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的清代臺灣地契和地租收據


總督府 1898—1904 年進行土地普查時,臺灣私有土地三分之二以上因沒有地契或繳納地租的收據,被收歸“官有”。這是一組當時比較罕見的清代地契、地租收據,持有者幸運地保留了私有土地。圖為地契之一:臺南新港社土地契書。

地契之二:清同治十二年臺南高山族蘿仔蘿社繳納田賦的完單。

地契之三:清同治十三年臺南高山族蘿仔蘿社繳納田賦的完單。

地契之四:清同治十三年臺南平埔族山民繳納田賦的收據。

地契之五:臺灣第一任巡撫劉銘傳,在任內曾推行全臺土地丈量;清理丈量之後發給“丈單”,作為土地所有權確認文件。圖為清光緒十五年,以臺灣布政使司名義頒發的丈單,堪稱臺灣最高級別的地契。

地契之六:請光緒十九年發給金包裡佃戶李仕布的納租收單執照。

地 契 之 七: 日 明 治二十九年旗尾莊的土地租單。

地 契 之 八: 日 明 治三十二年永安陂的水租完單。

地 契 之 九: 日 明 治三十四年秀水莊的地租完單。

地 契 之 十: 日 明 治三十四年發給西螺街佃戶廖乾成繳納地租的完單執照。

地 契 之 十 一: 日 明 治三十五年政府頒發的明治三十四年新埤界地租完單。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3卷《侵佔臺灣五十年》, 洪小夏、殷佔堂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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