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踏青請注意森林防火 林區應做到“十不準”“五不燒”

春季踏青請注意森林防火  林區應做到“十不準”“五不燒”

春季氣溫回升,踏青賞花成了許多市民朋友週末遊玩的首選,但由於春季較為乾燥,森林火險等級高,火災隱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勢嚴峻,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公眾,在重點防火期間,林區要做到“十不準”“五不燒”,預防火災的發生。

森林火災的起因主要分人為火和自然火,其中人為火是引起森林火災的主要原因。人為火包括農、林、牧業生產用火等生產性火源,野外吸菸、做飯、燒紙、取暖等非生產性火源以及故意縱火,在森林火災起因中,由於吸菸、燒荒和上墳燒紙引起的火災佔了絕對多數。

在重點防火期間,林區要做到“十不準”、“五不燒”。“十不準”是指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不準燒荒燒墾、燒荒積肥、燒田埂草;不準上墳時燒紙、燒香、放鞭炮、放孔明燈;不準在林區吸菸;不準在野外燒蜂、燒螞蟻、燒火驅獸和使用火銃槍械狩獵;不準夜間在林區點火把照明行路;不準煉山造林或燒木炭;不準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進入林區;不準見火不報、不救;不準在林區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準破壞森林防火宣傳牌、瞭望臺(哨)。“五不燒”是未經批准不燒;未開好防火線不燒;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颳風、高溫、乾旱天氣不燒;無人看守不燒。

發現森林起火後怎樣報警?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公眾發現森林著火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或應急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應大致包括起火的時間、地點、林種、面積、火勢以及報告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引發森林火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觀存在過失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即30畝以上的,應予以立案追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立案。(西安日報記者 龐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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