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巧斷南北二喬“人名官司”

南北“二喬”———喬冠華與胡喬木,是新聞文化界乃至中國政壇一對耀眼的雙子星座,才華名望不相上下,享譽文壇,且共同出生於江蘇鹽城。兩位都是大手筆、大秀才,南天北地遙相呼應,輝映媲美;兩人相差一年來到這個世界,也曾同長於鹽城一方故土,共飲京杭運河之水;兩人同是清華園校友,又都是才華橫溢的書生秀才,學有功底,造詣精深……就是這樣舉世聞名的南北兩大才子,後來竟發生過一起有趣的“人名官司”,最終還是由毛澤東主席給了斷的。

喬冠華名揚海外

新中國第四任外交部長喬冠華,系江蘇鹽城建湖縣慶豐鄉東喬莊人氏,筆名喬木、於懷、於潮。從香港到重慶《新華日報》之前,“喬木”就是喬冠華撰寫國際述評時用的筆名。

1938年10月,25歲的喬冠華奔赴香港,任《時事晚報》主編,在大半年的時間裡,他相繼寫了近百篇文章,達50多萬字。他的文章所提觀點一針見血、切中時弊要害,在香港乃至大陸引起強烈反響。《時事晚報》同仁梁路晨先生感到喬冠華寫的這些文筆極為流暢、又頗具真知灼見的社評和國際述評登一下就完實在太可惜了,就建議喬冠華找一個通訊社,把所寫的文章署名後再發往世界各地,藉以擴大影響。喬冠華一聽,正中下懷。

“那麼就用‘喬木’為筆名吧?”梁路晨信口說道。

“好吧!”喬冠華不假思索地便答應了。

於是,“喬木”這個名聞遐邇的筆名就這樣問世了。這樣,一個隨手拈來的名字便傳遍了南國,乃至南洋各國。

現代作家葉靈鳳先生十分熟知喬冠華,他對此有過這樣一段描述:“喬木本來是個筆名,而且是他到了香港以後才用開的。抗戰初期,他在廣州就一直用的是喬冠華這個名字。不過在朋友之間,無論是在當面或背後,我們總習慣稱他為‘老爺’。只有當你連叫他三聲‘老喬’,他都不答應你,那時你才喝一聲‘喬木’,或‘喬冠華’,他就必然拋下書本從沉思中驚醒,皺起兩道濃眉,笑嘻嘻的走過來了。老喬就是這樣一個有趣的人物。”

馮亦代也回憶說:“我每天讀著《時事晚報》,老喬用‘喬木’這一筆名寫的政論。每讀一文,心頭如飲一瓢清泉,不僅徹涼,而且眼睛也跟著亮起來。”

此時,喬冠華為《時事晚報》撰寫的社評幾乎每篇都通過中國新聞社發往南洋各地諸如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的華僑報紙,故而喬冠華素有“南洋華僑”之美名。及至新中國成立之後,喬冠華出訪印尼等國,當地不少華僑青年聲稱,他們在抗戰時期都讀過喬木的妙文佳作。

不過,無論是梁路晨,還是喬冠華本人,都不曾料到“喬木”一名會如此聞名於世,更沒有想到還會惹出一場“人名官司”,以至“對簿”毛澤東“公堂”面前。此人就是“北喬”胡喬木。

 季羨林結識二喬

胡喬木原名胡鼎新,在清華園讀的是歷史系,當時喬冠華攻讀哲學系,二喬那時便已熟識。喬冠華晚年曾憶及這位校友:“另一位同志,不是同班,好像比我低一點,就是胡喬木……當時,他參加黨的活動,被捕與否不知道,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學校裡看不見他了,與他家也失去了聯繫,我們過去也認識,所以他父親到清華來找他,就找到我……”

南北“二喬”還有一位共同的朋友———北京大學著名學者季羨林教授。季老對“二喬”印象頗深:“我認識(北)喬木在清華大學。當時我不到20歲,他小我一年,年紀更輕。我念外語系而他讀歷史系。……此後,我在清華畢業後教了一年書,同另一個喬木(喬冠華,後來的‘南喬木’,胡喬木號‘喬木’)一起到了德國,一住就是10年。此時,喬木早已到了延安,開始他眾所周知的生涯。兩個喬木都是我的朋友,現在都當了大官。……解放初期,我曾請‘南喬木’喬冠華給北大學生做過一次報告。記得送他出來的時候,路上遇到艾思奇。他們倆顯然很熟識。艾說:‘你也到北大來老王賣瓜了!’喬說:‘只許你賣,就不許我賣嗎?’彼此哈哈大笑。從此我就再沒有同喬冠華打過交道。同‘北喬木’也過從甚少。……說句老實話,我這兩個朋友,南北二喬都沒有官架子。”

當喬冠華在香港新聞文化界才華橫溢地大施拳腳的時候,胡喬木已在延安被廣泛讚譽為中國共產黨大名鼎鼎的“黨內一支筆”了。在這之前,由於抗日烽火連天,各據天南地北,各顯奇異才華,倒也相安無事。

毛澤東巧作了斷

麻煩就出在1945年深秋國共重慶談判之際。抗戰勝利以後,毛澤東應蔣介石之邀,離開延安前赴重慶共商建國大計。毛澤東的一列隨行要員之中就有當時兼任中央政治局秘書的胡喬木。那個時候,胡喬木早以“北喬”自居,併為各方認同,他到重慶之初便以“北喬”之名在《新華日報》上發表文章。而喬冠華作為《新華日報》編委、國際述評專欄的負責人自然會耳聞目睹。南北二喬誰也不肯放棄“喬木”一名的署名權,於是,一場“舌戰”無可避免地就爆發了。

“南喬”喬冠華說:“我本來就姓喬,身高一米八三,就像一棵挺拔的喬木。”

“北喬”胡喬木也毫不示弱地說:“我的名字本來就叫喬木,此名自然非我莫屬。”

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時互不相讓,難分難解。

這場署名之爭,因重慶談判的結束、毛澤東離渝返延而暫告休戰。

1949年新中國誕生前夜,胡喬木隨毛澤東從平山西柏坡搬入北京,身任新華社社長,稍後出任中宣部副部長。喬冠華也從香港北上抵達北京,他剛卸去新華社香港(華南)分社社長之職,調任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旋即涉足新中國外交界。

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冤家路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後,南北二喬竟然走到了一起。除了在剛剛成立的周恩來兼任主任委員的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員會擔任副主任委員外,喬冠華還兼任新聞總署下屬的國際新聞局(即外文出版社的前身)局長。這新聞總署署長不是別人,就是胡喬木!

南北“二喬”天天在眼皮子底下碰面、共事,這數年無法了斷的“人名官司”就打到了毛澤東主席那兒。

毛澤東不愧是判案的“高手”,一副治大國若烹小鮮的樣子。他不親不疏,並不偏袒自己的大秘書。毛澤東首先詢問喬冠華:“你原來用何名字?”

喬冠華回答:“冠華。”

毛澤東沉思片刻,隨即把手一揮,一語定乾坤,做出“終審判決”:“這個名字甚好,以後你就叫喬冠華,仍然姓喬。”

毛澤東說完,又轉向胡喬木:“你可以複姓原姓,保留喬木一名,就叫胡喬木。兩位意下如何?”

這真是一種極佳的平衡:南喬留姓,北喬留名,利益均等,分而享之。喬冠華和胡喬木一聽毛澤東的這一裁判,言之有理,況且又打了個“平手“,兩人便雙雙接受了“調停”。

對此,喬冠華晚年曾經回憶說:“解放後組織上決定他用胡喬木(胡是他原來的姓),我恢復現在的名字,亦即原來的名字……”便是講的這件事情。

毛澤東對南北“二喬”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他曾作打油詩云:“古有大小二喬,今有南北二喬。”

關於毛澤東與南北“二喬”的故事,後來還延續出一個妙趣橫生的小插曲,不禁有些令人捧腹一笑。1964年12月26日晚,中南海燈火通明。毛澤東破例為自己的71歲壽辰舉行一次小規模的慶祝宴會。來京參加全國人大會議的江蘇鹽城籍代表、當時的上山下鄉先進典型人物董加耕等先進人物榮幸獲邀,並與他老人家同桌。觥籌交錯,舉座盡歡。席間,毛澤東擱下酒杯,笑吟吟地問董加耕:“你們鹽城有‘二喬’,你知道嗎?”董加耕不解其故,以為毛澤東問的是鹽城的風情地理,就回答說:“西門登贏橋,東門朝陽橋。”毛澤東連忙擺擺手,朗聲笑道:“不對,我說的是人,不是說橋。”略作停頓,毛澤東環顧四座,掰著指頭對眾人說:“鹽城‘二喬’,一個是胡喬木,一個就是喬冠華!”

歲月流逝,時光荏苒。彈指30餘年過去,喬冠華於1983年9月22日上午在北京醫院溘然長逝。當天下午,獲悉訃訊的胡喬木從廣州急電王炳南和章含之,痛悼老友:“驚悉冠華同志於今日逝世,不勝痛悼。冠華同志投身革命近半個世紀,對黨和國家的貢獻不可磨滅。晚年遭遇坎坷,方慶重新工作,得以博學英才,再為人民服務,不幸被病魔奪取生命。這固然是黨的一大損失,也使我個人痛失一良友。惜因在外地,未能作最後訣別,實深憾恨。……”

1992年9月28日,胡喬木也一瞑長逝,辭別人世。倘若泉下有知,兩人重逢,暢敘往日南北“喬木”之爭,也當開懷解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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