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奉新一團夥利用網絡賭博一個多月瘋狂“吸金”60餘萬

隨著網絡科技的發展普及和社交娛樂項目的頻繁更替,賭博不再單純地依託現實手段,通過網絡虛擬方式的賭博形式愈加繁多。微信搶紅包、網上牌九……新興的網絡賭博現已成為賭博的重要形式,大有愈演愈烈之勢。近日,奉新縣人民檢察院就提起公訴了一起利用網絡賭博的開設賭場案,短短一個多月時間竟抽頭漁利達60餘萬元。

2018年8月初,犯罪嫌疑人鄒某某、餘某、洪某某、易某某、佔某某等人在微信上創建名為“嘉年華1-3”的微信群,該微信群通過招攬賭博人員以網上牌九的方式進行賭博。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王某、餘某某在該微信賭博群中擔任財務,工資按照每日自己上班期間“抽水”總數10%結算。該微信賭博群內有成員80餘名,財務每天上班後都會通過發送牌九遊戲鏈接到該微信賭博群內糾集成員進行賭博,每局結束後再抽取“大贏家”的10%作為“抽水”。財務將上班期間“抽水”總數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轉給犯罪嫌疑人鄒某某,犯罪嫌疑人鄒某某再將獲利分給犯罪嫌疑人餘某、洪某某、易某某、佔某某、胡某某等人。至2018年9月19日,“嘉年華1-3”微信賭博群抽頭漁利共計人民幣60餘萬元。

檢察官說法: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罪嫌疑人鄒某某、餘某、洪某某、易某某、佔某某、張某某、王某、餘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組織賭博活動,非法獲利60餘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法院對該案宣判,鄒某某、餘某、洪某某、易某某、佔某某、張某某、王某、餘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一年零十個月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隨著互聯網技術發展,利用互聯網平臺以遊戲、娛樂用至彩票等掩護的新型賭博形式大量出現,隱蔽性強、誘惑力大,一旦深陷難以自拔。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文明上網,遠離賭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