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用地,缺少这里的任意一个文件属于违法征地!

现如今,由于国家大力建设基础设施,很多农村的土地面临被征收,当然,为了公共利益,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保证自己在土地被征收时,能确认征收方征收程序合法?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被拆迁人关注,因为事关我们的切身利益,对于征收程序不合法的征地,被拆迁人是有权拒绝征收的!

征收农用地,缺少这里的任意一个文件属于违法征地!

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农村征地的流程:

首先,将农村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看对土地的利用是否符合“三划”,这其中,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查征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征地是否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而规划局则负责审查该征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那么这三个计划和规划以什么为标准呢?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土资源局在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以此为依据,此外,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绝对不能被列入《禁止供地项目目录》,所谓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是由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被列入这个供地目录里项目,都有被禁止的期限,禁止期限内,该项目的用地申请不会受理,更不会被批准。除了《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外,还有一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被列入这份目录的项目应先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获得国土资源部的许可后再向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征收农用地,缺少这里的任意一个文件属于违法征地!

“三划”都符合后,证明该地块可以用于建设,这时,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或者城乡规划与城市管理局要对项目进行论证,通过之后,会对这个建设项目颁发《选址意见书》,这就代表着该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这时,用地单位要拿着这个《选址意见书》,去与这个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或者城乡规划与城市管理局同级的国土局,提出预申请,注意只是预申请!而且这个预申请是有有效期的,预申请通过两年内是有效的,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预申请即使通过了也随之作废。

预审通过后,用地单位就可以去各个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了,在拿着这些各个部门的手续回头再向之前批准预申请的国土局正式申请,这时,国土资源局会根据之前提到的的“三划”来拟定“一书四方案”(注: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送达政府审批。

征收农用地,缺少这里的任意一个文件属于违法征地!

到此为止,都是用地单位单方需要在征地前做的,征收方想要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上述的任何一项都不能漏掉,但一般情况下,用地单位完整的走完这些流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实践中,有很多用地单位为了缩短项目周期,往往在这些法定的程序面前并不会面面俱到,了解了这些,我们被拆迁人就知道了从哪里下手,与非法拆迁对抗,如果您还想深入咨询,不妨向专业律师请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