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被直行车辆撞死,判定电动车全责。那么汽车车损是由电动车家属赔偿吗?

古怪老头就是话多


原则来说你的车损由电动车家属赔偿。因为对方电动车全责,保险公司按事故认定书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所以说,即使你买着商业险车损险也不会赔偿你的车辆损失的。


鉴于交通事故中死者为大,我建议还是不要给对方要了。毕竟人家已经失去至亲的人了,还是自己承担的好。


从你的这次事故责任的判定,交警还是比较公平公道的。如果放在我们当地这块,毫无疑问车方肯定要承担次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必定会给车方盖一个超速或者操作失误的理由来承担次要责任。

这样一来,最起码交强险就可以为对方电动车家属赔偿身故高残金十一万元。我们国家以人为本就可以从这方面充分体现出来。


总之来说,不管是两轮电动车还是四轮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公平公正公开的划分责任,才能让我们真正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才能警醒人们面对同样的问题该怎么去做。如果当时电动车没有闯红灯,就没有这样的惨重交通事故发生。

我建议,我们国家的交管部门把每一次的重大交通事故。尤其是由行人或者电动车闯红灯重大事故公示于民,下乡宣传。来时刻的警醒人们交通事故猛于虎的严重性。我们国家甚至在十字路口写上“勿闯红灯,成功快十几秒,不成功快几十年”的警醒标语。可谓是煞费苦心,全民自觉才是真。不闯红灯,对生命尊重。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码字不易不喜勿喷。谢谢朋友们的指导,如果同意我的观点谢谢点赞关注。


小新车险理赔


大实话: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死了,那么基本上汽车车主是不可能要到赔偿的。

对于骑电动车的人,可以说这是绝大多数人司机都比较害怕的一个群体。有些人骑着电动车就好比开坦克一样,不管红灯绿灯,只要感觉能走,那就一定会骑着往前冲。所以,也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不小的隐患。

最近,就在论坛上看到一个案例的分析讨论,案例背景是如果说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骑车闯红灯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然后,很不幸还撞死了,最后骑电动车的男子被判了全责,那么,对汽车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说真的,如果真的是碰到了这种情况,那汽车的赔偿只能是由保险公司或者车主自己承担了。想要让对方赔钱,基本上是不太现实的。

首先,就车祸本身来说,既然现在已经认定是电动车全责,那么理应也应该由电动车车主承担事故中的全部赔偿责任。但是,现实情况是电动车车主已经在车祸中死亡,也就是说,责任主体已经死了,那么这个赔偿就比较难说了。

如果说按照法律途径,那么就是对该男子的遗产进行清算,然后从该男子的遗产中划分出来一部分进行赔偿,如果该男子的遗产不够赔偿的,那么这件事就算终了,汽车车主也不应该去找其家属要钱。

然后,就现实情况的经验来说,我们也都知道,如果发生这种电动车撞上汽车死亡了,就算判定电动车是全责,那么其家属不去找汽车车主要赔偿,不去找人家闹事,就已经是不错了。作为汽车司机来说,哪儿还敢奢求什么问对方要赔偿啊。

当然,如果汽车驾驶员较真儿的话,那真的是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的。并且,我认为作为汽车驾驶员也应该去较这个真儿。不能说,只要一方人死了,那么就是要赔钱,这个其实是不合理的。

毕竟,是不是赔钱,是应该根据责任来划分的,谁的错,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应该赔相应的钱。而不是有错的一方人死了,然后让无责的一方赔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最后也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去较这个真儿,莫让这些装可怜的人坏了社会的风气。只有我们人人都用于站出来,我们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正能量。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法律不会给你机会去找死者家属索赔的,判决书会写清楚让你自己去修车。

好多人误以为法律上自己无责,就是自己一点过错都没有,都撞死人了,怎么可能没错?

只是说,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被判无责。

比如说,两车相撞,有可能我负主要责任但对方醉驾就被判全责了。

再比如行人闯红灯,肯定是违反交规的,但也不能在斑马线上随便撞。有些马路宽50米,绿灯只有10秒,这种也是有新闻报道过的。

法律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产生,但不意味着少数人就是错的。法律在民事上的目的在于协调利益关系,减少社会矛盾。


苹果乐园520


这提问假设的情形是和电动车主有多大仇呀,人都死了,还在想着机动车的车损让死者家属赔。生命权和财产权哪个大哪个小,还用说吗?汽车一方要是敢提,估计是什么结果可想而知了。

根据法律规定,提问中假设的这种情形,汽车的车损不能找死者家属索赔。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也投了不交强险(就算是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话,也投不了,也上不了机动车牌照),汽车不一样,必须投保交强险。

由于是电动车全责,因此,在赔偿电动车时,就要减轻汽车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即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只规定了机动车对行人、非机动车造成伤害后的赔偿规定,并未规定,行人、非机动车对机动车一方的赔偿。因此,机动车一方的车损找电动车一方索赔无法律依据。

这种情形下,如果汽车投保有车损险,可找保险公司理赔。


剑侠凌云志


电动车闯红灯被直行车辆撞死,判定电动车全责,那么汽车车损是由电动车家属赔偿吗?还吗呢?你这不是做梦的吧?


别说应不应该的问题,应该是一回事,能不能赔又是一回事,就算电动车闯红灯了,问题是现在电动车主被撞死了,我们的国情就是不管电动车主有多大的过错,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就算电动车全责,那直行车也需要对电动车承担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跟死者家属谈什么车损?这不是笑话吗?死者家属能不抬着死者棺材找车主,就算车主烧高香了。

至于车损具体由谁来赔偿,联系车主可以走保险,如果没有上保险,或者上的保险金额不够,那车主只能自认倒霉的自己掏腰包来修车了。作为车主的你还别不服气,我相信每个老司机都会分得清轻重,也都知道遇到这种事如何处理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诗词公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损失由全责方承担。题主所阐述的车辆损失由电动车(全责方)来承担。这个是合理的要求。同样的全责方也会要求无责方在无责代赔中赔偿。为什么无责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对于机动车无责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无责死亡伤残赔付1.1万,医疗费赔付1000,财产损失赔付100。按照这个比例来赔偿。

国家法律是偏向于保护弱者的,法归法,情归情嘛!不管车辆受损多严重,都可以估出价格,人没了,在多的赔偿款都不能安抚亲属的悲痛,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怎么办、是刚满月孩子的父母怎么办等等,见过很多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在现场的那一刻,看着死者家属们的悲痛欲绝,撕裂的哭声,当时无法言语。有时看到群体围交警队或者保险公司,他们也是想要一个平等合理的赔偿。毕竟失去了亲人。

各位车主们,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为了您,为了您的家人。安全行车,人人有责。


欢迎在评论中留言,互相学习,谢谢!


闪涂


从法理上来说是这样的,全责方就是需要负责自己以及对方的损失,没有人情成分,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但是在现实事故处理中,一般是没有人会去索要这个赔偿的

原因1、在我国的交通法判定偏向“弱势方”的大环境下,能判定非机动车全责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少掉这一部分强加的赔偿就已经是万事大吉了。

原因2、基本上这种事情去向对方索要赔偿除了给自己找不痛快不会有任何有益的结果。

原因3、国家没有相关政策或者说相关案例,公权无法处理这样的赔偿。


快修小侠


在遗产范围内赔偿


律说新语


即使判电动车100%责任(实际操作中不可能滴)机动车要最少要承担10-15%吧!电动车司机驾鹤西游了,你让他赔你车损,是不可能的,其家属不找你麻烦已是烧🔥高香了!退一步说,即使电动车司机没啥大事!只是你的车受损,让他赔!他没钱!也没辙!


小土豆15


这个社会 你能免责 你就半夜去烧高香吧 还要人家给你修车?在中国不存在啊 怎么都得给你弄点责任 俗称人道赔偿 为了安慰那该死的闯红灯的家人 也因为你的车比人家大 人家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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