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奉新對羅文、羅武等40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4月1日,奉新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羅文、羅武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4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4年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奉新对罗文、罗武等4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奉新法院經審理查明:

從2007年開始至2017年年底,通過多年的發展、演變,在奉新縣城及周邊地區形成了以羅文、羅武為組織者、領導者,黃闖、熊斌、洪明斐等9人(另有2人在逃)為骨幹成員,雷冬、劉祥、戴太旭、熊賢峰等29人為積極參加者、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不斷吸納“同學幫”為基礎,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形成了一個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組織結構較為穩定,層級清楚,分工明確,組織紀律嚴格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大肆開設賭場及敲詐勒索、非法經營柴油等攫取了較大的經濟利益,所獲取的利益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維繫該組織的生存、發展、壯大。

該組織多次在公眾場合與帥歌星“惡勢力”集團、閔耀東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系列打鬥,逐步形成在奉新當地稱霸一方的強勢地位,還多次在城區驅車追逐、攔截、衝撞他人,在公共場合持械鬥毆,公然對抗法制、挑釁法制權威,造成群眾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

該組織實施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非法經營、開設賭場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71起,共導致2人重傷,11人輕傷,19人輕微傷,損毀財物價值人民幣168391.3元。

【扫黑除恶】奉新对罗文、罗武等4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奉新对罗文、罗武等4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奉新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經營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羅文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羅武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黃闖、熊斌、洪明斐等3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20年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等。

各被告人的親屬、部分奉新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共200餘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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