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战:明明是真实交易,怎么变成虚开发票?怎么合理合法节税

企业实战:明明是真实交易,怎么变成虚开发票?怎么合理合法节税

主要是现在的诈骗公司防不胜防。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公司经济往来中的主要票据,但是由于我们对开票方公司的日常经济业务并不能全部掌握,如果对方存在虚开行为,我们也不能及时知道。

企业实战:明明是真实交易,怎么变成虚开发票?怎么合理合法节税

用了假发票会对公司造成极大损失,国税机关处罚轻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重则还得罚款判刑。

不过,如果你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到了假发票,也不要过于担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那么,什么情况,算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取得的是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假发票的话,求需要去找开票方公司重新开具发票了(甜 132+7193+5807)。

在平时业务往来时,我们该如何防范收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建议关注以下几点:

1、交易必须真实

2、必须签订购销合同

3、购销合同中的货物、发票中的货物、实际收到的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须一致。

4、货款必须支付给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而不得应供货商的要求支付给任何第三方。

5、供货商负责送货上门的,接受方不需要运输发票;接受方承担运费的,必须取得运输发票,运费支付给运输公司的,必须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费支付给供货商的,则销售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供货商代垫运费的条款。

6、收到发票及时审核、及时认证,发现开票有误或其他问题,当月退回重开。

此外,建议大家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等增值税发票相关文件。

依法诚信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觉悟,企业避税方式有很多,然而合理报税才是企业节税、避税的最佳选择。今天在这里就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洼地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两种方式:

a、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b、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税还有返还奖励,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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