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多子女,死后唯一房产被其中一子居住,另两子女不同意,此事该如何解决?

毛松石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的配偶子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老人生前没有遗嘱,则房子有这几个人共同继承。

本案,老人的房子被一个子女居住,其余的子女主张继承权,从法律上讲是可以的。具体解决有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由所有的继承人坐在一起,就房子的分配达成协议。例如,房子价值50万元,一共三个子女,应当是每人分得16.67万元。如果其中一个子女有意居住,由他拿出一部分资金,付给另两个子女每人16.67万元即可。

第二个方案,有一个子女做原告,其余子女做被告,到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继承权,分配涉案房屋。法院会核实老人的继承人情况,确定继承人人数,然后委托相关机构评估房屋价值,要么居住房屋的子女将房屋腾出来,变卖以后将价款平均分配,要么居住者支付相应价款给其他继承人。如果继承人都想拥有房屋产权,则可以竞价,价高者得,竞价所得继承人分配。


淮北日月升


得到房子的按照市价平均分成几份,每人一份


天涯海角83737


算了,别动了,就这样吧。又不是家财亿万,有什么好分的。没意思


海权归来


协商,,或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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