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0公里。
7月,310公里。
8月,350公里。
9月,300公里。
2005年,村上春樹記下了自己整個夏天的跑步里程數。
此時,他已年過五旬。
村上為人謙虛,低調,卻把成績高調地寫在了《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一書裡,謂之:一個優美的金字塔形狀的練習量。
《當我談跑步時,我在談什麼》是一本自傳,村上以跑步為軸心,津津有味地展現了自己的日常。
決定跑步時,他還是個半小說家,剛得了群像新人獎,彼得貓酒吧還沒有關,每天都得工作到半夜,回家後伏在廚房邊的餐桌上寫作,一直寫到昏睡過去。
如此生存,莫說身體吃不消,就連精神多半也要垮掉。
他決定賣掉酒吧,專心寫作。
遭到反對後,依然固執。
自有主見的人,決定了便一條道走到黑。
為了安心地以寫度日,他琢磨找一種運動,既維持著體力,又保持著體重。
不久他找到了,跑步。
第一次跑,整個人虛脫到不行,氣喘吁吁不說,兩腿顫巍巍的,好幾天都無法再跑。長時間不運動的結果,本也無奈。
被鄰居看到了,還覺得很不好意思。
不過他沒有放棄,他買下結實的跑鞋,便於狂奔的運動服,秒錶,抽空還研讀專門給跑步之人寫的入門書。
如此這般調整,終於成了跑步者。
不過,成了跑步者不代表就可以跑馬拉松。
村上沒想過拿名次,只是需要參賽資格。
他要的是贏過以前的自己。
他做事純粹如一,不理解別人的外門邪道。
為了證明自己能扛住全馬拉松的折磨,他答應雜誌的要求,先去雅典跑步。試試自己能否一口氣跑完當年士兵馬拉松跑過的道路。
啟程時,攝影師驚奇地問:“村上先生,你當真要跑完全程嗎?”
“那當然,我為了這個才來的嘛。”村上不解人意的說。
攝影師說,人家一般都會真的跑全程。因為是企劃,隨便拍幾張照片,當中部分差不多就省略啦。喲呵,你倒真跑啊!
村上心想,世界上的事真搞不懂啊。
一般勵志書裡會告訴你,心思單純的人,或許也是幸運的人。
但村上的書,會告訴你,心思單純的人,或許也是倒黴的人。
士兵馬拉松跑的路線上,紅綠燈極多,違章停車,施工,人行道都堵起來了。
村上不得不到汽車道上去跑,而清晨的市內,汽車都趕著上班,跑幾步就有生命危險。
村上沒有動搖。
他得把思緒轉到自己身上來。
中午時分,炎熱漸漸蔓延開來。
這麼熱的天,還在跑步,恐怕只有村上一人,所以眾人側目望之。
他只好加快腳步,跑出市區後,才稍微安下心來。
村上一路跑著,竟在路邊數到了三條狗、十一隻貓,都是已經丟了性命的。
他一面數,一面心情低落。
靠著數貓和狗,堅持著,跑到終點時,已是精疲力盡。
而此時,車裡的編輯先生卻愉快地鼓勁兒,“還剩下兩公里啦。加油!”
“動動嘴皮子當然是簡單嘍。”村上想懟他,可也是累得說不出話來。
村上所有的比賽都沒有名次。
從未獲得任何實質獎勵。
如果我們以一種以獎金,獎盃為唯一評價標準時,村上的堅持簡直微不足道。
這次雅典之行,更可以說是一無所有。
此行並非比賽,也無人喝彩,中途的水還是編輯遞給他的。
終點是村上自己定的:馬拉松村,一個熱情,寧靜和平的小村子。
抵達村子後,村上全身毫無感覺。
烈日滾燙,毫無煙雨朦朧之態。
可就在大家以為結束了,一無所有之時。
一個加油站的大爺得知其中緣由,剪下花盆裡雜種的花兒,做了一個小小的花束,送給汗流浹背的村上。“祝賀你。”
就這一句話,這就是獎勵。
每個人都有一份難捨的情結。
決定了的事,絕不反悔。
《我談跑步時,在談些什麼》一書,是堅持者之書,在只看結果不論過程的人眼中,更是失敗者之書。
這點在村上的鐵人三項賽中,最看得出來。
他第一次參加,中途放棄。
第二次參加,游泳時被人踹了一腳側腰。
就像是考試中第一題就不會做的考生,他一下子慌了,莫非又要放棄?這次倒是沒有放棄了,只是成績不值一提。
第三次,他堅持參與其中。可萬全準備,也有一疏。
他游到一半,眼前一片水白色,霧氣濃濃。
他定睛一看,原來是泳鏡裡起霧了。
以前他只用手簡單擦拭泳鏡,可這次他用塗了凡士林的手指清洗。
最後他完成了鐵人三項,成績不重要了,可這一次他慶祝了自己“成功”。
慶祝的理由竟然是:沒溺水,沒爆胎,沒被海蜇蟄,沒被熊咬,順利到達終點。
整本書裡,各種失意接踵而至。
狀況百出,已經是最低級別的困難了。
村上想要順利的跑步,想在鐵人三項賽中拿到好成績的努力,老天似乎有點看不下去,總不讓他如願。
在書的結尾,本想著會有個大團圓結局,村上說他本打算參加日本的全程馬拉松,稀罕地感冒了,沒跑成。
再一次,小小的失敗。
他安慰自己,雖然有些遺憾,還是下個賽季再作努力吧。
沒有一本書,能如此細緻入微地描寫失敗和阻礙,甚至寫得過於大方了。
以前,我摯愛這本書,可從來沒弄明白為何喜愛。
難道是與失敗有了共鳴?
思忖許久,才發現村上筆下的跑步,很像糗事一大堆的少年時光。
他對待喜歡的事情,很像我們當年暗戀一個人,昨天只能匆匆看TA一眼,今天卻因為兩節體育課撞在一起,能看TA整節課。
區別很小,卻讓人覺得如獲至寶。
村上的一字一句,寫出了跑步的與世無爭,樂趣盎然。
跑,是一種精神,一種反抗,一種獨特的自信。
跑,是純淨的,安全的,亦如少年輕狂,初生牛犢。
少年時,我們喜歡的一切,彷彿都如此不沾染塵世俗氣。
在目錄裡,我曾看到這樣兩句話:
誰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呢?
致死都是十八歲。
一句與滾石樂隊的創始人有關;
一句是布萊恩·亞當斯的走紅名曲。
感覺如此的年輕,毫無壓力。
我還看到他寫:有誰一天之內跑過一百公里呢?
大多數人恐怕都沒有這樣的經歷。
太魯莽了。
但村上自己卻嘗試了一次,一百公里正是超級馬拉松的別稱。
跑完了,賽事之後的好幾天,他都不得不手抓欄杆緩慢地下樓。
兩腿哆嗦不已,手也變得又紅又腫。
這種蠢事,誰敢拿下?
或許只有心氣單純的人,童心未死的人。
唯有他們,敢於嘗試,敢於犯錯,敢於不顧別人的眼光去做自己想做,卻又永遠無法拔得頭籌的毫無意義的事。
然後,沉默而灑脫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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