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老師禁止有償補課,有的大學老師卻在外面辦班,你怎麼看這種現象?

狂奔的蝸牛2095776


其實看文件,我們知道中小學是基礎教育,是每一個孩子必須要接受的過程。但是大學是專業人才的培養,而且在大學中,教師比較有學術自由。所以在相關的文件中只是強調了義務的禁止補習問題。


大學階段很多學術型教師,如果不去實踐為社會和國家創造更多實用的技術和科學應用。所以我們國家很多人才只是停留在學術上的成就,而國外更重學術的同時的,更多是科研的應用,能夠為國家和人們在生活上技術和便捷改善。所以大學教授的技術和學術都是比較難培養出來的,所以要充分為國家和社會做出貢獻了,所以國家不會禁止大學補習辦班的問題,而且鼓勵他們參與科研和創業問題。


所以義務教育的補習如果處理不好,會影響孩子們基本權利,但是大學不同,所以不能放在一起討論。


思維數學小課堂


不是有的大學老師,大學老師只要想辦又經過合規手續批辦的,都可以開辦。中小學教師禁止補課和大學教師不禁止補課,都是國家政策規定的,只要學習過有關文件的,都會很清楚。

中小學教師禁止有償補課的政策依據,是教育部2015年印發的《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這個文件被稱為“禁補令”。我們來看一看吧。

就看文件的標題就可以看出來,對於嚴禁補課對象的界定是“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這是這份文件的“通知”部分,我們再看一看文件的乾貨“規定”部分。

前三條是針對中小學校的,後三條是針對“在職中小學教師”的,每一條裡都明確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教育部如此“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也只好不補課,也不能補課了。

僅從這份文件看,就知道大學教師是不在禁止補課的範圍的。如果說這個文件是“禁止”,那麼人社部的文件則是鼓勵。

2017年人社部“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指導意見”印發後,各地都出臺了相應的文件,有的直接就是針對大學教師,鼓勵兼職、離崗創業。比如北京的動作就很大,印發了“關於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給高校教師送了一個大禮包發福利。

你看,這禮包真的夠大的了。在職、兼職可以創辦,在崗可以創業,合作、掛職也可以,離職創業還保留位置。雖然說的是辦企業,但是,培訓機構也可以是企業啊,所以,大學教師是受鼓勵的。

對此,有不少中小學教師覺得有點不公平。中小學教師也是專業技術人員啊,怎麼就不在鼓勵之列而在禁止之列呢?對這個問題,你的看法是怎樣的呢?歡迎留言,大家一起討論討論吧。


當代師說


支持,非常贊同。傳授知識獲得報酬合情合理。只是對中小學老師太不夠公平。各個層次不同等級的課外輔導班可以補,大學老師可以辦中小學的補習班可以補,(可隨意到有大學的城市私訪,很多大學的老師辦中小學課班),可就是不允許中小學老師補。有人說:如果允許中小學老師補課,老師在課堂上就不講重點,有意到補課的課堂講。這是典型的行外人在胡說八道。什麼是重點?考試考哪兒,哪兒就是重點!期中、期末又不是本學校出題,誰能事先就知道考哪兒的題?

每個月、學期學校都有各班級成績評比考核,老師恨不得把掌握的知識一下子都倒出來好讓學生聽懂弄通,對有些理解較慢的學生還要反覆說,調過來講,直到再也沒有解釋的詞語為止,還仍感心裡不捨,唯恐學生還沒明白,豈有不講重點之理?

我們的教育局校管者和多數人成天大聲喊:禁止有償補課。可又拿不出可行有效的辦法。可以靜下心來想一想,是誰帶動、推動了補課風?我個人認為:是有錢人!誰有錢暱?普通百姓、農民打工者有錢嗎?普通的市民有錢嗎?除了極少數商人有錢外,還有一大部分有錢者,是哪些人?我不說大家心裡也自然明白了。

更可笑的是,我們的所有公職人員包括主管教育者家裡的孩子都在悄悄地參加補課。一手舉著反對有償大旗,一手藏於背後領著孩子去補課。滑稽的很。

民尊王法,草隨風。寒流來了,大氣候改變了,得感冒的病人也就多起來了,有錢沒錢都得去看病呃。


杉青隨律


因為政策規定是隻是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不能從事這些行為,而對大學老師卻沒有這項要求!

非但沒有禁止大學老師,在政策上實際上還是非常鼓勵大學老師、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人員在職創辦企業,且不用辭職!

所以題主你不用問什麼“大家怎麼看這種現象”這種問題,這個問題已經不是《中國合夥人》裡的那個橋段了“我校外文系成東青老師,私自在校外開設補習班牟利,經我校商議決定,解除成東青老師在校職務,特此通知……”

當然了,我們只能說大學老師是可以創業的,但是他們辦的這個“班”的本身是否合法、合規這就另講了,我只能告訴你得是,規定禁止的僅僅是“在職”的“中小學校”老師,而不包含大學老師的!只要他們能夠取得合法合規的手續,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開辦。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你如果真有證據可以舉報呀,為什麼一天到晚都在黑老師呢,如果他在面辦班又能掙大錢又沒被抓,那是人家本事,你緊張什麼。

還有,別用違法不違法這些話來評價,人家本來就是憑自己的勞動去掙錢,哪怕是偷偷摸摸都好,沒有害人,我記得到目前為止也只是那三兩個想搏眼球的省市開除過幾個不知是不臨時工的所謂有償家教的老師,再沒有其他省市跟風了,那面對這種風氣,我們只能夠自己做好選擇,如果你是歇斯底里地反對,那你別讓自己孩子去補習,你也可以選擇去舉報,但如果你又不想讓孩子去補習,又沒具體資料去舉報,那還是別一天到晚嚷著這些沒用的話題。

還有,上面是嚴禁,但下面根本就沒執行,那開個綠燈唄。就象課外輔導機構,你不能全部禁掉,那就控制他們的收費標準,一要辦證,二要控制收費,三要嚴格審查老師資質,這樣規範起來,就不會有那麼多民憤。


教你孩子學英語


在職和業餘教學確實應該分開!確實有利於職業細化!不可以公謀私?!但是教師也應該保證學生的基本學習效果!

在下拙見是飢餓營銷方式!老師不能總是教育部養著!學生9年義務制教育,是國家出錢!所以,請問所謂的人民教師,有競爭壓力嗎?比其他行業的人安穩多了吧?

教授學業的部分學校負責,家庭環境是提供好生活品質!一定要刨除課外輔導部分!否則,自學成才就行了!還請家教幹嘛?這樣不矛盾嗎?

最後,一定讓孩子知道,金錢的重要性!錢不是萬能的,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早了解社會,比晚瞭解社會好!有理想,有抱負的前提條件是有錢!


萌大叔來了


作為家長,我還希望老師給孩子補課呢?校外輔導班知道教學進度還是課程重點,都是那些無聊的家長把教育搞的一塌糊塗,孩子補習找老師怎麼了,既然老師付出勞動為什麼不能得到相應的報酬呢?


朱燕芳452


中小學在職老師開補習班,為了賺錢上課就不認真教學了,我是一箇中學生家長,我深有體會,我家孩子在遼寧丹東19中,這連生物地理體育老師都開補習班,一個老師的補習班一年能掙三到五十萬吧,只要你不去老師開的班,老師就會找孩子麻煩,這樣立法對在職老師開補習班判刑,要不根本解決不了,因為補習班的收入對老師的誘惑太大了,在我們這樣的城市我們兩個人一個月五千多的收入,從孩子上中學開始明顯感覺壓力大了好多,我們就怕週末,從這個老師那上完就去下一個老師那,去就拿一百,下課就給,有一次孩子感冒了沒去,週一老師就給孩子座位調到最後了。


振哥44845217


這是教育上級部門的磚家為了面子實行的禍害祖國後代的規定。老師在學校有償補課困為學生多,相對收費很低,加上對學生熟悉,知道學生應該補那一方面的知識,所以老師直接補課的效果還是很好的。現在好了,學生每天上課時間短了,成績上不去了,下完課還要到處去補習,既費時間又費金錢,所以現在的學生比學校補課更辛苦了。


茂崗


不公平,老師在非工作時間,在雙方自願的前題下,利用自己專業知識,獲取一定的報酬有錯嗎?違反了那條法律?老師家庭經濟緊,利用非工作時間搬磚行嗎?出租的的行嗎?在職醫生都可以在家開診所,有些財務人員兼職私止會計都行,,,,,為什麼老師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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