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前進】清明將至勿忘“清明”!黨員幹部這些事情千萬不能做

【廉洁·前进】清明将至勿忘“清明”!党员干部这些事情千万不能做

清明將至

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清明節是祭奠逝者表達哀思的日子,也是外出踏青的好時節。但從以往的案例來看,節假日期間也是“四風”問題易發多發的重要節點。糾正“四風”不止步。各位黨員、幹部,節日期間,這些事情可千萬不能做——

01

公車祭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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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山西省呂梁市孝義市西辛莊鎮計生服務中心負責人高某某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4月5日清明節,高某某擅自啟封已封存的公車,駕車回其原籍靈石縣掃墓,並報銷相關費用。2019年1月,高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02

違規發放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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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浙江省永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負責人施某某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經施某某同意,該辦公室以清明節、勞動節等“節假日值班費”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14779元,其中施某某領取1560元。2018年4月,施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回違紀款。

03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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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山西省長治市原副市長陳某某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問題。2016年清明節期間,陳某某要求私營企業主陪同其前往方山縣北武當山、汾酒文化園等景區旅遊,並由企業主支付應由其個人承擔的旅遊費用共計2000元。2017年4月,陳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除了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或利用職權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單位借用車輛,進行私人祭掃、遊玩、探親訪友等活動,還應嚴禁借祭掃名義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藉機斂財,嚴禁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等違規違紀行為。

作為黨員幹部,清明時節應當以身作則,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面對清明祭拜中的各種不良風氣,黨員幹部不但不能盲從,還要主動承擔起引領新風尚的責任。

那麼,怎樣祭祀才更文明、更綠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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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科學文明祭祀、安全環保祭祀。廣大黨員、幹部要爭做文明之風的倡導者和傳播者,崇尚科學,摒棄封建陋習的祭奠方式,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達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科學合理安排祭祀時間,自覺做到不在山頭、林地、墓地燒紙焚香;不在交通要道兩側、景區及水源地等處建墳立碑和焚燒冥紙。在公墓祭掃時聽從民政、交管等部門安排,保證祭掃活動安全、順暢、有序進行。

只要緬懷先人、尊老孝親的真心真情在,過一個風清氣正的清明節,更可收穫環境之“清”、心靈之“明”。

【廉洁·前进】清明将至勿忘“清明”!党员干部这些事情千万不能做

來源/清廉蓉城 審核/陳偉 編輯/李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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