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需要注意些什麼?

溫永徵


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需要注意些什麼?


這個問題相信大家都比較關心,因為現在在農村種地成本高,糧食等農作物價格低,種地很難賺到錢,所以年輕人都不願意在農村,有些在城市工作的,為了方便在城市生活,很多都在外面買了房,甚至落戶了城市,農村老家就只有父母,那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


答案是有的!雖然農村的土地是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個人只是擁有使用權,子女戶口遷出,等於脫離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就失去了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土地上的房子是農民的個人私有財產,父母去世以後,子女作為父母的直系親屬,不管戶口在哪裡,都有權對父母的房子擁有繼承權,根據農村土地“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繼承了房子,也就同時擁有了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權!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繼承了父母的房子,才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房子年久失修,塌方了,土地上面沒有個人財產,這時候村集體是會收回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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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問題從不同角度說了看法。重新歸納、整理了一下,再說說,供您參考。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有兩個:

一是父母名下的房子在農村,使用的是農村宅基地;

二是子女戶口雖然在城裡,但是,對於他們而言,老家的房子是祖籍、祖產。這和城裡人到農村買房子性質是不同的。

現行的政策:

1、房子佔用的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歸本村符合條件的村民建設住宅使用。

2、農民在農村的房子屬於私有財產,可以居住、出租、轉讓等。但是,因為”房地一體”,受宅基地政策限制,只能轉讓給本村符合條件的村民,否則無法辦理房子和宅基地過戶手續。

上述政策,重點是約束、限制城裡人到農村通過購買農民的房子獲得宅基地。

對農民進城落戶後,回原籍繼承父母名下的房子和宅基地(祖產),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和政策規定。

未來政策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了以下事項:

1、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

2、加快修訂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

3、抓緊制定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指導意見,研究起草農村宅基地使用條例。

4、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綜合以上情況:

1、進城落戶的子女可以繼承老家在父母名下的房子和宅基地,而且是依法、合法繼承。也就是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可以居住、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但是,轉讓也只能是轉讓給本村符合條件的村民。

2、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子女可以繼承房子和宅基地並享有上述所有權利。但是,可能會對宅基地實行有償使用,繳納的費用用於村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但是,收不收費、收多少錢,由村委會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表決的形式決定。

需要注意事項

個人建議:在農村宅基地確權過程中,把子女名字填到宅基地證上“共同持有人”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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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遺產都包括什麼?

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範圍就是遺產內容所涉及的範圍。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遺產範圍包括下列財產: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所以,父母在農村的房子是個人合法財產,依法可以被繼承,不論你戶籍在哪裡。


第二,需要注意什麼?

筆者認為:1.需要申請辦理宅基地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因繼承導致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須申請宅基地和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在申請轉移登記時,需要提交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集體土地使用證以及發生轉移的其他証明材料,並提交村、鎮鄉同意出具轉移的證明。

2.需要好好維護你繼承的房屋的存在。雖基於繼承關係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權屬,同時又因房地一體原則得到了房屋所在區域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因宅基地權屬仍屬於集體經濟所有,以及你的城市戶口性質,今後對繼承的房屋,本類似提問者沒有翻建的權利,只能維修。換句話說,房屋因人為或自然原因等倒塌,村可以收回因繼承關係得到的宅基地。


個人見解,歡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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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宅基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而不是以戶口為單位,所以在農村父母的房屋,其實也是一家人的房屋,就算你去外地,去外國,戶口遷移出去了,但是父母子女關係還是繼續維持著的,本質上,宅基地,房屋也是你家共同所有的,當然有繼承權!



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兄弟姐妹之間的爭論,一個戶口本只有一處宅基地,而家裡如果把戶口分成了基本,其他的還是有機會再去申請一處宅基地蓋房子,那麼一家人就有兩處房屋和宅基地,這樣一下來,最終父母的你也是有繼承權,你自己的也是你的。



現在國家規定了,就算你去城市買房落戶,依然擁有農村的宅基地,不能因為你去城市了就把農村的土地房屋給你收回,這也是不可取的。對於父母的房屋,該誰來直接繼承,那是你們兄弟姐妹之間的事情,誰出錢,或者誰得房子,最後都需要一個合理的協商,當然也可以大家都住在裡面,共同所有!



換句話說,這其實就是家庭糾紛,該不該繼承,誰能繼承,主要還是你自己家人決定,村裡面不會插手,當然除非有很多不明確的問題,不然這樣的房子,都是你家自己處理,世世代代,子子孫孫,只要房子還在,它就是你家的!


農村那些事


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需要注意些什麼?

繼承農村房屋時需要注意些什麼?遇到的問題怎麼處理解決呢?

申請辦理宅基地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因繼承權屬發生轉移,須申請宅基地和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宅基地和房屋權屬轉移登記,需要提交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集體土地使用證以及發生轉移的其他証明材料,並提交村、鎮鄉同意出具轉移的證明。


沒有權屬來源材料怎麼辦?按照農村房屋確權登記的要求,對於沒有權屬來源的宅基地和住房,根據歷史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情況和實際現狀,要求村委會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人、面積、四至範圍等情況進行核實確認,然後村委會根據30天的公告結果,村出具證明,經鎮鄉審核,報縣級審核,合法的可以確權登記,取得權屬證明材料。

土地使用權證書遺失怎麼辦?土地使用權證書遺失的,可以在當地主要媒體刊登遺失聲明。遺失聲明15天結束後,持刊登聲明、遺失情況書面說明和承擔法律責任的保證書等材料,向當地鎮鄉補證,取得權屬證明材料。



總之,房屋財產繼承在沒有完成合法手續前是不能繼承的,因此在辦理繼承手續前必須完善因繼承而需要的證明材料。(圖片來自網絡)

感謝閱讀!個人觀點,歡迎補充指正,歡迎評論交流。


三農觀察匯


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在農村的房子有繼承權嗎?這個問題相信有很多農轉非的朋友,跟我一樣都非常關心,特別是農村只有父母,沒有兄弟姐妹的朋友更是擔心了又擔心,一但父母去世,農村的房子將怎麼辦?



根據《繼承法》第一章第三條第二款,房屋是公民的個人合法遺產。第二章第十條,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此,子女繼承父母遺產與戶口在哪裡沒有必然關係,子女戶口在城市,依然對農村父母的房屋享有合法繼承權。


但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確權相關政策,需注意以下事項:

1、繼承房子不等於繼承宅基地。房子是個人才產可以依法繼承; 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不屬於遺產,不可以繼承。但按地隨房走原則,其實繼承了房子也相當於繼承了宅基地使用權,但宅基地使用權是受到國家政策和戶籍制度限制的。

2、戶口在城市,繼承了農村父母的房子,僅對房子享有居住權,也可以將繼承的房子在村集體成員內有償轉讓或者出租,但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原因是房子是你的,地是村集體的,一但拆掉房子,地的使用權就需要重新批准,你戶口在城市,沒有在農村申請宅基地的權利。所以,繼承了房子如果想在農村居住養老就要維護好房子,讓房子永垂不倒。

3、繼承了房子不代表你是本村村民,戶口遷出本村,意味著你不再是本村村民,村集體有任何政策紅利分配,都沒有你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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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需要注意些什麼?

無論子女在什麼地方,對父母的房屋都是有繼承權的。

房屋屬於私有的個人財產,只要是個人財產,就有繼承權。但在農村的房屋,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如果房屋存在,宅基地就永遠歸你隨房屋使用,如果房屋不存在了,宅基地也就歸集體所有了。所以房屋繼承以後,一定要按土地法規定,儘快辦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到縣級以上土地主管部門,提岀變更申請,很容易就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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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需要注意些什麼?

按照相關規定,不影響房屋繼承權,但是房屋不可整修,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子女非本集體成員,僅僅在有房屋的情況下有使用權,所以房屋不可整修。

這是按照規定應該是這樣,但是農村情況有些特殊,即使是城市戶口也有可能進行修整甚至是翻蓋的。主要看當地的情況而定。現在農村戶口比較吃香,所以儘量不要遷出去,國家在大力發展三農產業,以後的福利以及土地使用權都應該有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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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戶口在城市,對父母農村房有繼承權嗎?需要注意些什麼?



對於父母農村的房屋,這是父母的所有財產,其所有權歸其父母所擁有,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及使用權歸父母所使用,對於子女戶口在城市裡,也是有權對父母的房屋財產權進行繼承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其實道理很簡單,房屋是父母投資建設的,其所有權歸父母所有,而不是村集體投資建設的,所以作為父母的所有財產及子女是可以繼承和享用的,這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但是城市裡戶口的子女,對房屋的宅基地不能夠繼承,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但是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房屋在不倒塌的情況下,宅基地的特殊性隨著房屋的年限而逐漸延長,並且是無償使用。

對於城市戶口的子女繼承在農村的父母的房子,需要注意的一點,那就是父母過世以後,可以改變房屋的所有權的名字,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這需要到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變更房屋的財產權。

一旦房屋被拆遷或者倒塌以後,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歸村集體了,不得重建。當然如果子女在農村父母的房子裡生活,而且有沒有其他房產的情況下,可以向村裡申請,對房屋進行翻建或者修繕,延長房屋的使用壽命,保障自己的住房問題。



總之,子女的戶口在城市裡,對於農村父母的房屋,可以有繼承權,畢竟房屋的財產全歸父母所擁有,當然也可以讓子女繼承。但對於房屋下的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可以隨著房屋的存在,繼續使用宅基地,這就是宅基地的特殊性質決定的,畢竟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而且宅基地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和交易。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做好房屋產權的變更手續,防止以後產生糾紛,房屋倒塌以後,宅基地和村集體,子女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宗元三農堂


子女的戶口在嘗試。對於父母在農村裡面的房子有繼承權嗎?這個需要注意什麼呢?

對於房子的氣場是有絕對的起床穿的,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大家不要過於太擔心。

很多人都在看這個農村宅基地的問題,可能對於宅基地的誤解不至於看成了房子也不能夠繼承的問題。


屬於遺產的東西可以繼承

對於農村戶口搬遷出外地的時候,很多人擔心農村裡面對於父母留下的東西,也不能夠擁有其使用權等等。

這個其實針對於這種情況而言,那麼我們今天在這裡具體的給大家討論一下。

屬於遺產是可以繼承的,比如說房產的問題,房子是屬於遺產,那麼針對於個人遺產是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進行繼承下去。

所以針對於這種情況,不管是子女的戶口是否在農村,還是不在農村,我們都認為擁有這個繼承權是毋庸置疑的。

比如說農村裡面父母中只有這個經濟作物也是可以繼承的。我們具體的舉例,比如說父母在農村裡面種植了這個數目,它屬於經濟作物的,這種情況之下,在父母過世之後,我們對於這些經濟作物的處理和擁有權也是屬於繼承權裡面的一種。

所以對於這種情況而言,我們應該認真的審查一下,或者去看一下父母到底留有多少整個經濟作物,比如說粽子有水果或者中只有這些值錢的樹木等等,這些都是可以作為繼承的,財產繼承下來的。



土地和宅基地這兩個方面是不可以繼承的。

對於農村裡面來說,如果你的戶口已經搬遷出去,那麼父母又去世了。這種情況,那麼對於土地和宅基地這兩個方面是不可以繼承的。

因為土地和宅基地都是屬於國家的財產,那麼對於私人的不屬於私人財產,所以不能夠進行以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

所以對於個人財產來說,這些宅基地和經營承包的土地是沒有繼承的,使用權利的。

所以很多人都會認為,難道這些自己種植的土地難道不屬於個人財產嗎?所以這裡要明確的說一下,這些都是屬於集體的屬於國家的財產,這些是不允許作為繼承的方式繼承下去的。

在確權的使用期限還是能夠使用下去的。

對於土地的確權期限,我們在農村裡面一般的做法,都是由其子女繼續使用到下一個確權時間,才進行回收或者重新分配的。

那個人都會認為那麼父母過時之後那麼對於農村裡面這些全包經營的土地是否要全部回收或者交出去?

這種情況之下在沒有明確的文件下發的時候,在農村裡面,這個確權的土地是可以由其子女,或者直系親屬能夠繼續使用到下一個確權時間再進行更改的。

需要注意的點就是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然後村委開出的證明。到相關的部門辦理這些名字更改的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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