正式工的工资里提取的。劳务工的工资在劳务公司里发, 当然没有这笔福利啦。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劳务工们集体申请,我们也要过节福利,积极性严重受到影响。于是,工会就找劳资部门,让劳资部门解决这笔福利费的问题。这家国企还不错,劳资部门把几百元的标准,从用人单位的劳务费支出里,拨给了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买福利发给劳务工。这才是合法的渠道。否则,正式工也不干了,凭什么用我们的工会经费给劳务工发福利,等于减少了正式工的福利费。

这个问题,不懂劳资的人弄不明白。同工同酬就是一个笑话,不可能实现了。否则,用人单位要劳务工就失去了省钱和省麻烦的意义。用人单位之所以愿意用劳务工,让他们干最脏最累最重的活,却拿着正式工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待遇,就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啊。劳资部门也不傻啊,把各项法律研究的透透的了。举一个实操的例子:

同样是操作工,正式工工资6000元,劳务工3000元。同样的工作,甚至给劳务工安排的任务更累更苦更脏,为什么给3000元呢?不公平,不同工同酬。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早就想好对策了,正式工聘的岗位是操作三级工,劳务工的岗位定位操作一级工,而且劳务工永远是一级工,正式工可以升为四级五级六级工,工资可以继续涨。劳务工就3000元,因为你和正式工不同工,所以也不同酬。就是打官司也赢不了,因为用人单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职场火锅


1、这是合理的,是非常合理的。是同工同酬的体现,也是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尊重。

2、现在许多单位都接受了劳务派遣的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干部职工干一样的工作,却不能给予相同的薪资待遇。这本身对于劳务派遣员工就是不公正的待遇。而福利待遇是企业文化和氛围的体现,单位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给予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能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劳务派遣员工的稳定性,增加劳务派遣员工对单位的认可度。

3、《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这是有法律依据。不给予发放福利待遇或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若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及点赞、转发。你的认可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支持!谢谢!若对我的回答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在评论区留言,欢迎沟通交流!再次感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