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用户2051459595668


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首先,刚刚60岁的人就离世,真的很不幸,表示同情与慰问!

第二,斯人已逝,身后的事情还是要处理好。在社保这一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应该是按139个月进行计发的,只领了一个月养老金,那么,还有138个月的余额及利息可以退回,家属可凭相应的证件去社保中心办理退回手续。

客观地讲,由于之前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刚刚60岁就去世了,从经济上讲,是非常不划算的。

举个例子,假如他之前历年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150000元,其中医疗保险约为50000元,养老保险约为100000元。

所缴的养老保险费中,有60000元进入统筹账户中了,可以理解为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了,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仅为40000元。养老账户中的利息是比较高的,约有1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共有50000元,由于已经领了一个月养老金,支出了359.71元,那么仅能退回49640.29元。

2、可以享受丧葬费。灵活就业人员的丧葬费由社保基金支付,具体的标准各地并不相同,以北京为5000元,天津丧葬费的标准是生前养老金的2倍。

3、关于抚恤金,要根据离世者的身份来确定,不同地区标准略有不同,以地区政策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的,因为抚恤金是由单位支付的,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用工单位。

在企业单位退休的,要看地区政策,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各省的标准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都有,一般地区的标准是:公务员身份的,40个月的退休前基本工资;事业单位退休的,20个月的退休前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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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买的社保应该是城镇职工社保。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退休后死亡,身后的待遇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否有,有多少,全国没有统一结论,要看你所在地区的地方政策和个人具体情况,因人而异。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可以继承。是否有,可以对比退休后多少个月死亡,以及你的退休年龄所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进行初步判断。退休后多少个月死亡的月数低于养老金计发月数,就有余额。大于计发月数就没有了。

举例说明,如果是45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216个月,就应该还会有余额。如果是50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195个月;55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170个月;60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139个月,都应该还会有余额。

本案例当事人是60岁退休,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死亡了,离139个月远着呢,可以确定还有相当于138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领取。由继承人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即可。

2、丧葬费

所有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一旦死亡,都有丧葬费,具体金额由地方制定,各地有各地的标准。但只要是在同一个地区,不论是企业参保人、灵活就业参保人,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丧葬费的待遇都是相同的。例如北京地区是5000元,天津市是去世上一年度天津月社平工资的两倍。这笔钱也是由社保机构发放的。

3、抚恤金

抚恤金就不好说了,也是执行地方规定。可以确定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都有,一般是按生前工资20个月,或40个月的标准发放。在企业单位退休,或在社会上退休的,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比如北京和天津就都没有,以地方政策为准。这笔钱大多数地区是由退休前的原工作单位发放的。

4、养老金

城镇职工社保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可以终身领取的。终身领取的概念意味着从退休那年生日的次月起,至死亡之月止。也就是说死亡当月的养老金还是有的,如果没领,记得到社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水流云在草青青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的城镇职工社保。办理退休后只领取额一个月的退休金就去世了,有这么几笔钱可以领取。

第一,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

老人去世后,可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财产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休金注销手续,同时办理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

第二,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金计算包含基础工资、个人缴费月平均指数、个人缴费年限等三个部分,其中个人账户缴费在60岁办理退休时,是按139个月来计算领取时间的,所以退休人员身前,没有领满139个月,其余个人账户上的钱和利息,是需要退还给有继承权的家属或子女的。

第三,个人账户余额不等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全部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生前缴纳社保,一般是按照当年社平工资来缴纳的。不像城镇在岗职工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纳部分计入统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单位缴纳,所以需要将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缴纳。因此其个人账户上计入的金额只有8%。也就是说,退休者死亡后,继承人只能继承这8%未领完的月份。

综上所述,退休者死亡后,实际还可以去办理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个人账户未领完的月份余额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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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会保险之后到达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总体看起来是非常亏的,但是社保也是保险的一种,毕竟是要承担风险的。

不过社保的各项待遇还是蛮不错的,一般不会让大家亏本。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需要自己承担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各地会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缴费比例上的照顾,比如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是20%,企业总体缴费费率是8%个人部分+18%的企业部分,合计26%。不要小看这六个百分点,按照青岛市2018的最低缴费基数3185元计算,每月也能节省191.1元左右。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三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比如青岛市目前的补贴是每月500元,最高不超过2/3。

如果是单交养老保险,是按照425元每月的标准执行,青岛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是637元,相当于三年时间个人只用缴纳212元。如果首次享受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为止。

万一参保人去世,相应遗属一般会享受到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如果其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不过全国的抚恤政策各地并不太一样,山东省是由上述四个部分。

个人账户余额实际上就是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会进入个人账户,每年还按照国家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高达8.31%。一般来讲,相当于个人缴纳的40%左右。

丧葬费,各省市并不一样,山东省只有最低得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福建、天津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辽宁、宁夏是三个月的社平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各地也不一样。山东省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山东省从2018年10月1日起刚刚提升标准。按照生活的区域,每人每月分为三个档次,530元,480元和430元。之前的标准是460元,410元和360元。主要是指没有养老金或其他收入的生活困难亲属。

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三项待遇加起来,基本也有七八万元。

我们只交养老保险的话,如果过去15年是按照最低基数缴费,差不多缴纳的本金也是这么一个数。只能保证不赔本了。

如果我们在最后五年享受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话,一般至少也能省下一两万元。

所以,该享受的政策一定要享受到,包括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也一定不要忘记申请,毕竟是可以供养另一位老人一辈子的。


暖心人社


如果是城镇职工可以办理继承并领取丧葬费,具体不在阐述。这里重点阐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的领取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有所不同:60岁以上老人需在死亡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领取丧葬费、抚恤金;60岁以下死亡的,可以办理继承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有些地方因病、因伤致残的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注意:

1.丧葬费、抚恤金金额会因各地经济情况有所不同,一般西部贫困地区农村低,1000元左右;东南沿海地区是西部地区的几倍;低保、五保户略高。

2.如果在死亡后不及时销户并办理养老相关手续,属于骗保行为,如果被查出,是要如数返还、甚至面临数倍罚款的。


马云梦想驿站


唉!那自由职业者、和下岗工人自己缴养老费,没领先亡太亏了!花了七万多,除去承担单位部分、滞纳金、利息,就五万多元!自己账户只有一万四千来元!就是连丧葬费、抚血金一齐继承,也就是一半的回报率!


公正法制不都是梦


都是自己的血汗钱,15 年15万,领了一个月去世了,退不了5万,说是统筹了?滑稽吗?还敢交吗?


手机用户61264993080


可以说等于做贡献了。这是命里无半斤,难讨五两米,认命吧!


剑云哥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拿着去逝者的死亡证明,到人社局办理个人所交的养老保险金退还手续,并可领取一定的丧葬费和逝者三个月的基本工资。


知足常乐3759419530


突然死亡后,可以将个人账户里的剩余余额,由其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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